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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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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刘东良先生、靳彩红女士、刘东杰先生、张巍女士、宁忍娟女士、卫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推选丁丽萍女士、彭学军先生、江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江永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永辉先生、丁丽萍女士、彭学军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东良先生简历:

刘东良,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担任稷山县永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东有限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永东科技董事长、永东股份董事长;现任永东股份董事,五指山五创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1年4月27日,刘东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0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靳彩红女士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90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3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刘东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东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靳彩红女士简历:

靳彩红,女,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

截至2021年4月27日,靳彩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与刘东良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刘东杰先生之兄嫂。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靳彩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东杰先生简历:

刘东杰,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稷山县国家税务局;风陵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陌南分局;永东股份副总经理;永东股份董事、总经理,现任永东股份董事长、永东科技董事长。

截至2021年4月27日,刘东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2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8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之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东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巍女士简历:

张巍,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永东股份董事会秘书兼董事;现任永东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2021年4月27日,张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忍娟女士简历:

宁忍娟,女,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永东股份销售部二部部长;现任永东股份董事、销售部二部部长。

截至2021年4月27日,宁忍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宁忍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卫娜女士简历:

卫娜,女,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永东股份供应一部部长。

截至2021年4月27日,卫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卫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丽萍女士简历:

丁丽萍,女,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秘书长、永东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2021年4月27日,丁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丽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学军先生简历:

彭学军,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永东股份独立董事,山东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中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1年4月27日,彭学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彭学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永辉先生简历:

江永辉,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自贡华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永东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2021年4月27日,江永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永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大红楼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规范注册地址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8、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9、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1《选举刘东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2《选举刘东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3《选举张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4《选举宁忍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5《选举靳彩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6《选举卫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丁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选举江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选举彭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1《选举毛肖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2《选举卫红变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其中,前述议案5,15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时予以回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会议登记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大红楼宾馆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贾璐

电子邮件:zqb@sxydhg.com

联系电话:0359-5662069

联系传真:0359-5662095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53”,投票简称为“永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肖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结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0年公司支付给监事薪酬总额为33.8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选举毛肖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2《选举卫红变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也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接4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