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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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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3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3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7号)核准,公司2013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14.00万股,发行价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332.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4,111.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21.07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出具会验字[2013]2631号验资报告。

2、2017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向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4号)核准,公司2017年7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铁牛集团等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68.43万股,发行价为9.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302.00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10.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287.13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7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7月出具会验字[2017]440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3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560,311.59元(实际使用742,210,700.00元,其中12,650,388.41元为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42,210,7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使用3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560,311.59元(实际使用742,210,700.00元,其中12,650,388.41元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650,388.4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2,650,388.4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17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09,540,754.39元(实际使用1,912,871,300.00元,其中22,352,438.48元为利息收入),其中:本年度使用1,3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前年度使用631,893,192.87元用于建设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0元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09,540,754.39元(实际使用1,912,871,300.00元,其中22,352,438.48元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30,545.6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330,545.6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2006年11月8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2008年5月10日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进一步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歙县支行专项账户1310094029200050930(冻结)、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专项账户3387020110120100095871(冻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专项账户37927302161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专项账户626261438(冻结),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3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1月15日分别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违反协议的问题。

(2)2017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8月4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歙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违反协议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歙县支行专项账户131009402920005093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专项账户338702011012010009587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专项账户626261438均已被冻结。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始于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共同启动的“十城千”,随后十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新能源汽车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但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把握产业方向,通过加大投入,不断开发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前沿技术储备。本次募投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开发项目,包括五大类共29个子项目的研发。项目核心内容涵盖新能源汽车平台与产业化、三电零部件核心技术、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开发。

在募投项目执行中,通过新能源汽车整车平台与三电核心零部件的开发,形成零部件与整车协同效应,所形成的核心技术都在整车产品上体现。公司执行中的募投项目子项目有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平台台车型开发,纯电动汽车平台车型开发,以及三电核心零部件开发。多款纯电动汽车车型开发已进入整车试验验证阶段;新能源混合动力车型已进入供应商布点,样车试制阶段;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研发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可行性分析。根据原项目开发计划,2019年部分车型将完成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准备工作,但因资金短缺,目前募投项目处于暂停状态。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月2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6亿元人民币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332.94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4.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508.2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410.39万元,累计取得的利息收入3,500.2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98.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0.59%。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达预期,鉴于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的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月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开发项目”,并将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及目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目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约16.16亿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偿还债务,用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无需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随后将办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经公司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1年1月12日、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03)、《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一01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3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股项目。

2、2017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无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股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06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债权人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司法重整之日,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部分债权合计共23,914.71万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的资金占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背景情况介绍

1、交易背景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69)以及《铁牛集团对有关事项的说明》,控股股东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3.1亿元。

针对控股股东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公司积极展开资金占用整改工作,经沟通协商,公司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中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总部中心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重整之日豁免对公司的23,914.71万元债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若签订上述《债务抵偿协议》后,因法院裁定终止众泰汽车的重整程序,并宣告众泰汽车破产的,协议约定的债务豁免失效,各方债权债务恢复原状。

2、铁牛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8.78%的股权,因此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增丰、燕根水、俞斌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湖路19号第1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25507428XE

法定代表人:应建仁

注册资金:壹拾陆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1996年12月20日至2036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不含股权、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汽车、汽车配件、拖拉机配件、模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具体经营项目详见《计量器具经营许可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目动化输送设备、仓储设备、焊接设备、涂装设备、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建筑材料(不含混泥土、危险化学品)开发、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危险物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铁牛集团持有本公司38.7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铁牛集团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铁牛集团处于破产状态。

三、《债务抵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相关方

甲方(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债务抵偿

为加快推进众泰汽车重整报批,维护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各方商定: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司法重整之日,甲方将豁免对上市公司的上述23,914.71万元债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丙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②豁免债权的指定用途

甲方豁免乙方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将用于专项抵偿丙方对众泰汽车的资金占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③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④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三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司法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甲方签订上述债务抵偿协议后,因法院裁定终止众泰汽车的重整程序,并宣告众泰汽车破产的,本协议约定的债务豁免失效,各方债权债务恢复原状。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协议需在公司司法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方能生效。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铁牛集团未发生关联交易。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总部中心签订《债务抵偿协议》,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债务抵偿协议》,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订此协议,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06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01,455,816.70 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9,842,492,508.0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1,348,190,273.33元,实收股本2,027,671,288 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2020年度受资金短缺的影响,公司下属各汽车生产基地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的主要产品汽车整车基本无销售收入,造成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亏损较大。同时,公司主要业务汽车整车业务均处于停产状态,公司计提大额减值损失,因此公司2020年度整体业绩亏损巨大。

三、应对措施

1、全力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及有关方开展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重整解决沉重债务包袱,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公司将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关注实时政策,寻求地方政府支持,最大化降低公司借贷成本,积极争取外部资金支持,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3、优化组织机构、重新梳理机构权责、简化内部管理流程等以提升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处置低效资产以增加公司现金流;同时,缩短货款回流周期,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06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制度,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06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9涉及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联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提案9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本次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传真:0559-6537888

联系人:杨海峰、王菲 邮政编码:245200

七、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0”,投票简称为“众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06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下午会议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子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801,455,816.70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842,492,508.0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79,488,793.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61,718,470.87元。

鉴于公司在2020年度亏损严重,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 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对于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缺陷进行整改、整顿,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杜绝内部控制漏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内控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及其对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不利影响。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部分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部分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部分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董事会本次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对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同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亦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持续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消除该意见涉及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及其相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五、会议还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需要尽快提出应对措施。

3、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一06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因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442,289.9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3.1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起继续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众泰”,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80,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2020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ST众泰”;

3、股票代码仍为:“000980”;

4、被继续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29日;

5、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4月29日;

6、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7、被继续退市风险警示叠加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众泰汽车”变更为“*ST 众泰”,股票代码仍为 000980。

因公司经审计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1年4月29日被继续“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继续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因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 条、13.4条、13.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预重整事项工作,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目前困境,争取尽快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全力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及有关方开展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解决沉重债务包袱,推动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3、公司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控制,做好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内控制度。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 2021年度出现《上市规则》中规定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

电子邮箱:zqb@zotye.com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一07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众泰,证券代码:000980),于2021年4月26日、4月27日和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已披露两家意向投资人的情况,分别为上海智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阳公司”)和湖南致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博基金”),截止上述公告披露日,智阳公司和致博基金均尚未进一步明确投资意向。上海智阳与致博投资的股权结构中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也未就参与公司预重整事项与其他方存在相关安排或签署具体协议。后续若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

2、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众泰汽车”变更为“*ST 众泰”,股票代码仍为 000980。 因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3 条、13.4条、13.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本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455,816.70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2,899,617.78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规则》14.3.1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若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状态。

6、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