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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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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7版)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9,498.6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7,243.3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4%。公司尚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相互融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联财务公司”)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全部投赞成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交易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联集团”)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华联股份”)将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交易议案的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设立时间:1994年3月10日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4层428

(4)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马作群

(6)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等。

(7)主要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华联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9)主要财务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联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193,644.59万元,净资产为342,555.0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581.30万元,净利润11,913.9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同时为华联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同时为华联财务公司的股东,持有华联财务公司33%的股权。

公司董事长陈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力争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滢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公司监事刘瑞香同时在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华联财务公司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有关利率及贴现率。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经常需要流动资金,发生票据业务,需要向华联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得经营资金,开展票据业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交易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回避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和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设立时间:1998年5月29日

(2)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1号

(4)注册资本:273,735.1947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锐

(6)主要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主营业务:购物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等。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139.46亿元,净资产为80.9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4亿元,净利润0.48亿元。截至 2020年9月30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119.75亿元,净资产为80.26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6亿元,净利润0.52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华联股份同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华联股份同时为本公司的股东,持有本公司0.53%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陈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力争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关联人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房屋租赁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同时,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商业物业,作为办公和经营场所。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2021年度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租金、运营管理费及/或设备使用费的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向华联股份承租商业物业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协议价格由双方按公平交易原则磋商决定。

2、关于设备采购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设备采购”)与华联股份签署了《关于设备采购的框架协议》,为华联股份及下属企业提供材料和设备。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2021年度双方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此框架协议下的各项采购按照市场同比价制定。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房屋租赁。

公司租赁有关场地开设超市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同时,由于所租赁项目整体上为购物中心,利用购物中心各种业态的互动,有利于提高项目整体的聚客能力。

2、关于设备采购。

华联设备采购作为专业的设备采购公司,具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在设备采购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能够满足华联股份及下属企业在采购材料、设备及安装服务的需求。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21-01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交易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回避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设立时间:1993年12月18日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负2层203室)

(4)注册资本:215,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6)主要股东: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

(7)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总资产为412.43亿元,净资产为45.70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96亿元,净利润2.63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联集团资产总额400.37亿元,净资产46.18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5.09亿元,净利润2.17亿元。

2、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股东华联股份为华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由于公司董事长陈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力争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滢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公司监事刘瑞香同时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财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款,第10.1.5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关联人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与华联集团签署《综合采购框架协议》,双方在日常经营中均需要采购商品用于日常经营,双方各自具有相关采购资源。协议有效期三年。

双方年度商品采购交易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从华联集团采购商品每年金额不超过64,200万元,华联集团从公司采购商品每年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联集团具有全球范围内的商品采购优势,与华联集团合作有利于公司采购到有竞争力的商品。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 过去十二个月中,本公司与华联集团未进行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联综超”)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于2021年4月27日签订了《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本公司持有的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华联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参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目标公司净资产值,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720.87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董事长陈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董事张力争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负2层203室)

(4)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5)注册资本:21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7)主要股东: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

(8)华联集团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9)华联集团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总资产为412.43亿元,净资产为45.70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96亿元,净利润2.63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华联集团资产总额400.37亿元,净资产46.18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5.09亿元,净利润2.1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出售资产,即本公司将所持有的目标股权出售给华联集团。

2、权属状况说明

目标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目标公司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设备采购”)

(2)设立时间:2012年05月07日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1301、1302房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彭舸

(7)主营业务:办公设备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专用设备销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劳务派遣服务。

(8)股权结构:华联集团出资300万,占注册资本的30%;华联综超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联设备采购资产总额为8,632.53万元,净资产为1,029.8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457.47万元,净利润21.65万元。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经双方同意,参考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目标公司净资产值,本次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720.87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转让方:华联综超

(2)受让方:华联集团

(3)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4月27日

(4)交易标的:华联设备采购70%股权

(5)交易价格:720.87万元

(6)基准日:双方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为目标公司的审计基准日,目标公司自审计基准日起的全部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7)交易支付方式:华联集团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8)协议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后,并于转让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生效。

(9)目标股权的交割: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在受让方的配合下,尽快办理目标股权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华联集团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且财务状况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华联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具备支付转让价款的能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商用设备、材料等商品的采购业务,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华联集团后,利用华联集团的资源优势,有助于提高其商品采购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都投了赞成票。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股权转让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合计计提788.54万元减值准备。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与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HG百货”)签署了《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百好吉百货”),以现金方式收购BHG百货持有的百好吉百货100%股权。参照评估价值,收购价格为20,800.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百好吉百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94,075,838.82元确认为商誉。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020年,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出具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含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211号)。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不含分摊并购百好吉百货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1,980.96万元,商誉价值9,407.58万元,含分摊并购百好吉百货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1,388.54万元,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约20,60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收购百好吉百货形成的初始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8.5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对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88.54万元。

三、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百好吉百货2020年度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同意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百好吉百货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8.54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准备。

五、报备文件

1、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联综超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董事

由于工作调整,张力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鉴于公司董事会空缺两名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名乔峰女士、冯晓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力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他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变更监事

由于工作调整,刘瑞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并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花玉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刘瑞香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她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乔峰,女,197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东北大区财务总监、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晓英,女,198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本公司山西地区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西南财务中心总监。现任我公司财务总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监事候选人简历

花玉玲,女,196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北京卡地亚有限公司统计员、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账务主管、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侧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

2.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原准则下相等。

3.在现金流量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对现金流总额不构成影响,只影响现金流量表项目列示,原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中列示。

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结束的租赁合同就实施新租赁准则的影响进行评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期初资产40.67亿元、增加期初负债45.68亿元,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4.50亿元,减少盈余公积0.50亿元。

五、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报备文件

1、华联综超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联综超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相互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州北华联设备采购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11、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北京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北京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010-57391926

传 真:010-57391926

联 系 人: 白爽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要求,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以上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