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5版)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1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271,393股,发行价格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9,999,994.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360,488.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88,639,505.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25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6]B146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5,120,779.06元,收到投资理财收益3,476,712.33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61,904.27元;2017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5,752,642.84元,收到投资理财收益29,901,295.89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977,075.70元,支付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894,877.83元;2018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8,822,432.53元,收到投资理财收益43,610,645.05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68,955.14元;2019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53,467,320.86元,收到投资理财收益38,581,983.64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50,006.31元;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05,476,357.60元,收到投资理财收益11,618,617.21元、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0,292.21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88,639,532.89元、支付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14,660.38元,收到投资理财收益127,189,254.12元,扣除已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3,131,656.18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7,178,233.6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144.20元,系结余的银行存款利息。
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2021年3月2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结余银行存款利息合计22,508.56元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
2016年9月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等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慧红豆建设项目之智慧供应链体系子项目建设中智慧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红豆股份变更为无锡市红豆男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男装”)和新疆红豆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红豆”)。
2019年1月21日,公司、红豆男装同中信建投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24日,公司、新疆红豆同中信建投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和红豆男装、新疆红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红豆男装、新疆红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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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截至2021年3月2日,公司、红豆男装、新疆红豆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结余银行存款利息合计22,508.56元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2016年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22,645,010.45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归还。
截至2019年6月13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2016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476,712.33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9,901,295.89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3,610,645.05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8,581,983.64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1,618,617.21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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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情况
鉴于原线下体验旗舰店选址范围较小,实际选址中实施难度较大,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红豆建设项目之智慧全渠道SPA体系子项目建设中线下体验旗舰店项目,实施地点范围扩大为北京、上海、重庆、江苏、陕西、四川、湖北、河南、辽宁、山东、广东、浙江、河北、湖南、福建、安徽、江西、山西、海南等省市。
由于近年来公司对内部业务架构逐步进行了优化,公司服装制造业务均由红豆男装和新疆红豆经营。为了调整管理关系,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红豆建设项目之智慧供应链体系子项目建设中智慧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红豆股份变更为红豆男装和新疆红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变更智慧红豆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使用,变更后新增募投项目为使用8,112.12万元购买公司办公及职业装业务用房,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4,056.92万元及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投资理财收益金额(以实际转出时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1、受近年来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服装零售行业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信息技术创新日益加快,为避免原计划方案与实际实施不匹配的状况,公司拟调整原智慧红豆建设项目,增强项目建设的有效性。
2、随着国家工业互联网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拟通过与工业互联网技术融合的方式进行智慧化的进一步升级。考虑到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特性,与自建智慧化设施相比,项目建设将更为经济有效,公司拟调整原智慧红豆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3、本次变更主要涉及智慧产品、智慧物流、智慧门店、红豆智慧云、铺底流动资金等:
(1)智慧产品:智慧产品子项目,公司的自主研发受行业技术局限,产品研发周期超预期,难以获得成本优势;RFID技术在零售端或者消费者家庭中的应用场景尚未开发成熟,成本下降速度较快。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拟终止智慧产品子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2)智慧物流:智慧供应链体系子项目之智慧物流建设计划,原规划地块中的无锡市锡山区港下镇湖塘桥村的地块由于面积较小、且周边没有空余土地进行扩充,未来拟用于其他生产经营用途,上述调整涉及募集资金投入减少。
(3)智慧门店:智慧全渠道SPA体系子项目之智慧门店建设存在由于缺乏统一平台,不同场景只能由独立系统完成,推广成本过高的问题,智慧门店方案随IT技术成熟将整合成统一平台,大幅降低推广成本,同时部分建设费用将逐步由加盟商承担,公司拟调减该子项目的投资规模。
(4)红豆智慧云:随着公有云业务的成熟,公有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都将高于企业自建的云平台,基于公有云的系统建设部署方式将更具性价比优势,也符合工业互联网发展的产业政策方向。红豆智慧云的后续系统建设都将基于公有云的部署方式,软件、机房建设和硬件设备的投入金额将减少,公司拟调减红豆智慧云项目投资规模。
(5)铺底流动资金:对智慧红豆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各子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均较为明确,公司拟不再使用剩余铺底流动资金。
新增募投项目为购买红豆财富广场A座26-28层办公房,用于公司办公及职业装业务用房,办公房内将设置职业装定制业务相关的产品展示区、合作洽谈区等。借助红豆财富广场所在地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的区位交通优势及产业集聚载体作用,通过整合各类配套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可更好满足公司中高端客户(金融机构、央企国企等)实地考察、商务洽谈的需求,进一步聚集更多优秀人才服务于未来发展,从而对提升公司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投资理财收益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资产结构,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4)。
(二)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将智慧全渠道SPA体系项目建设中线下体验旗舰店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66,429.66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投资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时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1、线下体验旗舰店项目立项至今,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大型线下实体门店已难以实现预期效益:近年来物业购置成本大幅上升,未来商铺物业价值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电商平台的发展对服装传统线下业务造成较大冲击,在限额以上单位服装类商品零售额增速放缓的同时,线上服装零售额依然保持快速增长;新冠疫情进一步加速消费者购物渠道转向线上,线上渗透率持续提升,导致线下持有门店将面临更大挑战。
2、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疫情期间,线下男装连锁门店基本处于暂停营业状态,公司虽然积极应对,通过线上直播、微信小程序等形式拓宽销售渠道弥补线下客流损失,但连锁业务销售仍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因春季服装基本未实现销售,供应商货款未获得回笼,为保障公司秋冬商品在5-6月正常投产并于8月如期上市,需支付供应商部分预付款,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较为迫切。
线下体验旗舰店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投资理财收益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公司办公及职业装业务用房已投入募集资金8,112.12万元,140,486.58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1]E1273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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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78,863.95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数为募集资金净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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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3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度,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①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②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③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④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测算,对2021年报表期初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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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3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叶薇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1,108,622.63元,营业利润85,694,269.39元,净利润78,444,862.64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844,486.26元后,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18,492,119.16元,减去已发放现金股利119,229,314.60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9,863,180.94元。经董事会研究,公司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秉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1-2023年)。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中董事2020年度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选举戴敏君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戴敏君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价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戴敏君(主任委员)、周宏江、朱秀林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荣光(主任委员)、顾金龙、徐而迅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徐而迅(主任委员)、戴敏君、周宏江、朱秀林、成荣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秀林(主任委员)、王昌辉、成荣光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简历
戴敏君,女,1966年出生,大专,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外贸部部长、赤兔马摩托车厂厂长、机械事业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第四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无锡市最美巾帼、锡山区爱职工的优秀经营者、红豆集团党员先锋等称号。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31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869,863,180.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2,533,256,912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41,885,06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数2,291,371,85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4,964,622.2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840,679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20,849,134.31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2020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与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495,813,756.55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1.88%。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则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3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叶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叶薇女士因工作调整,专职担任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去董事长职务后,叶薇女士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叶薇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叶薇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戴敏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另,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戴敏君女士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戴敏君女士,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简历
戴敏君,女,1966年出生,大专,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外贸部部长、赤兔马摩托车厂厂长、机械事业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第四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无锡市最美巾帼、锡山区爱职工的优秀经营者、红豆集团党员先锋等称号。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1-03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新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书面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覆盖生产经营的各项重要环节,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未发现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