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7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2020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在公司有担任内部职务的监事的薪酬为预发年薪,剩余年薪的金额待后续核算后确定。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对曹宇、林映文、叶琴薪酬的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分别回避):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廖红丽薪酬的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三、四、七、十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何建锋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黄明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四、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六、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七、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起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0,000元(含税),逐月发放。
2020年度,公司董事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在公司内部有任职的董事薪酬中年薪为预发薪酬,剩余年薪待核算完成后确定。)
董事会针对以上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在2020年度领取的报酬、津贴情况予以审议。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对何建锋先生、黄明先生、刘鲁鱼先生、宁钟先生、张志勇先生、梅月欣女士、王丽娜女士、王立先生、台冰先生以及张磊先生在公司获得报酬和津贴事项表决结果如下(关联董事在审议自身分项议案时分别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数据统计口径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指从公司应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合计金额。
2020年度,公司高管(除兼任董事以外的高管)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高管薪酬中年薪为预发薪酬,剩余年薪金额待核算完成后确定。)
本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十三、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五、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六、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9)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0)。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七、关于出资设立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产业链业务资源整合能力,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一)拟注册名称:深圳市深农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白泥坑社区丹农路1号海吉星物流园市场5栋3楼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花卉、中药材、水果的种植;畜禽养殖以及产品销售;农机设备、干冷仓库的租赁;市场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信息咨询(不含金融、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检测、推广、培训服务;病虫害防治;零售连锁店(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上下游客户金融供应链服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物流方案设计;包装服务;农副产品的加工及配送;鲜奶及乳制品加工销售;提供配套的装卸、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服务;餐饮服务。在网上从事电子商务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农产品批发、零售;新鲜蔬菜、干鲜果品、粮油制品、副食品、调味剂、休闲食品、肉、禽、蛋、水产品、干货、冻品、礼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化肥、农药、农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批发、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配套的招待所、小卖部、食店(具体项目营业执照另行申报);食品产业投资运营(包括食品产业链核心资源并购投资)(以工商局登记为准)
(六)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分期出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七)组织结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委派;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
(八)其他:项目公司后续涉及投资将另行决策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资相关事宜并签署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八、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以下六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四、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五、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六、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合计不超过5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九、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875,4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5.4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2年8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875,457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股票313,650,000股,发行价格5.46元/股;截止201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29,000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2013年1月17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3]0102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为486.1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收益为8,544.01万元。
其中,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214.1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621.15万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57.7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2,539.57万元;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70.5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1,571.01万元;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28.6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912.59万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22.5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757.29万元;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16.5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941.85万元;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27.2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872.91万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48.7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327.65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715.42万元,包含天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43.71万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利息;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5.1万元。
其中,2013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94,615.38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63万元;2014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3,990.34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1.07万元;201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4,324.84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92万元;2016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3,363.19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76万元;2017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481.33万元(包含天津海吉星公司将43.71万账户结余利息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建设的资金),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83万元;2018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075.55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25万元。2019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8,392.44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28万元。2020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1,472.36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37万元。
4、募集资金结余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376.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原计划募投项目为向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天津翰吉斯项目”),向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用途,分别存放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13年1月21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是对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投项目的方式进行的,公司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和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的资金分别存放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2013年4月22日,该两家银行分别与本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和广西海吉星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上述专户中,公司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用途,该用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15年6月8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剩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39,373.14元转至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专户中,公司原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天津翰吉斯项目,该用途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已于2017年使用完毕,天津海吉星公司于2017年7月3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专户中,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原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香蜜湖支行;账户号:102004516010006893)用于“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2019年5月21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67,067.13万元,原承诺①用于偿还银行贷款50,000万元;②投资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77,067.13万元;③投资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40,000万元。
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3,000万元原计划投资于广西海吉星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7,000万元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共计1亿元变更投向至公司旗下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
即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174,067.13万元(包含7,000万元募集资金所获利息及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所获理财收益),承诺:①用于偿还银行贷款5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②投资于天津翰吉斯项目77,067.13万元(已使用完毕);③投资于广西海吉星项目37,000万元;④投资于深圳海吉星1号楼项目10,000万元。
2、广西海吉星项目水果交易区已于2011年6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蔬菜交易区已于2017年6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冻品交易区已于2016年12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蔬菜零售专区已于2020年1月开业运营,运营状况良好;干货交易区等其他功能区仍处于筹建或在建状态。
3、根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圳海吉星1号楼项目原计划2021年5月份竣工,因工期延后,项目竣工时间将相应略微延后。
4、天津翰吉斯项目建设合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7,112.57万元(包含43.71万募投账户结余利息),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天津海吉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支付银行手续费1.73万元。目前,天津翰吉斯项目蔬菜交易区和冷库运营状况良好,肉类交易区、粮油干调交易区经过前期招商已进入运营状态,水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部分投入运营,正在持续加强招商。
四、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2.3亿元、1.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2020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已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及产品到期获得的收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11月9日、2020年1月22日、2月27日、4月27日、5月30日、7月31日、8月29日和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调整情况
1、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公司承诺投资于天津翰吉斯项目总金额77,067.13万元的募集资金及该募集资金所产生利息截至2017年3月21日已全部投入天津翰吉斯项目。天津翰吉斯项目蔬菜交易区已于2016年12月启动,运营情况良好;冷库运营状况良好;肉类交易区、粮油干调交易区经过前期招商已进入运营状态;水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部分投入运营,正在持续加强招商。水果交易区、冻品交易区及粮油交易区等其他功能区经过前期招商已进入运营状态。天津翰吉斯募投项目总投资为22.42亿元,除使用募集资金外,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等方式继续投资于该项目建设。
2、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承诺使用于广西海吉星项目的募集资金从40,000万元减少为37,000万元,计划于2020年度使用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9月18日和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目前,广西海吉星已建成果蔬交易区、冷库和园区办公楼,其中,果蔬交易区启动运营,运营状况良好;干货交易区等其他功能区仍处于筹建或在建状态。
2020年度,广西海吉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所延后,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复工复产,受南宁市创建卫生城市影响,商业A区A2主体项目基础承台土方无法外运,因模板材料、劳务人员不足,导致主体结构进度滞后,以及因南宁东盟博览会致项目停工等因素影响,以上多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按预计时间完成。
根据调整后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广西海吉星项目募集资金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调整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广西海吉星项目的募集资金共37,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海吉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约34,364.61万元,使用进度为92.88%。2020年广西海吉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未完成原使用计划,结余约2,635.39万元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使用完毕。
3、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暂未使用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深圳海吉星1号楼项目,1号楼项目募集资金计划于2020年全部使用完毕。(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和9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20年度,深圳海吉星1号楼项目原计划2020年投入资金5,548.55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4,916.39万元,完成2020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88.61%。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复工复产、施工单位因设备采购滞后,未能按照公司工程计划推进等原因造成工期缓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海吉星1号楼项目建设投入募集资金累计共计9,239.98万元,占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92.40%,剩余760.02万元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本报告涉及的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志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桂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海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67.00万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本次转股后,公司共转增5,226.83万股,总股本增至15,893.83万股。公司现就上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本次拟修改的具体内容对比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的《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启用,并同时废止旧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代理人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4:30 在公司行政楼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28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昶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营和管理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路3号公司行政楼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路3号行政楼证券部办公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凤都路3号
联系人:范嘉琦 电子邮件:admin@hz-haoyue.com
联系电话:0571-26291818 传真:0571-26291817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5009 公司简称:豪悦护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