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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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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段先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文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肖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24,608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

2020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62,847,162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的1.985%,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33,099,334.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64,035,862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3月20日总股本的2%,最高成交价为7.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41,327,67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房地产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统计口径:土地成交金额大于50亿元的项目)

4、地产及旅游综合项目销售情况

5、地产及旅游综合项目出租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