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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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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25 公司简称: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25 公司简称: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2,140,351.0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30,070,874.43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派发的56,599,918.02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214,035.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3,397,272.38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围绕品牌客户需求提供全案服务解决方案,深入理解客户业务与品牌发展战略,以技术/数据驱动品牌服务全链路,为品牌主提供品牌营销、品牌运营、品牌内容、品牌技术、品牌传播等全案服务内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平台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挖掘、提取、预测、监测、比对和分析商业数据结果,从全局视野观察和理解品牌、市场和消费者,形成全域营销策略建议,赋能于优秀品牌运营,为品牌主提供全域增长服务。

公司基于多年来与业内媒体的良好合作基础,打通优质媒体的渠道数据,破解媒体数据孤岛化的难题,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技术投入和行业经验积累,以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做到投放优化管理,真正做到全面的人群洞察和完整的人群画像,有效找到核心人群,提高营销精准度。同时公司以自主研发的程序化购买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等,匹配客户营销数据系统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有效管理数据资产和分析报告进而引导后期策略规划调整,协助客户在各个营销活动中进行数据营销应用,助力提升营销效果。同时公司响应国家新基建战略,在5G时代下探索物联网营销等新型营销业态,积极主动布局相关技术和应用,重新定义营销新生态。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品牌营销服务和品牌运营服务:

品牌营销服务主要是向品牌提供全域整合营销服务,按照统一的营销目标,系统化把各种独立营销方式综合在一起,更有效地向消费者传递和表达客户的品牌形象和产品信息。公司可以按照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单独或者系统性提供部分或者全链路营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咨询、策略策划、内容制作、全域媒体投放、IP内容合作、公关服务、社交媒体运营、程序化购买和监测分析等技术性支持、销售推广、会员服务等。

其中品牌内容服务主要是围绕品牌客户品牌价值积淀的需求痛点,提供品牌设计与创意、产品设计与创意、内容创意等。同时,公司注意积累时尚类、国潮类、动漫类等内容IP,赋能品牌客户“借势”跨界宣传、创意产品设计与生产、衍生品设计与生产销售等品牌价值需求,为品牌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元素,获得良好的“圈层加成”效应。

品牌运营服务主要是依托自身品牌服务的长期优势经验为品牌客户提供运营服务,包括(1)基础类服务:线上店铺运营、渠道导流与采购、仓储物流、售后与会员管理等。(2)核心服务:结合公司品牌营销、品牌文化服务能力,提供产品创意设计与策划、包装创意设计与策划、新渠道(如抖音、快手、B站、小红书等)开拓、IT服务(DMP、用户标签系统、营销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等)、品牌营销服务、效果营销服务等。(3)特色服务:内容IP赋能跨界合作的产品销售、5G物联网平台应用以及与中小品牌、新品牌、海外品牌成立合资公司,结合内容能力、营销能力、运营能力共塑品牌产品线,深耕新老渠道。

3、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经过艰苦努力,中国率先实现复工复产,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3%,宏观调控积累了新的经验,以合理代价取得较大成效。中国5G商用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领域快速发展,疫情导致互联网用户的网络使用程度进一步加深,线下场景持续向线上迁移,从生活服务、社交、商务、教育、视频(直播)、娱乐等领域延伸出众多营销触点、服务体验甚至新的行业生态。政府监管、政策导向、流量分化与再集中、万物互联,都导致移动互联网各个赛道彼此和跨赛道激烈竞争。

疫情促使重线下服务的服装、奢侈品品牌转战小程序渠道,相关商业运营逐步成熟,业务增速明显。社区团购类小程序全年持续发展,通过精细运营增强用户依赖度,在年底实现大爆发,短视频内容平台的直播流量占比持续提升,用户在观看直播中购物的习惯逐步加深,各类KOL/明星热衷于下场做直播带货,用户基于对其信任和喜爱选购商品,营销场景线上化及紧贴流量的营销节奏推动企业广告投放预算向线上转移、向零售新渠道转移,探索新的市场机遇,打造差异化营销,推动全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保持增长,继续挤占抢夺其他媒介市场份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3,765,644.95元,同比减少1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09,539,354.91元,同比增长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848,860.55元,同比增长9.32%;

基本每股收益为0.93元,同比增长9.4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903,749,563.66元,比上年末增长1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76,234,064.92元,比上年末增长5.1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0户,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

1、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9,539,354.91元。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22,140,351.0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830,070,874.43元,减去本年实施2019年度派发的56,599,918.02元股利及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214,035.1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3,397,272.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615,6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12,471.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663,662股,以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40,3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103,962股。现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券申报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贡院6号E座15层

2. 申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罗耀菲

4.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5. 传真:010-65648123

6.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3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完成对离职激励对象程恒、金钢、兰巍、王猛、杨谊辉、李奕、邬佩佩、李毅、黄希、李韵、张斓、俞世平、冯拓、于慧楠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1,980股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615,614股变更为228,503,634股。

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2,103,96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503,634股变更为226,399,672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销售食品”、“电脑动画设计”。

有鉴于此,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经营范围增加进行确认,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苏同先生、孙学先生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5人,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相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上海骞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2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649.12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礼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30%、郭冬云持股43%、符元喆持股7.7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398.8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458.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40.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749.7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95.06万元。

2. 浙江乐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3202-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艳峰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文化艺术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会务会展服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卢艳峰持股41.56%、公司持股20.00%、杭州龙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00%、杭州梦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52%、宁波新西乐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9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682.8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50.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33.09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928.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5.91万元。

3. 北京海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2层2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8.25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凯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影视策划。(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杨凯持股22.08%、新奥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00%、天津沁燃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北京海米科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45%、上海求得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1.92%、徐达持股11.05%、奇艺博同张家口洋河新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3%、钱卫持股2.07%、上海木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91%。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9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34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万元。

4.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9层905、9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礼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00%、张文娟持股40%、何叶紫持股11%。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37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0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0.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71万元。

5. 北京紫禁兰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影创空间大厦401-05号(怀耿路120号院2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峰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母婴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照明设备、电子元器件、玩具、办公用品;租赁灯光音响设备;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景山英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00%,公司全资子公司旗帜(上海)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持股49.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55.13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6.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8.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1.62万元。

6. 善易(天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二层209(天津好邦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101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宇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电影制作、发行、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从事广告业务;艺人经纪服务;网页设计制作;新产品新材料开发应用;代理旅游文化的宣传、开发经营、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数字科技、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动漫画的设计;美术设计;影视策划;影视文学创作服务;会议服务;礼仪服务;演出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高宇持股50.00%、公司持股5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816.7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115.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98.5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08.9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7.40万元。

7. 上海智硕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汝南街63号404-20单元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产品造型及包装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情况:IPG Mediabarands (HK) Limited持股50.00%、公司持股50.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万元。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在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时,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本人相关的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1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6,6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56,600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可具体调剂使用额度。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北京博大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大网联”)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7层01-0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晨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博大网联100%股权,博大网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博大网联总资产为人民币3,427.8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52.9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74.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06.5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45万元。

2. 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捷报指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6层0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轶俊

经营范围: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捷报指向100%股权,捷报指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捷报指向总资产为人民币42,015.5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449.7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4.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886.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53.91万元。

3. 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华扬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16层1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2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