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3版)
此次交易中,对苏盐连锁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但对苏盐连锁及其子公司名下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答》,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于一项或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
(一)业绩补偿期间
依据相关规定,交易业绩补偿期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含完成当年)。2019年1月8日,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标的完成交割,相关资产自2019年1月22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依据上述相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2019年、2020年、2021年为业绩补偿期。
(二)预测租金收入与承诺租金收入数
苏盐集团对苏盐连锁及其子公司名下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收益法评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
此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数总和作为业绩承诺指标。
经测算,收益法评估资产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租金收入分别不低于2,923.18万元、3,173.11万元和3,335.46万元。
公司将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苏盐连锁名下以收益法评估资产的租金收入数与承诺租金收入数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三)实际租金收入数及其与承诺租金收入数差异的确定
公司应在业绩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收益法评估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收益法评估资产经审计的租金收入数与承诺租金收入数之间差额情况以《专项审核报告》的意见为准。
在业绩补偿期内,如果收益法评估资产实际租金收入数小于苏盐集团承诺的租金收入数,则苏盐集团应按照本协议优先以股份补偿,履行补偿义务;如股份不足以补偿,则以现金补偿。如果实际租金收入数大于或等于承诺租金收入数,则苏盐集团无需进行补偿。
(四)业绩补偿方式
如触发补偿条款,苏盐集团应优先以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予以补偿,具体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补偿金额=(收益法评估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租金收入数-收益法评估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租金收入数)÷承诺期内收益法评估资产各年的承诺净租金收入数总和×苏盐集团持有收益法评估资产的评估值-苏盐集团就收益法评估资产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苏盐集团以收益法评估资产认购的股份总数。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
(五)补偿实施
苏盐集团补偿的股份,由公司按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在每年关于业绩承诺的《专项审核报告》或业绩补偿期末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股份回购事项。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等事项无法实施,则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苏盐集团实施股份赠送方案。苏盐集团在接到该通知后的30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过户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将相关股份赠送给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苏盐集团之外的其他股东。除苏盐集团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苏盐集团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业绩补偿期内公司股票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苏盐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公司股份的总数将作相应调整,补偿的股份数量也相应进行调整。
苏盐集团需补偿的现金,在《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苏盐集团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苏盐集团补偿金额以苏盐集团在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资产所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且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审计并出具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相关交易标的2020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苏盐连锁2020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述业绩实现情况,苏盐连锁2020年度相关业绩承诺未完成。
四、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一)股份回购注销事项
依据公司与苏盐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2020年苏盐集团应向公司予以股份补偿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苏盐集团应向公司予以股份补偿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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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数=重组完成时苏盐集团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2019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已予以补偿的股份数
苏盐集团应补偿的股份,由公司按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
(二)现金红利返还情况
经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2019年5月10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775,730,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543,85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13%。2018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据此,苏盐集团应返还补偿股份对应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87,192.18元。
经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2020年5月28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775,730,8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124,547.10元。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据此,苏盐集团应将补偿股份对应的 2019年度现金红利148,226.71元返还给公司。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774,379,748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914,025.38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苏盐集团在本次回购注销前获得 2020年度现金红利,则其应将补偿股份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84,285.77元届时返还给公司。
五、预计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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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苏盐井神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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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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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苏盐井神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大楼
联系 人:黄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99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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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5月14日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要求,现将2020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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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食用盐市场同比较为平稳,但受盐碱下游市场需求收紧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盐碱产品同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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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价处于小幅回调状态,煤炭采购均价544.56元/吨,同口径相比下降8.97%。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要求,现将2021 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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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受盐化工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公司主要盐、碱类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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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695.01元/吨,较同期605.57元/吨,增加89.44元/吨,同比上升14.77%。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