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07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和对冲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得超过5,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角度考虑,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已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5、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黄娉
3、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4、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5、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321017
六、附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9”,投票简称为“东晶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执
截止2021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 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240.42万元,同比增长24.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55万元,同比下降46.09%;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万元,同比增长96.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7.55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1.7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4,612.68万元,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4.40万元。
依据《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安排而拟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债务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债务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已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监管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注重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强调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