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1版)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主要包括:
■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主要如下
■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主要如下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0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黄建军、吴佑发和邹富兴先生,财务总监王永红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祝建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1.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53%,毛利率22.35%,较上年增加6.61%;四项费用46.23亿元,较上年增长75.62%;实现归母净利润57.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8.75%。
2020年末总资产592.60亿元,比2019年末增加92.20%,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30.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1.33%;存货期余额134.48亿元,较上年增长161.75%;生产性生物资产91.06亿元,较上年增长78.71%;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17.41亿元,较上年增长126.51%;所有者权益245.58亿元,较上年增长146.21%。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96,718,430.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9,671,843.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7,627,467.09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175,230,020.07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9,444,034.15元。
由于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能会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故根据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04号公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05号公告。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此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06号公告。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07号公告。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08号公告。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红安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加美(北京)育种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正邦牧业有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四川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拟对13家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318,500.00万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09号公告。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和产业条件。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负债结构,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绿色债券。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10号公告。
1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11号公告。
1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一11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10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注册制通知》《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和产业条件。
二、拟发行方案
1、债券名称:2021年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简称“21正邦绿色债”)。
2、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期(含7年期),第N年末(3≤N≤5)可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
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簿记建档上限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N年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N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N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N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调整幅度为0至2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存续期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后的年份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N年末调整本期债券之后年份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N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35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10、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托管。
11、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12、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本次发行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
14、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15、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信用安排:由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联合信用担保。
17、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所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尽快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1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绿色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权代理人,签署债权代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签署与本次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各项法律文件;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备案、发行及转让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
6、其他与本次发行绿色债券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06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7、业务信息: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9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2.97亿元。
9、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丁莉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丁莉女士及张玲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李海成先生,其从业经历如下: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女士,199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1家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海成先生,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3)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娜女士,199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独立性。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年度审计费用230万元,较2019年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至公司召开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1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债券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1年5月14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加现场会议的资格。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祝建霞、胡仁会;
(2)电 话:0791-86397153;
(3)传 真:0791-88338132;
(4)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08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7日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其中关于租赁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于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1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具体情况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期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3、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6、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债务以及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
9、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13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2021年4月29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正邦科技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付爱春先生、财务总监王永红先生、董事会秘书祝建霞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109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子公司红安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正邦”)、加美(北京)育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美育种”)、江苏正邦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正邦”)、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养殖”)、江西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四川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正邦”)拟对13家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318,500.00万元。
2、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增资文件,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红安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9月21日
2、注册地址: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和平大道5号路19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林智毅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25824625464
(下转13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