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及消费电子业务,其他业务包含新并购的军工科技业务。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包装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塑料包装膜、塑料托盘、塑料缓冲材料(主要是EPE缓冲材料)、聚苯乙烯泡沫(EPS)、聚合发泡材料(EPO)及其与辅料组装形成的复合包装材料等传统与新型全生物降解包装材料,主要应用于计算机、智能手机、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周转及销售包装;
军工科技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多功能标准显控台、非标准系列显控台、显控台模块、国产自主可控装备应用开发等,主要应用于军工舰船电子信息系统;
消费电子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无线充、移动储能电池、两轮车动力电池等,主要应用于移动智能设备、家庭便携式备用电源、智能电器等3C消费性产品的设计和制造。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由于公司产品多是非标定制产品,公司业务模式以订单化生产为主,以销定产。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特性与技术要求等进行相应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同时采取常备安全库存,能够快速响应客户订单,凭借全国布局和质量优势,迅速整合资源实现最终产品按时保质交付。
消费电子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作为ODM供应商给客户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公司从“人、机、料、法、环”等五大因素增强管控能力,建立相关流程制度对各环节进行控制,做到“人尽其才,机尽其所,料尽其用,法尽其术,环尽其宜”。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162.72万元,同比增长16.3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20万元,同比增长57.52%。主要业绩变动原因为:
(1)公司在采取降本增效的各项措施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客户,原有主营包装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增长,净利润也有所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军工科技企业中电华瑞,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净利润同比上期大幅度增加。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与国内外著名的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等大型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包装业务主要集中在智能电子产品塑料包装、家用电器包装及缓冲产品领域。公司目前以绿色包装为依托,根据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划分属于智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包装及缓冲产品,行业主要受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和家电行业影响。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其发布的《2020年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发展指数报告》指出,在国际环境压力不断加大、行业转型主动性不断增强的关键阶段,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呈现产业韧性强、创新推进快、转型升级稳的特点,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发展指数的走势表明,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经受住了考验,整体产业仍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国家安全战略发展背景下,中国军费支出不断增加,新一代武器装备不断定型列装,国防信息化的投入比重与国产化率也将继续提升,“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的国家战略也为国内军工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未来我国军用电子信息装备开支规模也将持续增加。根据商务部投资促进局预测,预计到2025年,国防信息化开支可能会达到2,513亿元,占国防装备的40%,其中核心领域有望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根据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假设未来十年我国国防预算增速将保持7%左右,至2025年,装备费用在国防费用中占比保持1/3不变,以美国信息化支出在装备费中占比25%计算,我国未来十年军工电子信息化投入总额将达到1.5万亿元。
(三)行业地位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在行业发展初期率先引入品质管理,是行业内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企业。公司历来重视环保材料的开发,是行业内首批执行欧盟RoHS标准的企业。公司与国内外著名的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等大型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奠定在塑料包装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也参与起草了多项国家包装标准。
新收购的中电华瑞是一家专业从事舰船电子信息系统领域模块、整机、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提供从系统到模块、从硬件到软件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具备完整的军工资质,特别在国产自主可控的应用开发方面具备一定的领先优势。
东莞群赞拥有全方位的研发管理团队,客户涵盖Mophie、易马达、Philips、Bosch等横跨消费电子、动力、储能等知名品牌,在移动电源及便携式储能电源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特殊且极不平凡的一年,世界经历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突如其来的疫情肆虐全球,给全球经济带来致命的打击,引发全球经济衰退,加上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给国内经济带来巨大挑战。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形势,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遵循既定的发展战略,领导全体员工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稳扎稳打,锐意进取,深挖大客户内在需求,积极开拓新市场,致力转型为绿色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动军工科技产业和消费电子产业发展,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162.72万元,首次超过15亿元,同比上升16.3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20万元,同比上升57.52%。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业务方面,公司各利润中心加大对大客户及重点目标市场的精耕细作,深挖客户潜在需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深度绑定客户资源实现利润增长,同时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在泰国设立利润中心并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并在海南设立利润中心加大可降解包装市场领域的开发,进一步扩大公司现有包装业务版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中电华瑞,将经营业务扩展到军工科技行业。
2、生产方面,根据以销定产原则,优化产品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各利润中心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通过设备升级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通过工艺优化推进降本增效的精益生产。
3、管理方面,发挥母公司战略投资和监督管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区域协同能力。公司重点强化应收账款特别是逾期账款管理以及存货管理,借助人力资源系统进行人力成本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报告期内,通过一系列股权架构调整与设立收购运作,公司正逐步形成绿色包装、军工科技、消费电子三大业务板块。
4、股权激励方面,为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强化公司的凝聚力,公司推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利益共同体,共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授予在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165人合计988.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152,576,990股。
5、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因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公司已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于对未来军工科技行业的看好,公司通过收购中电华瑞51%股权,成功切入军工科技领域,进入具备广阔市场前景和较高技术壁垒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生产研发行业,推动公司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后续发展的市场空间、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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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分别为王进军、王武军、程刚、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管理层领导全体员工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稳扎稳打,锐意进取,致力转型为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动军工科技产业和锂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在内控管理方面继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162.72万元,首次超过15亿元,同比上升16.3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20万元,同比上升57.5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仍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易达”)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5.25万元,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1.04万元,均未达到承诺数3,500.00万元;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和股权激励后实现净利润2,975.78万元,完成本年承诺数的85.02%。
又因重庆富易达2018-2020年度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7,280.74万元,低于累计利润承诺7,800万元,故2020年度触发补偿条款,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为7,808,935.97元,最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数为准。
经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富易达没有发生减值。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中电华瑞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68.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14.38万元,均已达到承诺数1,700万元,按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完成本年承诺数的109.91%。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拟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独立董事朱建军先生由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现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深圳市创想环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环球”)和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诺”)以自有资金对WANGZI(THAILAND)CO.,LTD.(中文名:王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王子”)增资至2,00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泰国王子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000万美元,最终注册资本以实际换汇后的泰铢进行工商登记为准。栢兴科技、创想环球与深圳新诺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外部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公司业务扩张,为提高公司外部董事履职的积极性,公司董事会参照行业及地区外部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外部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同意将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含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年度津贴由每年8万元调整为每年12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外部董事刘大成、朱建军、张子学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1时00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分别为任兰洞、李智、匡光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在公司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管理层领导全体员工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目标,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稳扎稳打,锐意进取,致力转型为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动军工科技产业和锂电池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在内控管理方面继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162.72万元,首次超过15亿元,同比上升16.3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672.20万元,同比上升57.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该自查表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准确,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2020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强调: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而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其中,关联监事李智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47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2,847,701.27元,母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852,723.7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2,852,723.75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仍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合法、合规。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未超过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实业”)、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新鲜”)和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利”)。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3,390,308.19元。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大兴实业、好新鲜和BAIFENG SUPPLY CHAIN CONSULTING LIMITED(以下简称“BAIFENG”)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980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和关联监事李智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2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