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7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8、9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7、8、9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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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君、计毓雯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zshihua.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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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65.00万元。该股款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承销费3,559.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71,905.33万元于2020年9月2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54,139,793.9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510,206.02元。其中:新增股本43,000,000.00元,资本公积657,510,206.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9,094,312.95元,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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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0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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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998.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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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0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7,685.82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750.00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1,4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的余额为3,35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197.0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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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世华科技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世华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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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等其他金融工具融资。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世华科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00-11:3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正青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0:00-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5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hengquan@szshihua.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电子邮箱:zhengquan@szshihua.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艳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监事会2020年实际运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拟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7,800.13万元,较年初增长197.19%;总负债为人民币8,600.78万元,较年初下降28.79%;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9,199.35万元,较年初增长296.22%。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5.60万元,同比上升36.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2.10万元,同比上升58.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30.48万元,同比上升67.99%。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1]A81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备忘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282号)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2021年度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21,004.7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2,922,256.36元后,2020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7,524,491.30元。
根据《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公司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2,000,000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4,400,00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68%。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发展过程中因产能扩大和新项目建设需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2、新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等领域应用广泛,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公司需要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速产业布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3、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发展功能性材料主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客户对新材料需求的不断迭代升级,公司需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并广纳人才,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毕,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上接188版)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合计年度报酬为人民币13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上述费用与2020年度一致。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24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发放贷款及垫资、商誉等资产。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2,742,015.7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719,078.98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2020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存货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及计提跌价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12月末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余额合计为2,455.47万元,其中2019年末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3.56万元,因此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71.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742,015.73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8,594,377.16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贷款、商誉等减值准备共计22,742,015.73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25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并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 高纪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吴森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盛彬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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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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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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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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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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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599 公司简称:天合光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