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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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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电线电缆

公司以绿色能源传输为已任,为客户提供智能输电解决方案。产品大类主要包括电力电缆(500kV及以下的超高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6kV~35kV的中压电缆、低压电缆)、防火耐火电缆、特种电缆、民用建筑线缆、光纤光缆、同轴电缆、数据通信电缆、高端智能装备线缆等系列产品,是国内拥有成熟线缆产业链的“综合线缆供应商”。

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具备电力传输一体化解决能力,超高压电缆、防火电缆、风能电缆等线缆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上海电缆研究所联合评比,万马股份荣获“2020中国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

公司也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通信线缆制造企业,拥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关系;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物理发泡串联生产线(奥地利罗森泰生产线)和德国莱茵认证的电缆实验室及电缆材料检测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同轴电缆生产在线实时监控系统,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公司紧紧抓住电子信息与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期,不断做大做强高端智能装备线缆、5G用室内布线光电缆等业务领域,开拓新的业务空间,逐步实现新的增长点。公司通信线缆产品系列包括:同轴电缆(包括SYWV(Y)系列-5 -7 -9 -12等、LMR低损耗系列、RG系列:RG6、RG11、RG59、RG176等、50欧姆集束线缆等)、室内外光缆(包括ADSS、FTTH、层绞式、自承式、中心束管、光电复合缆、蝶形、圆形引入缆、拉远光缆、单双芯、Module光缆子缆等)、安防数据缆(包括CAT5e+、CAT6、CAT6A、CAT7、CMP级数据缆、喇叭线、火警线、监控线、信号控制电源线等)、组件连接线(包括有线电视连接线、网线跳线、光跳线、充电枪等)。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智能装备线缆领域研发和生产的公司之一。智能装备线缆主要用于向工业机器人等自动化装备提供电能和信号传输,对其耐曲挠性、耐环境液体、耐磨等性能的要求远远高于普通线缆,工业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等工业自动化装备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智能装备线缆。“十三五”期间,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国内中高端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商所使用的本体电缆70%以上依然依赖进口(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业委员会:《中国线缆产业发展现状及策略建议咨询报告》。),主要是日系及欧系本体电缆。由于国内工业机器人产业化起步较晚,智能装备线缆在2010年以后,才开始进入大规模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应用。

2.新材料

万马高分子专业从事化学交联电力电缆绝缘材料、屏蔽材料、电缆用阻燃性材料以及环保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专业从事化学交联电缆绝缘材料生产历史悠久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10kV及以上化学交联聚乙烯高压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化学交联黑色聚乙烯架空电缆用绝缘料、35kV及以下抗水树电缆用绝缘料;中高压电缆用内外屏蔽料;特种PVC料;一步法、两步法及特种硅烷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自然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热塑性、辐照型低烟无卤系列电缆料;弹性体TPE、TPU等。

万马高分子是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企业。公司以电缆材料为主导作产业延伸,其中35kV及以下中低压电缆绝缘料已连续多年位居行业龙头地位;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压电缆(110kV)超净XLPE绝缘料”打破国际垄断,曾列入国家科技部重点新产品计划立项项目,成为国内首家供应高压电缆(110KV)用超净绝缘料的企业,为国产料取得多项荣誉,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开发的220kV高压电缆绝缘料,通过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国家级新产品鉴定,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研发的低烟无卤、特种PVC、TPE等材料,成功进入通讯、新能源、消费电子、海洋、航天航空等高端装备市场,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内规模大、品类全的综合材料服务商,竞争优势明显。

