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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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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4版)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 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 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现金管 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接受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振光电”)、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科”)及其他关联企业。

2021年4月2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女士、赵健康先生因在关联方有兼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0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法定代表人:俞涛,注册资本:19,310.76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长缆科技营业收入94,057.97万元,净利润16,159.6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缆科技总资产196,476.29万元,净资产153,602.43万元。

(3)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赵健康先生于2020年12月18日在长缆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选举为其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与长缆科技成关联法人。

2.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万马科技营业收入48,202.61万元,净利润-637.2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万马科技总资产76,011.10万元,净资产43,580.79万元。

(3)关联关系:万马科技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3.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轻质材料制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1楼。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全通营业收入 8,395.92 万元,净利润 342.4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通总资产 1126.34万元,净资产780.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4.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LED节能灯产品、家用电脑及其它民用电子设备控制器、变频控制器的生产销售。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工业园区。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海振光电营业收入 11,930.58万元,净利润 2,500.4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振光电总资产 26,738.08 万元,净资产2,809.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5.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弹性体、改性塑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81号。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0年度,万马泰科营业收入 3,339.97万元,净利润 209.3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科总资产3,002.60万元,净资产1,586.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等情况核查,关联方信誉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2021年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进行说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我们认为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年度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及其授权。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供应链融资等),万马股份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要内容

2021年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见下表:

注1: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万马股份持有其80%股权、万马特缆持有其20%股权(万马特缆为万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因此万马股份实质持股100%)。

注2:万马股份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较上一期2020年度减少5.2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1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3.18%。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24,594.1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44%。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其他

备查文件: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子公司为孙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湖州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万马高分子”)和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万马新材料”)拟向相关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等),由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至5年。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湖州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6日

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万亩工业平台

法定代表人:黄胜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湖州万马高分子为万马高分子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州万马高分子总资产7,366.63万元,净资产632.4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67.54万元,净利润-367.54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注册地: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隆大道211号附2号

法定代表人:叶佳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研究和试验发展;批发和零售业(不含危险化学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存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清远万马新材料为万马高分子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远万马新材料总资产29,091.41万元,净资产1,818.89万元,营业收入28,745.77万元,利润总额-82.95万元,净利润-60.97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1)为湖州万马高分子提供担保不超过3.5亿元;(2)为清远万马新材料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

4.担保期限:1至5年

万马高分子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本次为湖州万马高分子和清远万马新材料向银行等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孙公司建设和经营需求,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万马高分子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子公司万马高分子为两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占万马高分子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2.52%,占万马股份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84%。截至2021年3月31日,万马高分子无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总额19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2.01%。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24,594.1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44%。

七、其他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准则及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租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因此本次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20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珊珊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刚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财务总监董杰先生、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公司监事王婵娟女士主持并召开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危洪涛先生因工作另有安排,委托王婵娟女士主持并代为表决,公司2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