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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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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1-019)、第九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1-020)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3、登记地点:瑞明大厦12楼(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

4、联系人:许轼

电话:021-68600836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轼

电话:021-68600836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1-019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爱红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234,904,818.54元,年末未分配利润是226,414,260.5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43,712,367.6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84,211,915.18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临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22)。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22)。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临2021-023)。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临2021-0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临2021-02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2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5月17日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王爱红女士、赵宏光先生、李文德先生、陈龙先生、杨光先生、艾子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俞敏女士、朱建民先生、徐素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任之日起三年。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爱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为赵宏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李文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陈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杨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艾子雯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俞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徐素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2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大健康领域产业转型,公司拟打造集研发、生产一体化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公司下属子公司易连生物工程(杭州)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建德市高铁新区的面积为106,625平方米(约160亩)的土地使用权(最终购买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该地块拟用于建设建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公司将根据建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实施进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扬州子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子睿”)为了充实资金实力,加快生产经营,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贷款。近日,扬州子睿收到《兴业银行信用项目审批意见通知书》,同意本次借款金额9,000万元(授信金额:20,000万元)。

公司同意为扬州子睿本次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界龙名都置业有限公司以所属房产为本次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因为扬州子睿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本次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本次贷款(人民币9,000万)及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审批程序签订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书。

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在正式签订协议时,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安排,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王爱红:女,汉族,1970年10月生,初中。

工作经历:

赵宏光:男,汉族,1984年11月生,本科

工作经历:

李文德:男,汉族,1972年2月生,本科。

工作经历:

陈龙:男,汉族,1981年11月生,硕士。

工作经历:

杨光:男,汉族,1975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

工作经历:

艾子雯:女,满族,1985年9月生,本科。

工作经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俞敏:女,汉族,1965年1月生,硕士。

工作经历:

朱建民:男,汉族,1955年4月生,本科。

工作经历:

徐素宏:男,汉族,1980年12月生,中国科学院博士,浙江大学生物医药方向研究员。

工作经历: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1-023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司范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交易对方: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等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全权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确认管理层前期关于相关事宜的准备工作。

四、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业务。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1-025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除对相关科目产生影响外,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公司对本次变更有关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项目及其金额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1-027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条款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在工商管理等部门备案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