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1-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以客车为主兼顾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客车产品涵盖从5米到18米不同系列各种档次,用途主要为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等细分市场。公司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坚持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展。
客车行业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易出现政策性波动。由于当前国家补贴政策对国内新能源客车的逐步退坡,客车行业总体处于逐步下滑阶段,公司在行业内排名靠前,属于客车行业主流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客车市场需求下降,根据中国客车信息统计网数据,国内客车行业整体销量同比下滑26.7%,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全年完成销售客车10,466辆,实现营业收入44亿元,净利润23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0.4%、34.62%、28.87%。
报告期内,市场占有率和行业位次继续保持稳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获国家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轻型客车生产资质,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全年共计申报50项专利,获得授权3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项。
新产品新技术取得突破。采用正向研发流程,强化产品的精准定位和目标市场的开发。先后完成新大巴H12、睿通V60、医疗专用车的设计、完善了新N系公交产品。自主掌握智能网联客车新型多项核心技术。2020年12月25日,中通客车正式获颁聊城市首张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实现L4级无人驾驶车辆在公开道路上示范运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 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 25。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新疆中通客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香港)有限公司、沈阳中通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中通通达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中通客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中通客车销售有限公司、成都蜀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鹏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广州鹏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青岛中通客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中通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本年新设子公司青岛中通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1-012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客车”)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182.91万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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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4,873.45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减少5.0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583.31万元,合计增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295.17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952.09万元。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20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99.92万元。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2020年度按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07万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额4,182.91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3,505.94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 2021-013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5万元人民币,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如适用)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度审计报告路清未签字),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玉磊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公司于2021年4 月26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1-014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21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61号本公司一楼104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18),在审议第6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翠萍、赵磊
联系电话:0635-8322765
联系传真:0635-8328905
2、会议费用: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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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注意:授权委托书还应当注明如下信息:
1、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21-015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申传东、吴汝江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通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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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路9号。法人代表:张兴基;经营范围为:客车(含电动客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制造、销售;商用车(九座以下乘用车除外)销售、汽车底盘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设备的生产、安装、销售及维修。公交客运、物流运输、宾馆服务、旅游、汽车维修、汽柴油、润滑油零售;房地产开发、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多层高层钢结构及网架的生产、销售、安装;土木工程建筑、资质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的,限分、子公司经营)大型钢板仓、储备库、研发、设计、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研发、设计、施工。(凭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 有形动产、不动产租赁服务(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末,中通集团的总资产为1,440,134万元,净资产360,0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00,508万元,净利润6,500万元。2021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油料。该公司目前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2、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省交工集团)
(1)基本情况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8,500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济泺路168号。法定代表人:王在新;经营范围: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钢结构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技术咨询;机械维修;设备及物资供销(不含专营专卖产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省交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末,山东省交工集团总资产为17,889万元,净资产为2,953万元,营业收入为5,864万元,净利润为-418万元。2021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钢材。山东省交工集团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3、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新能源”)
(1)基本情况
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法定代表人:王书太。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专用汽车、车载罐体、挂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含电器仪表及蓄电池)的制造、销售;汽车类生产与检测设备的生产、销售;商用车销售。汽车制造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及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水域保洁服务;公厕保洁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环保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厂房租赁、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通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末,中通新能源的总资产为89,569万元,净资产19,0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0,498万元,净利润1,832万元。2021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客车、底盘。中通新能源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93,387.39万元。经营范围:内燃机、液压产品、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动力与山东交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7,075,016.90万元,净资产为8,043,332.84万元,营业收入19,749,109.29万元,净利润1,127,483.99万元。2020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等零部件。该公司为国内主要发动机制造商,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5679万元,经营范围:汽车变速器、齿轮、轴件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20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28,210.26万元,净资产为1,086,734.7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77,553.20万元,净利润155,214.16万元。2021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客车变速箱等零部件。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潍柴动力的控股子公司,是国内主要汽车变速箱制造商,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下转157版)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1-01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宓保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翠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立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
1、应收票据:主要是本报告期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在建工程:主要是本报告期新能源升级改造项目投入;
4、应付票据:主要是本报告期归还到期票据所致;
5、合同负债:主要是本公司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票据背书终止确认所致;
7、长期借款:主要是本报告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
1、营业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销量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3、其他收益:主要是本报告结转递延收益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存货坏账准备所致;
5、营业利润: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下降所致;
6、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构筑物残值所致;
7、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本期非日常支出减少所致;
8、利润总额: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下降所致;
9、所得税费用:主要是本报告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10、净利润:只要是本报告期收入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入下降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是本年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是本期收到处置土地收益款;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投入减少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现金:主要是本报告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本报告归还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主要是本报告期美元汇率波动对货币资金的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