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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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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在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4月27日,预先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401.50万元。

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审核并出具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95020011号)。

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401.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置换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6,000万元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6,000万元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23日,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000万元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纺织产业链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11,776.6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46,257.17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智能绿色工厂建设项目,截至12月31日,已投入资金36,420.98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鉴证意见,认为:华纺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银证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9点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于2021年4月29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滨州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56602

(三)联 系 人:丁泽涛

(四)联系电话:0543-328839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3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