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9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薪酬为2020年度董事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
上述薪酬为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包括薪金福利、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表格中所列示黄河先生的薪酬为其2020年度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从公司获取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关联董事郎光辉先生、郝俊文先生、郎诗雨女士对议案13.2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理财类产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订单融资、融资租赁等融资性合同,具体事项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非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并可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子公司单体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0.7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
子公司单体非固定资产类融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相应外币。
本议案所指融资总金额不包括保证金或票据质押等低风险业务占用的授信金额,即只包括实际使用的银行敞口融资金额。
上述事项具体合同文本采用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的格式文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所有相关法律文书。
为便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工作的开展,上述议案内容在2022年度融资计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视为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社会捐赠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名义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全资子公司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邑工贸”)和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物料”)名义开展天然气等预焙阳极产业链相关材料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和美元15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临邑工贸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香港物料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最高保证金及权利金为150万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是控制套期保值交易总仓位,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及权利金;二是分散投资,对近期和远期品种进行分散资金配置;三是严控操作流程,以公司数据分析出的市场指标为依据,通过内部审批流程后再进行相应操作,操作结果形成记录,盈亏情况随时更新上报;四是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跟踪市场情况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控制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12,571,760.20元,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4,072,843.70元。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34,662,799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6,932,559.80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利润总额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40.90%,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61%。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4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607,246.0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22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192.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265.8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608.49万元(含利息,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于2015年10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的情形。
公司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及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无棣支行于2019年11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13.07万元。本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6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2月16日,公司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1612005529200308045专户转出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21日,公司自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新华北路支行62050160010400000191专户转出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6,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5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8日、2020年9月1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6,100万元、36,100万元、19,000万元、8,600万元、7,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产品已全部到期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7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被担保人: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四川索通豫恒炭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四川索通豫恒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理财类产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订单融资、融资租赁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具体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预计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3年。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
在2021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在公司授信额度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具体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
3.在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超出上述授信用途、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融资,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及相关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2.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3.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4.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5.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6.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7.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8.四川索通豫恒炭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有利于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528,734.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8,734.5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08.2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4-00012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2月23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2月23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7,427,322.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82,7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344,622.00元。上述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4,662,799股。
鉴于以上变更事项,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9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作出的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