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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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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1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空冷系统、余热发电、太阳能热发电和海水淡化主营业务展开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和产能规模等方面的竞争力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整体生产经营继续保持健康和稳步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为空冷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热发电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集成,主导产品是电站空冷系统成套设备及太阳能热发电系统核心装备、成套服务及运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紧紧围绕2020年度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积极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积极推进非核心业务的收缩,集中资源聚焦光热发电和电站空冷业务,同时积极推进符合未来发展方向产业的布局。压气站余热发电继续做好已经建成的项目经营,通过人员精简、电站经营规范优化以及推进压气站余热非电客户开发等来提升已建成项目的盈利能力。

受2020年度的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020年度,公司新增签订空冷订单52,009.30万元,已中标正在办理商务合同签订程序的订单12,500.00万元,新增清洁供暖订单12,527.00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0.80%,营业成较上年同期下降22.22%,主要是报告期空冷项目收入较同期下降52.89%,空冷项目毛利率较同期下降18.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262.3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产生资产减值损失5.24亿元。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公司新设二级子公司首航高科纳米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首航洁能(泉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新设三级子公司天津市首航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2、本年度公司出售上海鹰吉数字技术有限公司75%股权,出售首航洁能(泉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出售首航智慧云科技新疆有限公司(曾用名:玛纳斯县利玛能源有限公司)81%股权。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3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李增耀、赵保卿、彭兆祺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分红预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分红预案: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及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期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2020年公司没有违反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秉承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会同意 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5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2,478,200.23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 不满足现金分配股利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6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侯建峰先生的辞职报告,侯建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辞职后,根据公司安排侯建峰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侯建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侯建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侯建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侯建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7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125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3)证券服务业务起始年:自1999年起从事证券服务行业。

(4)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205),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47)。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综合实力较强,具有三十多年证券期货服务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共3080人,其中合伙人143人,比2019年增加16人。注册会计师976人,比2019年减少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2019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55家,收费总额7,751.5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事务所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项目成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陈发勇、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革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发勇、孙光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陈发勇,男,资深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01年至今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专注于国内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和债券发行企业审计服务,曾为东安动力、太空智造、腾信股份等上市公司和帜扬信通、航天星桥等多家新三板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革,1995.8一1998.8,财政部财政监督司科员;1998.8一2018.8,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担任监管部副主任、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以及准则标准制定工作,其中:2015-2018年,担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2018.9一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标准部主任。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发勇,简历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光亚,2010年10月-2014年1月任职安徽华伟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助理、项目经理,主持并参与了三板公司九星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报表审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表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9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

(1)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利疆”)因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增资4,5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哈密利疆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5,500万元人民币。

(2)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利哈”),因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增资4,0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哈密利哈的注册资本将从1000万元增资至5000万元。

2、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哈密利疆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

3、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西侧新禧家园4号楼904室

4、法定代表人:陈双塔

5、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光热发电;能源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研发、交流与推广;节能设备、太阳能、风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及相关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二)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哈密利哈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6日

3、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西侧新禧家园7号楼404室

4、法定代表人:陈双塔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压气站尾气余热发电;光热发电;能源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研发、交流与推广;节能设备、太阳能、风能领域的技术研发及相关设备的销售

7、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孙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西拓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是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属于对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8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0号)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7,590,851股,发行价格7.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6,939,997.3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256,759.0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683,238.28元。2017年9月19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截至2018年9月18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9,500万元变更为用于“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及“玉门首航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其中“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达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4,500万元;“玉门首航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5,000万元。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终止情况

因客观情况,达华项目迟迟未能获得融资,导致无法推进项目开工。公司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达华项目,该事项由2020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为0元,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终止达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后,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原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入金额基本情况概述

经上述募集资金变更后,太阳能光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55,537.00万元。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其他光热发电项目的执行,提高光热发电设备的制造效率。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终止达华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投资24,500.00万元仍继续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本次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80,037万元。

因太阳能光热电站,多选址的西部光照条件较好的地区,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拟将项目实施地点从天津迁移到太阳能光热电站的项目实施地甘肃省玉门市。为此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用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同意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甘肃省玉门市。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后的项目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时已披露过详细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调整是在前报告的基础上仅做了金额调整,仍以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准。

首航高科从2010年开始进入太阳能热发电领域,在该领域持续投入。首航高科目前已同时掌握槽式、塔式和碟式三种国际上主要太阳能热发电利用方式,已完成关键装备生产线的建设及多个太阳能热发电电站商业化项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装备技术涵盖了太阳能聚光、高温吸热、储热换热及光热一体控制系统等关键环节,这些自主研发的核心设备和技术奠定了首航高科在太阳能热发电行业的地位。

本项目在有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生产车间,添置精密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试验设备及配套工艺工装辅助设施。项目竣工完成后,使公司塔式光热发电设备和槽式光热发电设备生产能力、产品技术、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发创新能力增强。项目的实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本项目的实施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巩固现有成果,提升产品档次,满足市场需求意义重大。

本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后总投资为80,037万元,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甘肃省玉门市经济开发区。该项目建设期为二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太阳能塔式光热发电设备全自动流水生产线,槽式光热发电设备全自动流水生产线。

经测算,项目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4%,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1年(含建设期),项目投资效益良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慎地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是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配套产业,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变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201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调整为55,537.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为24,500.00万元的“达华尚义塔式50MW太阳能热发电项目”。2020年7月,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达华尚义项目。终止后,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快其他光热发电项目的执行,提高光热发电设备的制造效率,上市公司自2020年8月起将达华项目终止后闲置的募集资金24,500万元及闲置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利息收入用于“太阳能光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该项目累计利息收入共计29,472.58万元全部投入了“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本次变更“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且将闲置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李增耀先生、赵保卿先生、彭兆祺女士将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

决(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1年5月1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张保源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会通知回执

3、授权委托书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2)上述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截止2021年5月14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签署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传真件、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文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太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42.10%,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减少68.82%,主要是上年年末含有应付奖金款所致。

(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43.28%,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35.43%,主要是报告期预收项目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56.22%,主要是报告期预收项目款增加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80.75%,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04.72%,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3)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3.62%,主要是报告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9.03%,主要是上年同期有政府补助资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3.56%,主要是报告期预收项目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467.60%,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和增值税留抵退税所致。

(3)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7.85%,主要是报告期采购材料增加所致。

(4)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4.70%,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光热发电项目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1年3月31日,100MW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累计投入2,738,997,705.98元,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累计投入800,045,803.22元,玉门100MW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累计投765,403,615.40元,共累计投入4,304,447,124.60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