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0版)
6、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不考虑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总股本的影响。
8、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配股发行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二、关于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有效配置资本,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由于发展主营业务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配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配股发行有助于公司应对行业竞争新格局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伴随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证券行业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将迎来一系列战略机遇。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资本实力领先的券商在资本中介业务、主动投资管理、风险定价能力、机构客户布局上竞争优势突出。近年来,与公司净资产规模相近的证券公司纷纷通过再融资等方式持续提升净资本水平,公司的资本实力、行业竞争地位将迎来一定的挑战。为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抓住政策窗口,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跻身全国一流券商行列奠定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为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本次配股发行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战略目标
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券商,以深耕浙江、服务浙江为己任,以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为目标。坚守金融服务实体本源,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为企业壮大、百姓富足奉献专业能力,为浙江省经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立足浙江省金融“排头兵”站位,通过不懈努力,服务全国,走向世界,力争领行业之先,创一流券商。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公司坚持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以五大战略为指引,坚守并不断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落深落细;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全面赋能各条线改革和系统建设的变革和重构,开启“数智财通”新时代;以“深耕浙江”战略为牵引,全面提升投行服务面和影响力;以“财通赢家”品牌打造为抓手,全面提升财富管理能力;以能力提升为核心,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聚焦价值、平台、能力、生态,努力打造“省内最强、全国一流”券商,为建设“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力量。本次配股将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3、本次配股发行有助于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证券公司面临需要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挑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等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引导券商强化资本约束,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证券公司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公司通过本次配股补充营运资金可帮助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并强化资本约束,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发行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具备配股发行的资格和条件。此外根据近年来证券行业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本次发行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和监管政策的指引,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的导向。
因此,本次配股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本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并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均具有多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具备丰富的证券和金融相关领域的管理经验,能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状况作出及时的战略和业务调整。同时,公司重视员工专业素质的培养和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持续加强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储备力量,完善人员的薪酬水平和专业技术晋升机制,以形成与公司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员工队伍。
技术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大信息技术投入。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证券信息技术创新,并根据浙江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精神,着力于数据获取、分析及客户产品创新创意的金融科技建设,提高客户服务的深度与广度;结合业务发展,加快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与业务响应速度,在系统建设方面逐步打造业务竞争的核心能力。未来,本公司将结合行业信息技术发展动向,继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能力。
市场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承了既有的优良传统,稳健经营,持续创新。2018年起,公司实施“深耕浙江”战略,推进重点部位改革,实行全分公司化管理,加大财富顾问队伍建设,转变单一的经纪业务模式,充分发挥分支机构在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中的业务触角和综合服务前哨作用,整合公司的优势业务和丰富资源,深化内部协同,在投行带动下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当地政府、机构和高净值客户的服务,研究推出开发和服务机构客户的组合拳,全面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在集团化发展布局下,以“深耕浙江”理念“深耕全国”,通过“沉下去、专业化”的业务发展思路,以客户为中心,全面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较为充分。
五、本公司关于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信用业务以及研究业务。此外,公司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子公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境外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和机构融资等业务;通过参股公司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等业务;通过参股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金管理等业务。2012年以来,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期。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持续扩大自身业务经营规模,综合实力显著提高,持续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在证券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明显提升。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风险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共四个层级。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同时,公司建立了按照业务条线划分的纵向风险管理和按风险类别划分的横向风险管理,从而形成矩阵式风险管理架构,全方位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及重要环节,有效地识别、评估、追踪和管理各类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配股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
公司将在推动现有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业务创新机会,持续关注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推动业务全面发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2、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本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5、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在《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正常情况下本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转授权予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根据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关于填补回报的措施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楼110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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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表决事项: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 年4 月 29 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9.00(即9.01-9.11)、10、11.00(即11.01-11.11)、12、13、14、15、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1.00(即11.01-11.11)、12、13、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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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具体为每个工作日的 9:00 至 11:30,13:0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彤 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 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会议提交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17,800,000.00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0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32%。
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1年6月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无法确定,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陆建强、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陆建强、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经营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准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020年末净资本的5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2020年末净资本的400%;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调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1年风险管理政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情况如下:
1.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
公司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公司或公司的境内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负债主体,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具体负债主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实际需要共同或分别确定。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运用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除同业拆借及债券回购外)开展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含6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可开展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境内发行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收益凭证、金融债券、可续期债券、证金公司转融通(含转融资、转融券)、资产证券化、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收益权转让、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法人透支,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注册、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等;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等融资工具。
其中,收益凭证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短期融资券、同业拆借、转融通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主管机关授权的最大规模。如相应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新的监管规定为准。
在符合监管要求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债务融资,并根据债券融资工具的特点和业务需要进行分级授权。
本次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议案通过后,公司根据以往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已经取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5.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存量债务,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8.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等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办理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11.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若董事会或公司董事长于授权有效期内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若董事会或公司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实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无需监管机构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完成之日止。
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长关于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转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为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与主任委员汪炜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1年对外捐赠总额为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向西湖大学捐赠款项),具体捐赠项目及每笔捐赠金额由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76,700,000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几方面:
■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预案》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十四五”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金融衍生品部和债券融资二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一并审阅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下半年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1,596,618.30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1,675,177,961.1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交易风险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各167,517,796.11元,合计金额为502,553,388.33元。2020年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574,240,000.00元,另支付永续次级债利息23,001,150.00元后,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35,470,070.89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710,853,493.66元。根据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配,因此年末母公司可用于现金分配利润3,891,348,923.90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3,5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17,800,000.00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2020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1.56%。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制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作出相应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租赁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2020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者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或“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同种类的每一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以下规定: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二)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公司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以下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以下规定:
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5、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的以下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3、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6、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7、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三)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以下规定: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五)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以下规定:
1、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2、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六)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5、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本次配股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以下规定:
1、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本次配股将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四、公司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规定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提示:
● 会议内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15:30-16:30
● 会议地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 问题征集:为提升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前,将感兴趣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ctsec.com,公司将会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务经营、业绩情况、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15:30-16:30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模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提升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6日前,将感兴趣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ctsec.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ir@ctsec.com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