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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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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银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蕾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缪蕾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6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名称及认购份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西安置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置和信”)份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投资事项系本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的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联资本”)拟进行的共同投资,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达成的协议及协议的实施待进一步协商,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基金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西安置和信份额5,000.00万元人民币,西安置和信普通合伙人为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联资本、管理人为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君联资本。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宏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公司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的君联资本拟进行共同投资,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西安置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

基金规模:1,005,200,000元

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公司拟认购西安置和信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合伙份额,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基金剩余出资额由其向外部募集,具体分配比例待合伙协议签署时明确。

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智能制造与硬科技、医疗健康、企业IT服务、TMT及创新消费。

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备案编码为SJJ810)。

三、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8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8层80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海盈砺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码为P1067101)。

该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9日

营业期限至:2053年11月18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6层160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朱立南

该公司拟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君联茂林存在控制关系,因此,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到首次交割日的第六(6)个周年日(“经营期限”,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与此不一致的,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决定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变更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使其与经营期限保持一致)。尽管有前述规定,全体普通合伙人可一致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1)次,每次两(2)年。此后,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全体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情况通过一致决议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二)管理服务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

1、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共同决定减免,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服务费和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

(1)管理服务费

(i) 投资期内,年度管理服务费应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1%);

(ii)此后,年度管理服务费应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的百分之一(1%)。

(2)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

(i) 投资期内,年度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应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1%);

(ii)此后,年度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应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的百分之一(1%)。

(3)为免疑义,合伙企业无需就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或其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向管理人支付管理服务费及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报酬,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亦不承担其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管理服务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的分摊。

(4)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可以分别与合伙企业签署相关协议对管理服务费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支付事宜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出资缴付

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决定可根据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支付合伙企业费用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缴款通知”),缴款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和缴款的期限(“付款到期日”)等信息。除全体普通合伙人和相关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一般应提前至少三十(30)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

(四)管理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由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与管理人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全体普通合伙人应通过一致决议的方式行使该等权利。

(五)投资管理

1、合伙企业事务由全体普通合伙人共同管理。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其中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委派三(3)名成员,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两(2)名成员,负责按照市场化原则,就合伙企业投资、投资处置及项目退出等作出决策。任何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均须取得至少四(4)名成员同意,且至少包含普通合伙人各自委派的一(1)名成员同意方为通过。

2、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应对于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

(六)收益分配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在支付完毕管理服务费、执行事务合伙人服务费及合伙企业的其他费用和债务(如有)后,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返还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总额;

其次,优先回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百分之八(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账之日(或全体普通合伙人共同确定的更早日期)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然后,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按照本第(3)段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百分之二十(20%);

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a)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b)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根据第(3)段和本第(4)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普通合伙人可促使合伙企业将其按照本协议约定可取得的绩效收益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直接支付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人士。绩效收益在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50%:50%的比例或全体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的其他比例分别支付给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砺丰海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购基金份额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达成的协议及协议的实施待进一步协商,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基金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认购基金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君联茂林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6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嘉兴旺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旺康”或“目标基金”)。

● 投资金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40,000,000.00元。

● 风险提示: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40,000,000.00元认购嘉兴旺康的等值份额(以下简称“本次投资”),认缴份额占目标基金募集总额的40%。目标基金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涌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涌利金融”)。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基金规模

目标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分别缴纳。

(三)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九(9)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经营期限”,如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与此不一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独立决定变更存续期限使其与经营期限保持一致)。尽管有前述规定,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1)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持有三分之二(2/3)以上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一(1)年;尽管有前述约定,全体合伙人同意,如被投资企业已上市但合伙企业所持全部或部分股票尚在锁定期,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适当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以配合股票解锁的期限和有序完成合伙企业资产的处置。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有限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相应程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延长或者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管理费

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或管理人另行减免,管理人每年收取的管理费为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的总和。

(五)管理模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共同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六)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股股份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为免疑义,前述交易行为不包括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以及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中国法律和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所允许的方式从非散户手中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配售的股份等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证券交易行为。

(七)退出方式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及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八)收益分配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中来源于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的部分,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合伙企业的其他可分配收入应当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但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当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除非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该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应当按照下列安排进行实际分配:

首先,投资成本返还。百分之百(100%)向该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直接或间接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所有已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之和;

然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别向有限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分配(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本第(2)段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其中,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先支付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应分担的管理费,剩余部分实际支付给该有限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促使合伙企业将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可取得的绩效收益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直接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人士。

三、普通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涌利金融作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基金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公司将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基金运行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3、目标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60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前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05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锐先生(简历后附)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50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西安置和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事项。本次交易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控制关系的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宏斌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情况: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出资40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嘉兴旺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副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潘锐,男,1976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MBA,1999年至2002年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国际投标商务经理;2002年至2007年在阿尔卡特朗讯公司任职,历任渠道管理经理、中国区企业专网销售总监;2009年至2018年在陶氏化学公司任职,历任亚太区战略市场经理、大中华区政府市场总监、亚太区道康宁业务整合总监、亚太区战略发展总监;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在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化工交易板块负责人;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在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代码:603713 公司简称:密尔克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的公示信息,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的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即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已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治疗用生物制品,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单药及联合疗法)正在中国、美国等地开展多项临床研究,主要研究情况如下:

注1:HLX04(原项目代号)即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由复宏汉霖及其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

注2:HLX07即重组抗EGFR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由复宏汉霖及其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上市的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包括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的可瑞达?、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的欧狄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艾瑞卡?等。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20年度,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9.14亿元。

截至2021年3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100,989万元(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新药于中国境内在进行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获得药品批准文号、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等。本次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环境、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3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注册申请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1-058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注册申请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李云鹏、朱锂坤,独立董事王洪、王海兵因公因事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黎小双、邹传宝因公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家伟、陈明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1-24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38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