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9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支出。
亨通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并收取合理的融资担保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9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等28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40,276,25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24,251,232股后的股数为2,337,937,550股。公司通过回购账户持有的24,251,232股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2021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项目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仍需大量资金,以巩固公司的领先地位。为了长远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尹纪成、李自为、孙义兴、谭会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崔根良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追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尹纪成、李自为、孙义兴、谭会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3号)。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崔根良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1号)。
二十、审议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3号)。
二十二、审议通过《北京华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提名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鲍继聪先生、尹纪成先生、李自为先生、孙义兴先生、谭会良先生、张建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提名褚君浩先生、蔡绍宽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41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7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让全体股东充分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40,276,25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24,251,232股后的股数为2,337,937,550。公司通过回购账户持有的24,251,232股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2021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2号)。
五、审议通过《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追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3号)。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2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1号)。
十五、审议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2号)。
十六、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陈述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提名虞卫兴先生、吴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已推选徐晓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1-037、2021-038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1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9、议案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崔根良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吉
联系电话:0512一63430985
传真:0512一63092355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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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
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数云网智科创园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智网科技有限公司、Aberdare Cables Proprietary Limited(南非)、HT Cabos E Tecnologia LTDA(巴西)、Cable de conmunicaciones Zaragoza S.L(西班牙)、PT. Majubersama Gemilang (“PT. MBG”)、HENGTONG OPTIC-ELECTRIC INDA PVT LTD(印度)、ALCOBRE-CONDUTORES ELECTRICOS,S.A(葡萄牙)、亨通国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华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亨通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亨通世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担保总额为1,258,788.4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75,724.19万元(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7%,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 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1,593,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为联营企业的担保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主体(担保人)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 2020年12月 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内容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
1.为了保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1,593,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及其他违规担保。
3.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审查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4.2021年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担保额度的有效期
本次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20年12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担保总额为1,258,788.4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75,724.19万元(经审计);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计划如下:
一、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与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近几年公司海外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海外并购以及新建产业基地,以不同货币计价的海外资产也在快速增长,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远期外汇业务概述
1. 为规避出口业务中远期收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对于外币应收账款及外币预期收汇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相应订单的销售收入。
2. 为规避进口原材料及设备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应付账款及外币预期付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进口原材料及设备的成本。
3. 为规避海外并购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应付的外币投资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海外并购成本。
4. 为规避所持有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防范汇率波动造成的股权投资价值减值。
5. 为规避外币融资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对外币计价的借款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以锁定外币融资成本。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授权期限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风险提示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1. 公司虽然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仍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2.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与风险对冲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 设立风险控制岗位,定期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情况,控制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15日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506,522股,每股发行价为25.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划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012,999,98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19】200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3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8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1,714,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0000906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7,735,849.12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2,579,015.3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685,13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992号《验资报告》。
(三)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20】151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423,2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5,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已于2020年6月9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9,999,998.23元,上述资金已经缴存至公司在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811200101370057810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3,018,868.04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33,962.27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4,147,16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2,772,247.66元)后,划入公司人民币验资账户的金额。
注2:公司采用期末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二)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1,73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8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1,064,150.88元)后,汇入公司人民币账户的金额。
(三)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下转38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