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298.11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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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一体化、个性化的印染综合服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节能环保型和智能制造型印染企业。印染后的纺织面料广泛应用于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和商务正装等服装制品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印染加工订单,合理调度企业各项资源,快速有效地组织生产,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有序对接和高效运行。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主要为原材料和能源。
(1)原材料采购
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染料、助剂。染料采购分大宗采购和临时采购,每年公司都会根据预计染料耗用量制定本年主要染料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大宗采购合同,同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临时采购部分特殊颜色的染料;印染助剂由公司与供应商签署框架合同或临时订单,根据需求进行采购。
(2)能源采购
公司所需的能源为天然气、电、蒸汽和水。公司位于绍兴市滨海印染集聚区,柯桥区政府已统一规划了能源配套供应渠道,公司向配套供应商就近采购。
(3)供应商管理
为保证原材料及时、充足供应,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准入、考核、评价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公司仍将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和管理。
(4)采购结算方式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结算为主。
2、生产模式
印染行业的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坯布特点及颜色、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部分月份的订单量较大,交货期较短,现有产能不足,公司将部分技术要求较低的工序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
印染生产过程工艺复杂,技术参数、生产管理控制要素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近几年来,公司以建设绿色智能化印染工厂为目标,通过引进和自主开发,建立了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印染技术与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进行集成,逐步应用于印染生产过程中,实时记录生产过程信息,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呈现印染计划的执行和跟踪情况,并通过对这些数据信息的分析处理,有效指导印染生产过程,进而对从订单下达到产品完成的整个印染过程进行优化管理,最终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3、销售模式
(1)主要客户及获取方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纺织品面料贸易商、纺织制成品生产企业等,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公司主要通过销售部门主动市场推广、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主动合作等方式获取客户信息。
(2)销售管理
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销售人员队伍,实行以销售业务员为中心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员负责对销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销售业务员在起始阶段负责业务承揽;生产过程负责协调客户与公司生产部门关于生产时间、批次等事项;产品检测合格后负责通知客户验收;客户收货后负责货款的催收;产品交付后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和信息反馈。
(3)销售定价
公司的印染加工业务分为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根据行业惯例,针织面料印染按重量(公斤)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公斤;梭织面料印染按长度(米)来计算单位价格,即元/米。采用两种计价方式的主要原因是:针织面料织造具有较大的弹性,长度变化较大,不适合按长度计价;梭织面料采用经纬编织法,尺寸较为固定且弹性小,因此适合按长度计价。
(三)行业情况
自古至今,纺织(印染)业是民生产业,是技术和文化结合最紧密的行业之一。印染作为纺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赋予纺织面料功能、提升纺织品档次、提高附加值的重要环节。
我国印染行业发展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年来,印染行业被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创新驱动和环保节能的行业之一,在政策上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科技攻关,促使我国印染行业在质量、品种、效益等方面得到提升、改善,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印染作为高附加值服装面料、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产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正在不断转变发展思路,以“科技、时尚、绿色”为理念,以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产品升级和节能环保为重要支撑,构建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科技人才密集型产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稳步实现从传统规模数量型行业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行业的转变。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的双重挑战下,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不确定因素的反复叠加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我国纺织服装专业市场在空前压力之下,彰显强劲韧性,激活创新潜能,通过积极的创新发展举措和稳健的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稳定商户、开拓渠道、创新模式,保障了市场的平稳运行,在第二季度实现稳定复苏,三季度实现单季度成交额正增长,四季度全年降幅收窄至5%以内,交出一份来之不易的答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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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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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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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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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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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966.0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4.25万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9.18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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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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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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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傅双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8日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8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8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8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4月18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天乔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绸缎路浙宇大厦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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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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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体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三)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当地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号09:0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滨路4888号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1年5月25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慧芳、金京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
电话:0575-89966200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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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双利、马颖波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陈顺华、马知方、鲍航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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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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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柯桥浙昊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昊包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子烨
注册资本: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1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塑料袋(除超薄塑料购物袋外)、塑料包装薄膜;纺织品。
2、关联关系
浙昊包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颖波之兄马子烨控制的企业,浙昊包装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绍兴亚仑工业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亚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武
注册资本:3,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机械设备及配件、仪表仪器、紧固件、密封件、阀门、钢材、线材、建材、办公用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电气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线电缆、化工原料、染料、助剂(以上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筛网、清洁用品、橡塑制品、木材及制品、工业元器件的销售;销售、修理、加工: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绍兴亚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10%出资比例的上海亚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亚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行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冠纺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双利
注册资本:1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窗帘及窗饰、服装及辅料、床上用品、鞋帽、箱包、羽绒制品、纺织工艺品、皮革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五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2、关联关系
增冠纺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增冠纺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迎丰股份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调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调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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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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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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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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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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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25版)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迎丰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