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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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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6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773.03元,利润总额8,833,133.3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4,910.02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068,551.9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909,835.25元,总资产5,016,498,223.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98,315,591.61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9)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在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020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耀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门孟华(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

关联董事艾迪女士、乔徽先生、于振中先生、赵亮先生、陈佩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工作中态度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组织编制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附带的《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5)。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龚小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甄”或“乙方”)于上海签订《关于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协议》,乙方(或以其指定主体)拟对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津福臻”)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计划投资取得不超过25%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投资后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李昊持有上海福甄60%的股权,直接控制上海福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李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提案中,提案5.0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独立董事刘劼、蔡少河、何杰、郭海凤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龚小刚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21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1 年4月27日上午 11:00 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奚海艇先生所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紧密围绕公司发展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公司对外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财务状况和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8万元,较上年减少6.84%;利润总额883.31万元,较上年减少8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0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17,874,773.03元,利润总额8,833,133.3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4,910.02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8,068,551.91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909,835.25元,总资产5,016,498,223.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398,315,591.61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9)同步刊载在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020年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耀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上海设序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与门孟华(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

关联监事王宇航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 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工作中态度严谨,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 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3)。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全体股东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附带的《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之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签署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瑞弗机电和公司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5)。

12、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775.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1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福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甄”或“乙方”)于上海签订《关于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意向协议》,乙方(或以其指定主体)拟对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津福臻”)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或股权转让,计划投资取得不超过25%的标的公司股权,具体投资后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的投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预计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值,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17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664,539.5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7,989,418.29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283.6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85号)。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流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上述额度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5,000万元,为全资公司上海奥特博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000万元,为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且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2021年4月,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公司将上海我耀部分未使用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天津福臻,天津福臻调剂后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天津福臻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授信额度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赤龙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合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4月10日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生产线、机器人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控制系统及相关软件的制造、研发、集成、销售;工业组装技术研发;气动元件、传感器及相关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3)主要财务指标:

天津福臻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被担保方天津福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1,2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7.23%。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