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美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美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蒋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1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敏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519 公司简称:立霸股份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1,573,112,988(1,592,112,988 -19,000,000)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573,112,988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增加42.61%,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增加963.68万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增加57.53%,主要系期末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减少71.23%,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20年度薪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减少62.37%,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四季度少,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租赁负债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增加987.98万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上年度末数减少82.58%,主要系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8.99%,主要系本期各项业务市场推进顺利,而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较大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8.00%,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9.11%,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8.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9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9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较多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8.03%,主要系本期摊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2,197.53万元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8.28%,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9.40%,主要系本期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收益减少1,699.47万元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7.56万元,主要系期末结构性存款浮盈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1.65%,主要系本期应收款项下降幅度比上期减小,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冲回的金额本期比上期减少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25%,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给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及附属厂房,本期无此项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6.80%,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22.52%,主要系本期各项业务市场推进顺利,销售收入增幅较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7.37%,主要原因为:一是上年同期收到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本金及收益,本期无此项;二是本期支付设备、工程款增加。
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25.24%,主要系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3.78%,主要系以上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新材”),截至2021年1月1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划转,合计9.04亿元净资产完成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受本次划转影响,公司本部自2020年起不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临海新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连续三年(2020-2022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2、报告期内,慧星公司将其所持0.13%的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3、2021年3月8日,因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VASEN (SINGAPORE )PTE.LID.,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等,注册号为202107960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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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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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雪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均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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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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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报告期利润表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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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同比减少,但由于本期新增桥巩水电站发售电量及贺州燃煤发电项目发电量,致发售电量同比增加。1-3月累计实现发电量88,643.18万千瓦时,同比上升194.03%;售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008.69万千瓦时,实现财务售电量140,227.63万千瓦时,同比上升88.94%;实现营业收入483,618.08万元,同比增长23.32%,其中电力销售收入55,154.18万元,油品业务销售收入426,440.39万元。一季度由于受以下因素影响,公司实现净利润-23,681.39万元,每股收益-0.2382元,扣非后净利润2,339.60万元,整体经营业绩同比变动较大:一是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26,399.10万元(扣除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二是公司本期合并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利润增加3,239.18万元,上年同期无;三是由于一季度公司各水电厂(不含桥巩水电站)的流域来水同比下降,自发电量同比减少40.65%(减少12,253.77万千瓦时),利润同比减少1,345.09万元;四是油品板块业务量同比增加,利润同比增加6,182.48万元;五是报告期设计咨询板块业务量增加,利润同比增加572.17万元。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涉及广西永盛公司应收账款或重大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预付广西南宁台协干商贸有限公司15,011.00万元事项,广西永盛已就此合同纠纷向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2016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广西永盛胜诉(详见2015年8月28日、2016年6月3日、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广西永盛于2018年1月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于2018年2月获受理,但因找不到可执行财产,广西永盛于2018年8月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之一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对象,已被法院驳回。目前,广西永盛已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广西永盛与广州市中油润澳石化有限公司、沧州建投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景裕燃料有限公司、茂名市名油商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目前无新进展。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桥巩能源公司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已完成,公司已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
4、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4,328万元,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增加至84,328万元(详见2021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该增资事项正在进行中。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21]第0122号),接受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备案,备案金额为8亿元。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8亿元已发行(详见2021年3月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6、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贺州燃煤发电项目一号35万千瓦机组已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正式并网发电,二号35万千瓦机组目前正在安装调试(详见 2021年3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7、2021年4月,因工作变动原因,秦敏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潘雪梅代理行使董事长职务,直至选举出新任董事长。因工作变动原因,兰旻女士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详见2021年4月21日、4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8、前期公司持续披露了控股子公司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79%股权以人民币19,757.76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贺州市兴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2,980万元,尚有6,777.76万元未收到。
9、2021年1-3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归还金融机构借款36,762.00万元人民币,并向金融机构借款合计250,680.00万元人民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股票价格)变动无法确定,导致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无法预计。
■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