3.新能源

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已完成产业基础布局。作为国内最早进入充电桩领域的公司之一,通过十余年持续的业务拓展和优化,无论是作为充电设备制造销售商,还是作为全国桩联网的投资建设运营商,以及充电生态平台的服务商,公司都具备进一步拓展公司充电业务的能力,扩大产业优势。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量的投入,不断完善充电设备产品系列。目前拥有从7kW到360kW功率的产品线,包括大功率一体式/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交流充电桩、智能交流充电桩等,公司研发生产的480kW的智能柔性分配充电堆,可以搭载12个单双枪的充电终端同时为12台电动车进行充电服务,实现了单枪200kW的超大功率快充功能。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建站思路,继续推动构建“智能化城市快充网”的布局工作。万马爱充主营城市智能充电网的运营及衍生业务,公司拥有芯片级别的充电桩智能化接入的技术储备及完整解决方案,并提供个性化开发支持,提供全流程响应。城市智能充电网运营方面,万马新能源实现自有桩体及第三方企业桩的接入、托管、运营,并成功为多地第三方客户开发、代运营充电网络。经《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联合评比,公司荣登“2020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万马爱充获得“2020新能源科技创新50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属的电线电缆行业是电工行业的下级行业,主要功能包括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实现电磁能力转换等,应用于电力、能源、建筑、交通、通信、工程机械、汽车等各个领域。“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总量的提升,电力建设、城市轨道、城镇化的逐年推进,促进了大中型城市电网的建设,加快了交通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助推了我国电网的快速建设与配电网的不断优化和发展,推动了我国线缆市场需求总量的提升。

从电线电缆需求结构来看,电力电缆仍占主要地位,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电缆合计占比超过全部线缆产值规模的50%以上。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及其材料已实现全国产化。“十四五”期间随着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升,能源、交通、智能制造、“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拓展,绿色低碳战略的持续推进,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电缆仍有较大的需求空间。

虽然我国的电线电缆行业整体规模位于世界首位,但竞争企业众多,市场格局较为分散,导致我国的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较低,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2018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排名前十名的企业份额不足10%(前瞻产业研究院:《2019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且因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及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日渐重视,我国行业集中度有望逐步提升,有利于规模较大的电线电缆企业。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万马股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狠抓实干、合力攻坚,与生态圈合作各方真诚互信、共赢共享;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风雨同舟、共克时艰,携手驱散疫情阴霾,实现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

1)电线电缆板块:提质增效,蓄力发展。

报告期,电线电缆板块审时度势,在特殊时期,对外积极建立市场防御机制,精准定价策略;对内利用订单不饱和时段,全面推动设备技改,开展精益生产,持续优化库存管理。全年实现接单同比增长11%,风能电缆销售额同比增长10%。试点自主经营模式,增强生产经营单元责任感。重视新品研发,二十余款产品取得阻燃B1级型式试验报告,覆盖多电压等级品类。分销市场发展迅速,新签约近二十余家代理商;直销方面,成功开发中建三局、华润置地、陕建集团等十余个重要客户。

通信线缆围绕5G室内系统用通信线缆,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5G通信线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获批,并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浙江制造企业认证。

公司在智能装备线缆领域,聚焦机器人、驱动器、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应用,报告期内取得长行程运动电缆等六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另有三项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同期,研发生产的柔性线缆,解决了电缆长距离行程内反复运动造成应力扭曲及自身重力与拖链盒间反复摩擦导致寿命降低的行业难题,实现拖链电缆无故障循环应用2000万次以上、机器人电缆关节处无故障应用500万次以上的技术突破,打破该领域进口产品的垄断。报告期内在技术和市场上的重大突破,使公司在细分市场知名度持续提升,智能装备线缆事业部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119%。

2)新材料板块:创新再深化,发展再升级。

报告期,新材料板块市场规模稳增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材料板块整体销售规模同比增长9%,单月最高销量突破3.35万吨。新品拓展成效明显,占比进一步提升,其中低烟无卤、超高压、屏蔽料、特种PVC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公司重视技术研发投入,产品质量持续改善,客户满意度、合作粘性稳步上升。2020年建设的广东清远新厂区,新厂房八条产线全部实现投产,产能逐步释放;湖州基地完成拿地流程,开工投建。全国建厂更进一步。

为实现高压电缆绝缘材料及半导电屏蔽材料在能源电力领域的国产化替代,保障关键领域核心材料的供给安全,万马高分子集团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旗下科研中心一一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万马(浙江)高压材料有限公司,双方将实现“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加速实现智能电网高端技术领域中高压电缆绝缘材料和半导电屏蔽材料技术和产品的国产化替代,保障高压电缆绝缘材料和半导电屏蔽材料的供给安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技术水平世界一流电工新材料企业。

