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董事长何建锋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6,964,1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西安公司、广西海吉星、成都公司等批发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股东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本页仅用于2020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5,330,883.98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444,478.0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5,844,447.8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1,937,571.4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59,741,514.4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红利101,817,847.86元,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5,330,883.98元的 32.29%。实施后母公司剩余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57,923,666.63元。本年度暂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为32.29%,本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商务服务业板块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符合转回条件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119,891.72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4,592,735.94元,即2020年度公司合并增加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60,527,155.78元。
一、2020年度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坏账准备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单项及账龄组合等方式计提坏账准备62,510,813.97元、转回坏账准备12,340,783.92元。具体如下:
1.公司总部计提坏账准备61,089,380.23元,主要系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0,603,965元,具体如下: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相关决策流程,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共计16,237万元借款;公司按担保协议约定,代武汉海吉星公司向招商银行偿还逾期借款本息共计48,987,268.06元。上述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合计金额为234,787,187.66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2019年1月30日、2月16日、7月11日、7月27日、2020年2月19日、7月14日和8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武汉海吉星项目2020年业务开展受到疫情影响,现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且武汉海吉星公司还建项目政府回购事宜尚在推进中,武汉海吉星公司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和债权按20%计提坏账准备46,957,437.53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相关决策流程,公司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提供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为1,968,688.81元,为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为89,008,161.00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5月22日、8月7日和2019年1月30日、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天津投资公司所负责的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的商业配套项目房产销售进度不理想,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尚无充足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天津建设公司借款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1,968,688.81元按15%计提坏账准备295,303.32元,对天津投资公司借款本金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89,008,161.00元按15%计提坏账准备13,351,224.15元。
2.公司总部转回坏账准备12,174,277.83元,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同时收回中农水产公司全部债权,相应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10,736,379.25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6月4日、7月23日和8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账龄组合等方式计提坏账准备1,421,433.74元、转回坏账准备166,506.09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吉星公司”)收到宁夏自治区贺兰县相关监管部门《关于限期淘汰宁夏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的通知》,宁夏海吉星公司已按相关通知要求拆除锅炉房及辅助设施,锅炉房及辅助设施已不能使用。2020年度,宁夏海吉星公司对锅炉房及辅助设施全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1,133,844.75元。
(三)贷款减值准备
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结合贷款实际情况,计提贷款减值准备1,396,266.28元。
2020年度,小贷公司因收回逾期贷款,转回贷款减值准备2,251,952.02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有少量已过保质期的农药化肥、种子及霉变腐烂的包装物料,已无法使用和转让。2020年度,果菜公司对上述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8,966.72元。
二、计提及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60,527,155.78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0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06〕3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除上述准则以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公司未变更会计政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会计政策修订的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可变租赁付款额、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完善了与租赁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五、本次变更日期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相关修订和执行要求,对于2021年1月1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确认租赁负债,资产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进行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可将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简化处理,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2021年期初总资产、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1至4、6、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7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议案6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7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议案8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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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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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11: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下转4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