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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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3,301,112.6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221,216,441.6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36,528,559.6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经董事会研究审议决定,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1、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
(3)公司当年度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定。
三、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静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后,孙静女士将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孙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孙静女士简历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孙静女士简历
孙静女士,女,中国国籍,1981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研究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国经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报告期末,孙静女士持有公司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委派代表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7%的股权,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