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明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21年1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控股股东名称及其工商登记信息发生了变更,并已取得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准变更内容为:名称由华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景明变更为沈明宏,经营范围由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变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比例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2、2021年2月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完成了控股子公司苏州中科天马肽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中科天马肽注销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协议及《债务确认书》约定,截止2019年9月30日华软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华软科技的应付款项合计为人民币201,761,076.66元,华软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应于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的12个月内且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季度分期向华软科技偿还完毕上述欠款款项;过渡期内华软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生的欠款合计为1972万元,该部分款项应于本次交易交割日后的12个月内且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华软科技支付完毕。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底办理完股权交割手续,并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2020年4月初,公司收到华软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诺函,承诺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华软科技全额支付第一期应付欠款6000万元,并自愿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
截至目前,华软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已归还全部财务资助款项且已支付延迟归还款项对应的违约金,承诺已履行完成。
4、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细兵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3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10月23日,本次交易之标的公司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98.94%的股权过户至华软科技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奥得赛化学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11月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向奥得赛化学原股东发行共计207,114,117股,已于2020年11月12日登记到账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9元,共计97,136.52万元,此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778,414,117.00元。截止目前,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并与交易对方沟通,公司已向相关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1.78亿元,余1.96亿元尚未支付。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加紧落实交易相关事项并督促交易对方按约定推进,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5、2020年4月23日公司与奥得赛化学原股东即交易对方中的吴细兵、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涂亚杰、北京申得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暨“业绩承诺方”)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奥得赛化学2020年、2021年、2022年期间年度实现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7,650.00万元、9,950.00万元、12,150.00万元。经审计2020年度奥得赛化学实现净利润6209.54万元。公司现与前述业绩承诺方协商,拟对原业绩承诺进行部分调整,将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由7650万元调整为6,200万元,调减额为1,450万元;将2020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调减额1450万元调整至2021年度、2022年度履行,即将原2021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9,950万元调整为10,675万元,调增额为725万元;将原2022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12,150万元调整为12,875万元,调增额为725万元。调整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04民特233号《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张秀英以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为由,向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余江县永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余江县银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孔建国及张浩提起诉讼,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并于2021年3月25日进行询问。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4民特2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张秀英的申请。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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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飞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进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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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中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时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本金人民币30,922,292千元,利息人民币755,225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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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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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约59.57%,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以票据方式结算收入的影响。
(2)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期末合同负债比期初减少约74.92%,主要是因为供暖季结束,本公司之子公司预收热费减少的影响。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销售费用比上期增加约39.40%,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和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支付销售服务费的影响。
(2)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研发费用比上期增加约494.20%,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增加研究开发支出的影响。
(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其他收益比上期增加约82.86%,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增加的影响。
(4)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投资收益比上期增加约756.19%,主要是因为本公司本期对外投资的联营(合营)企业本期盈利能力好转的影响。
(5)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约1,158.33%,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有限公司和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收回坏账的影响。
(6)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资产处置收益比上期增加约192.74%,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的影响。
(7)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减少约83.24%,主要是因为本公司上期资产报废处置收益的影响。
(8)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约96.84%,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期对外捐赠支出的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存在一笔金额为人民币5,280万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项,为公司所属企业过往年度向控股股东所属企业购买小机组容量指标所致。
2011年,按照当时节能减排的要求,为推进公司所属乌沙山发电厂二期项目核准,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收购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山东公司”)拥有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容量指标,并签订了容量转让协议,首期付款人民币5,280万元。随后,受政策调整影响,该关停容量指标无法继续使用,根据容量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表示要求终止此协议。经与大唐集团山东公司沟通后,大唐集团山东公司表示有关款项已经用于购买小机组容量指标,待收回资金后同意解除合同。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公司积极与控股股东就此事项进行沟通,于2021年4月25日,大唐集团山东公司已全部归还往来款项。
同时,公司也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事项,有效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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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1-01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发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2票
1.同意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公司”)将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共计约16.30亿元,按照2020年末各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大唐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48.70亿元增加至65亿元。大唐国际本次增资约2.76亿元,出资额由约8.26亿元增至约11.02亿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向大唐财务公司增加资本金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大唐财务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改善其资产结构,增加其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上述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飞虎先生、曲波先生已就该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段文伟先生、万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段文伟先生、万勇先生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三个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附件:段文伟先生、万勇先生简历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段文伟先生简历
段文伟先生,出生于1972年1月,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5年起,历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科技与项目处处长、设备技术处处长,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运营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唐华北电力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段文伟先生长期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万勇先生简历
万勇先生,出生于1971年2月,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9年起,历任华能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能金陵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金陵燃机电厂)总经理(厂长),华能南京电厂厂长,华能南通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苏通电厂)总经理(厂长),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国大唐集团京津冀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9年7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万勇先生长期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划发展和工程建设等工作,在电力企业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公司代码:601991 公司简称:大唐发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84元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40,000.0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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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全部类型的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袁建栋、钟伟芳、苏州博瑞鑫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4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4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5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5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6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84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620988
联系邮箱:ir@bright-gene.com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平台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3日分别披露了《大千生态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2021-014)、《大千生态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地点调整的公告》(2021-017),并通过邮件等方式提前征集投资者所关注的问题。
2021年4月28日下午15:00-16:00公司总裁许峰先生、财务总监陈沁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答情况
公司对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1:公司一季度的中标项目情况如何?项目推进怎么样?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第一季度中标和签订合同情况敬请关注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生态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2021-018),谢谢。
问题2:看分红预案贵公司今年似乎不打算分红了?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关于贵公司处理闲置现金流这块,近几年会更注重投资者关系还是项目投资发展啊?比如明年如果经营状况比较好会优先增加分红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6786万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经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需要、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重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将根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营运资金的投入需求,在兼顾股东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水平,谢谢!
问题3: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生态领域迎来政策的持续加码。请问许总:围绕生态环境打造,治理与运营,公司有哪些具体措施,未来有哪些具体的规划?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生态园林、生态修复和文旅运营三大板块,调整业务结构,推进资源整合,提升设计与施工业务的协同能力,增强设计对业务的支撑力度,深化管理变革,提升管理效率,激发人员活力,加快推进“二次创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问题4:请问许总,这些年来公司在聚焦主业同时,是如何致力于探索行业内和上下游体系,保持协同与延伸的?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存在的意义,是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大千生态的主要客户是各级地方政府,而这些政府客户的核心需求,是按照国家战略推进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为此,大千生态在强化自身在生态景观领域规划、设计、建设能力的同时,从三生融合、三产融合的角度,积极与地质修复、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企业进行协同协作,从而努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解决方案。
问题5:公司在行业中的突出优势是什么?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历年稳健经营过程中,形成以下优势:立足经济较为发达、财政实力较强、办事效率高、生态园林建设需求较大的区域建立客户优势;拥有专业、高效人才团队优势;安全的高质量的财务品质优势;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优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问题6:去年疫情导致许多企业业绩滑坡,但从刚发布的公司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业绩逆势,请问又是如何做到克服疫情负面影响,保持平稳增长的?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仅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在疫情比较严重的湖北等地没有在建项目。恢复生产经营后,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集中优质资源加快国家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实现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发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问题7:公司如何平衡股东利益、客户利益、员工利益、三者关系?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大千生态秉承客户至上、多方共赢的理念,遵循行稳致远的经营方针,以稳健发展和持续成长的经营业绩,作为对股东、客户、员工负责任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三者利益的统一。
问题8:请问公司目前的在手订情况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司中标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中标和签订合同情况已公告,在手订单均在执行过程中,具体内容可以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全部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感谢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并对各位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