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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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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0定-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533,546,85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工艺流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包括煤炭、化工、电力、建材四大板块,其中煤炭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煤炭产品按用途分为炼焦煤和动力煤。其中,炼焦煤具有低灰、低硫、粘结性强等特点,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动力煤具有低硫、低磷、高挥发分等特点,主要用于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

公司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及技术优势,通过独立开发与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资产及业务整合,通过科技和管理创新实现有序开发,坚持以煤为主的发展思路,不断壮大煤炭主业,在资源依托坚实、规模效应显著、抗风险能力较强基础上形成并巩固产业及产品优势。

2、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

2020年是煤炭行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矛盾突出。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效果,宏观经济稳步恢复增长,加之气候因素、水电出力、进口煤月度不均衡等多种因素影响,煤炭供需关系出现了阶段性市场偏紧或宽松的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但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资管理部行使物资管理职能,负责公司物资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制定及监督考核;对物资价格的审查;组织机关职能部室对采购计划、物资技术参数的审查;物资采购资金预算审核和采购计划的确定下达物资质量、物资管理标准化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物资采购计划的价格公示和对标工作;各矿(厂)与物资供应分公司的业务协调、纠纷处理和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规划发展部组织各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批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销售模式

运销分公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运销分公司根据价格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政策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四)矿产勘探及资源储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矿产勘探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21座矿井,总地质储量30.64亿吨,年度核定生产能力3330万吨。公司目前在产矿井的总可采储量约6.73亿吨,以优质炼焦煤、1/3焦煤、肥煤、气肥煤以及瘦煤为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6月24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6 冀中01”、“16 冀中02”、“17冀中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A。

以上评级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评级报告。

本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债券评级报告,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是公司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重大考验、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聚焦建设又强又大现代化一流企业集团新目标,全力应对疫情冲击,规范公司运作,提升经营业绩,维护股东利益,有效推动了企业发展战略和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在煤炭业务方面,完成原煤产量2758.38万吨,同比减少95.98万吨,同比降低3.36%;合计生产精煤1217.27万吨,同比减少5.93万吨,同比降低0.48%。非煤业务方面:生产焦炭167.33万吨,同比增长6.53%;生产玻纤制品8.70万吨,同比增长5.84%;发电2.5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9.0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43亿元,同比降低8.37%;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7.76亿元,同比降低9.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亿元,同比增加0.34%。

1、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

2、分煤种的产、销情况

3、各煤种销售价格对比情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施行。本集团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质量保证、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预收款项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续)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说明:

①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三十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签署股份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批准了公司以 4.33 元/股(含增值税)的价格收购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136,036,065 股、占其总股本 20.00%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转让价款总计 589,036,161.45 元(含增值税)。2020年11月3日,本公司完成了金牛化工股权过户登记事宜。经金牛化工2020年12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董事会改组议案,本公司在董事会席位中占4位并自2020年12月31日起能够主导该董事会。

本次交易事宜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金牛化工245,267,07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6.05%,成为其控股股东,因本公司与其同受冀中能源集团控制,本次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②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本期先后收购了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煤业)30%和60%股权,并以60%股权收购完成为前提,对其增资81,000万元,两次股权收购金额合计为85,178,790.78元。上述事项股权变更以及增资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目前冀中股份共计持有青龙煤业90%股权,青龙煤业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鉴于本公司与青龙煤业同受冀中能源集团控制,本次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控股子公司注销

本公司之子公司张家口冀中昊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其实施解散注销,同时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按规定对张家口冀中昊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清算以及剩余财产分配工作已经完成。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0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三层第六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6名,董事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和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兵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 7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按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超额度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已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超额度关联交易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报告中提出的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超额度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公司已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超额度关联交易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9390号)充分反映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O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0亿元的融资总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承兑汇票、保理、福费廷及信托融资等,融资期限及利率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项目实施的需求以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以上第6、7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以上第6、7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以上第6、7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6月18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6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 0319-2068666

电子邮箱: 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0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5: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三层第六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合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2020 年度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做出了真实、客观的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九、关于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第110A014759号)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5,510,679.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21,464,530.8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6,206,610.68元,减去分配的2019年股利353,354,685.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合并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937,413,915.09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633,027,396.15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元(含税),共计1,413,418,740元(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

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充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准确把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由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增加、生产经营需要及关联方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52,663.78万元。

2、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提供存款、信贷、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服务、票据贴现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以下简称“财务类关联交易”)。根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96,975.52万元,超过约定限额696,975.52万元。另外,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委托贷款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金额分别为63,500.00万元、76,766.36万元。

(二)预计追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现回避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新增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8,724.77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19,246.33万元(未包含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金额)。

2、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委托经营协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协议(部分协议尚待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续期)的约定,公司对 2021年将要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公司与各关联单位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902,354.18万元,其中:关联采购684,563.98万元;关联销售217,790.20万元。财务类关联交易680,00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超出了协议约定,公司将责成关联方对超出预计和审议的部分及时偿还,尽快降至预计金额以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下转3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