重视科技创新,增进校企合作,成立“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院一一万马高分子上海联合研发中心”,旨在建立高效的产、学、研合作共赢机制,优势互补,不断挖掘新材料的价值,研发高性能材料关键技术,为高分子材料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新能源板块:谋定而动,蓄势待发。

报告期,一季度因疫情影响,造成出行需求受到抑制,阶段充电收入降低,但二季度后,充电需求回升明显,至四季度,充电量已超出去年同期水平16.54%。报告期,充电桩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57%;公司根据不同的市场复苏情况,开展卓有成效的市场恢复策略,全年实现充电量2.78亿度,同比增长13.18%;运营效率稳定,多个城市月均充电时长达4~5小时,成都、西安、海南、深圳运营绩效突出。公司新能源板块近五年充电量增长情况及近五年售桩情况:■ ■

(图1:新能源板块最近五年充电量增长趋势) (图2:新能源板块最近五年充电桩销售收增长趋势)

在与主机厂合作方面,报告期,万马爱充与广汽丰田达成协议,双方将基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打造“桩-车-网”产业生态。双方已在北京东大停车场充电站中设立“广汽丰田-万马爱充品牌形象站”,为广汽丰田新能源车主提供专属的充电服务。公司将以品牌形象站为基础拓展合作模式,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图3:万马爱充深圳东湖公园充电站,2020年全年累计充电量达188万度,平均单桩日充电时长6.7小时)

爱充网着力建设城市智能充电网络,为城市交通作导向。万马智慧充电创新基地验收通过,设立新能源创新发展中心,包括绿色电力大数据中心及监控中心、“爱充”全国指挥中心、充电桩研究及发展中心。疫情期间,万马爱充全力保障武汉志愿车主免服务费充电,武汉全市充电车辆春节期间在武汉市七个精品充电站享受服务费全免,且推出“无接触充电”服务,保障车主健康。2020年8月,在第四届中国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大会上,万马爱充荣获“行业最具品牌影响力奖”。

(2)国资助力,激发新活力。

报告期,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0年6月,公司原控股股东智能科技集团、原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陆珍玉与海控集团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20年9月,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将其持有的公司258,975,8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转让给海控集团,股份过户登记日为 2020年11月4日。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海控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海岸新区国资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海控集团基于对万马股份价值的认同及发展前景的看好,和海控集团总体战略进行的决策,旨在充分发挥资本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整合和协同拓宽产业发展领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信及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价值。

新的征程,新的使命,公司将加快融合发展,创造共赢新篇章,激发发展新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注:对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分别列示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并提示其中是否存在变化。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6)报告期内合并范

围是否发生变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宪洪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21SHAA10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052,864.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459,034.46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36,242,118.43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400,735,829.60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543,087,541.1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841,03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中董事和监 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涉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

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

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杭州临安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宪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预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154元;报告期末总资产83.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23亿元,每股净资产4.3679元。

2021年公司预算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业绩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052,864.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459,034.46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36,242,118.43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1,400,735,829.60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1,543,087,541.16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确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回购股数17,841,035股的股本1,017,648,06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617,682.21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等内容详见2021年4月 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意见,详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上述报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孙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孙公司湖州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至5年。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赵健康先生因在相关单位有任职,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该议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相关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20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拟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预算报告》;

4. 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6. 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审议《2021年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第4、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3,141,199.29元,2020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03,513.98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总计为320,000,000.00元,赎回理财本金36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2,008,058.61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65,000,000.00元。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2020年5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0,000.00元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于 2020 年 5月 20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1,790,197.0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6,790,197.03元,银行理财产品6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12 月,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20202112980009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1 月2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 年1 月3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调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调整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主体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均以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项目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原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充电设备运营平台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020 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同意调整“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 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注:报告期,“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2.6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收益率。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8亿元。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5.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授权上市公司资金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资金部总监负责审核,报上市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公司资金部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下转2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