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59版)
附件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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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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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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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240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已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0,270.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7,027.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6,358,210.13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54,002,692.5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528,760.91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19,156.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08,007,662.4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3.81%。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财务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指导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方面的自查工作并编制了《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后报送深圳证监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和重大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决策科学性、经营稳健性和发展持续性。
13、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同意公司将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东门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后一年,申请授信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保函、银票等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忠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0,270.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7,027.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6,358,210.13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54,002,692.5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528,760.91元。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19,156.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08,007,662.4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3.81%。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会成员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1 年5 月 12日(星期三)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0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云贵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及保荐代表人陈东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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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3年,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中设计”)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中设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970,270.4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7,027.0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66,358,210.13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的2019年度现金分红54,002,692.59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8,528,760.91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暂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0,019,156.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利润108,007,662.4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预计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3.81%。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及稳定发展,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会。
2、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公司近年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3、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019年12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89.3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23.11万元(含利息收入1.71万元)。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54.34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由于新收入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1]518Z0373号),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编制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要项目分析:
1、预收款项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98.65%,主要系执行新准则所致,主要在合同负债列示。
2、股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50.01%,主要系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
主要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均较大幅度减少,主要系本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导致公司已经承接的业务开工率低;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利预期,对公司新业务拓展和承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此外,新冠疫情导致客户回款速度减慢,致使应收款账龄整体提升,对应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三、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主要项目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小幅度增加,主要系本年加强了对运营资金的管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度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短期借款较多,新增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较多短期借款所致。
四、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主要项目分析:
1、偿债能力中息税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导致公司已经承接的业务开工率低;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不利预期,对公司新业务拓展和承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此外,新冠疫情导致客户回款速度减慢,致使应收款账龄整体提升,对应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2、盈利能力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所致。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经营方针及市场营销计划,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1]518Z0373号)中的经营数据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管理层分析研究讨论决定,编制了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二、财务预算编制的条件假设
1、 公司遵循项目所在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承接业务所在区域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及不可控制的外部影响;
3、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及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稳定,无重大变化或不可控的外部因素;
4、经营项目地所在国的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5、无其他风险因素构成的不可抗力事件及不可预见的经营风险因素,而必须由公司自行承受的经营风险。
6、未考虑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特殊事项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因素。
三、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指标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总体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稳健发展前提下,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55亿元,同比增长0.03%,计划实现利润0.66亿元。具体财务预算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四、为实现财务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1、在全公司贯彻落实传达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中预定的经营目标;
2、真抓实干,不断做好品牌推广及公司产品营销工作;
3、合理调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分析、预算的执行,持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成本管控、预算执行、资金调配的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在日常经营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财务各项指标得以实现。
五、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盈利可实现情况的直接(含间接)承诺或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0年12月31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0,046.71万元,明细如下: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按照上述方法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7.73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862.98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2020年度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986.00万元。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10,046.71万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862.98万元, 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986.00万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 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046.71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39.70万元,相应既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539.7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增强,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及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 2,000 万美元(含 2,000 万美元),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外汇套期保值相关授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5、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操作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下转4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