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接347版)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38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任务。2020年度,公司支付给中审众环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20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9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2019年度为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王明璀先生,在事务所全职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审众环审计业务合伙人,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导了多家大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公司IPO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专业知识,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女士,在事务所全职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婕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嘉先生,在事务所全职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审众环审计业务高级经理,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2015年开始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与中审众环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谨。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3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使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投资额度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投资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投资基金等的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在无法保证本金及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公司相关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小组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四、对公司的影响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内部制定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及权限,内部控制良好。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公司制定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0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2,96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3%。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3%。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或“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仍有新增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等其他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由于该部分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了操作方便,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22亿元的限额内,且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该授权只限于为公司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2020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亿元,为公司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亿元。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预计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范围及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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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股23.65%,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2.97%股权,公司控股的襄阳隆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57%。
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权限内由董事会根据经营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剂。
3、本次对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等其他多种形式融资计划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授权事项,若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该授权内对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4、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预计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能够及时、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2,96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3%。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3%。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及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需求,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仅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被担保公司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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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被担保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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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2,96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3%。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3%。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2、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京汉置业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阶段性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的商品房销售目的而必需的、过渡性的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有助于加快其所开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62,96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3%。由于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3%。
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
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3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净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89.92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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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金融资产以及长期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89.92元,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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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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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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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889.92元,对公司本期的经营现金流不存在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专门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6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园美谷,证券代码:000615,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7日、2021年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为了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并实现聚焦美丽健康产业的战略转型,拟出售持有的地产业务板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的股权。目前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尚不确定,交易价格尚未完全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化纤新材料和医美业务。2020年度,房地产及相关业务收入占比70.58%,化纤新材料业务收入占比 20.05%,医美业务未产生收入。如地产业务板块全部置出,2021年度公司预计主要收入来源为化纤新材料业务和医美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13日分别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对2020年度业绩情况和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进行了披露,目前尚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数据请以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4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转让持有的地产业务板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的股权。
●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为了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解决与控股股东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并实现聚焦美丽健康产业的战略转型,拟出售持有的地产业务板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的股权。目前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尚不确定,交易价格尚未完全确定。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相应指标的比例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地产业务板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的股权,具体交易标的尚未确定。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股份发行,不直接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将有助于公司聚焦美丽健康产业,实现业务的战略转型。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收缩经营业绩承压的房地产业务,聚焦于以医疗美容为主业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发展为美丽健康产业的科技商、材料商和服务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资源,努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无法预计该项交易获得的损益及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本次交易尚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交易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倘若涉及关联方,则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且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梓文,没有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六、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化纤新材料和医美业务。2020年度,房地产及相关业务收入占比70.58%,化纤新材料业务收入占比 20.05%,医美业务未产生收入。如地产业务板块全部置出,2021年度公司预计主要收入来源为化纤新材料业务和医美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3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广州奥园集团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过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344,106.08元,利润总额为133,051,573.9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4,749,413.3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利润总额133,051,573.95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4,749,413.30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134,749,413.30元,加上2019年度尚存未分配利润1,135,755,044.13元,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01,005,630.83元。
母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62,997,991.82元,净利润-62,997,991.82元,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62,997,991.82元,加上2019年度尚存未分配利润19,130,068.56元,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3,867,923.26元。
因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现状、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马军先生、陈勇先生、胡冉先生、申司昀先生、班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借款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欠奥园科星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向奥园科星支付借款利息。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提前还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因奥园科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马军先生、陈勇先生、胡冉先生、申司昀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持股5%以上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股5%以上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京汉控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1%/年收取;京汉控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 0.5%/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因京汉控股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班均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持股5%以上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及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报酬。
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0年度职工薪酬(含高层人员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薪酬管理考核办法,发放职工薪酬,力求建立具有激励性,并能吸引、保留公司核心员工的薪酬体系。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2)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3)职位、职责的大小;(4)岗位的重要性、风险性、特殊性;(5)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6)个人学识水平和专业技能;(7)尽可能量化的工作指标。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均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及高管人员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6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按月只发放基本薪酬,经年度考核后发放年度薪酬。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差旅费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制订了较为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时足额为员工考核发放薪酬,年底根据业绩情况和员工工作情况发放相应的年终奖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本次会议前认真审阅了关于支付2020年度职工薪酬(含高层人员薪酬)的议案,审阅了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年度薪酬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认为报告期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所建立的以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考评体系。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薪酬计划将严格按照薪酬标准发放原则,结合公司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薪酬发放,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公司作出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以及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等其他多种形式进行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122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和其他发行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项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需求,配合各下属公司做好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等其他多种形式融资计划安排,预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的总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122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额度,其他业务不超过24亿元额度。(下转34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