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1版)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9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同意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互惠互利、定价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上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2021年度各项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含贴现、保函)、担保、承兑及其他贷款服务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包括担保金额、承兑金额和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或利息支出)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桦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2%的股份,是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8%股权,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签署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亨通财务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的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其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融资租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等)、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外汇管理、供应链金融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规模及定价原则
1、交易规模
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财务公司拟给予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拟吸收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银票贴现、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为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
在使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前,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财务公司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对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等指标进行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对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的服务进行监控以实施该限制。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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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期限
关联交易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到期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坚定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公司拟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221.22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 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221.22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01%。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15日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506,522股,每股发行价为25.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其他发行费用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012,999,98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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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智慧社区(一期)一一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不再投入,将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变更至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上述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上述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将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的45,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于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投入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5,027.45万元变更投资于印尼光通信产业园项目与印度光通信产业园项目。智慧社区(一期)一一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的22,354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了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剩余募集资金7,022.35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9,221.22万元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次涉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221.22万元,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01%。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已实际投资情况
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拟建设5个智慧产业园区并通过“社区人”智慧社区建设获取的社区家庭用户为基础,对优质、特色农产品进行驻地加工、线上推广、平台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0,778.7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221.22万元(不含利息)。
(二)终止的具体原因
为坚定落实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通信网络与能源互联两大核心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同时考虑到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虽然直面基数庞大的社区家庭用户,但该市场领域竞争日趋激烈,近年来诸多知名电商涉足农产品电商领域且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公司对本项目的投资趋于谨慎,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上述项目。
(三)公司对流动资金存在较大需求
为更快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财务负担以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是根据上市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所作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亨通光电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终止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并将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本次将部分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2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科学、合理预计公司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45亿元(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委托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上述额度内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间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的主要投向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相关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为取得相应资质的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已在内控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72,782.84万元,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6.26%。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理财产品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科学、合理预计公司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45亿元(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委托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较好,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7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徐晓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
徐晓伟先生简历
1982年8月出生,男,本科,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审计师。2011年10月至2019年4月历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内控部副经理、内控部经理,2019年4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审计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8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5月21日届满,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情况说明如下:
一、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提名虞卫兴先生、吴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已推选徐晓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虞卫兴
1966年12月出生,男,本科,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亨通集团审计部经理,亨通集团财务部经理兼投资管理中心审计部经理,亨通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2009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月至今任亨通集团审计监察部总审计师。
吴燕
1985年5月出生,女,本科,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5年2月-2017年2月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2017年2月-2020年2月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6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1年5月21日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情况说明如下:
一、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钱建林先生、崔巍先生、鲍继聪先生、尹纪成先生、李自为先生、孙义兴先生、谭会良先生、张建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褚君浩先生、蔡邵宽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乔久华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简历详见附件)
褚君浩、乔久华、杨钧辉三位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蔡邵宽在公司董事会提名时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建林
1973年出生,男,本科,EMBA工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1998年1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崔巍
1986年8月出生,男,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担任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苏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等。
鲍继聪
1968年2月出生,男,EMBA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中邮国浩光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主任、江苏亨通线缆有限公司产品配套部副总监、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2018年9月任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2019年9月任亨通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尹纪成
1973年4月出生,男,EMBA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为
1973年10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设备经理,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设备副总,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副总,海门亨通金天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总经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生产副总,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设备副总, 2013年1月一2020年12月任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一2021年3月任江苏亨通蓝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义兴
1976年2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先后担任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大代表、吴江区七都镇人大代表等职务,并获成都市五一劳动模范奖章、成都市十大优秀企业家、江苏省科技型企业家等荣誉。
谭会良
1982年08月出生,男,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2017年3月任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2018年4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裁,2020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峰
1982年11月出生,男,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年9月一2017年2月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条线副总经理,2017年3月一2021年3月任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褚君浩
1945年出生,男,博士,九三、中共党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半导体物理和器件专家,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红外物理学家。曾任东华大学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科技委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兼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绍宽
1955年出生,男,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南省镇雄县副县长,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院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会长。
乔久华
1964年出生,男,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审计厅副处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所长),2003年12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兼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久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
杨钧辉
1972年出生,男,博士,致公党党员,律师。曾任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11月至今任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政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曼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曼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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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一季度营业收入分业务领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2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26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委托理财的汇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平安信托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相关主体。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余额为215905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等。
● 委托理财期限:最短期限随时可赎回,最长期限21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公司日常经营稳健,现金流较为充裕。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本次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2021年第一季度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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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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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上市金融机构或其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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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2022三年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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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1-02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举行。本次会议为通讯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通过。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570 公司简称:恒生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