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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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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9版)

(3)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本公司取得的票据,按承兑人分为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承兑人为金融机构的票据,公司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承兑人为其他企业的票据,公司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定,且存在清算状态下需快速处置、变现的情况,公司在参考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估计,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150,122.26万元,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二)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5,370.28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飞马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飞马大宗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百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百川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及联营企业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非保留资产,将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所得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6家全资子公司在深圳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同时,非保留资产处置所得是用于清偿相关费用。公司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15,370.28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末,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商誉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于期末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由评估机构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分摊并购所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2,721.77万元,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66,718.43万元,可回收价值评估结论为62,977.70万元。

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为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评估结果,公司编制了《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经测试,相关商誉于本期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40.7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9,233.27万元,将影响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233.27万元,相应影响减少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169,233.2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0.44%。

公司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资产,都是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非保留资产,将由管理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名单库中选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处置所得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职工债权之后,剩余资金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为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及利用评估机构的工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事项概述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2,288,089.8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76,078,035.50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776,078,035.5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为负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度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去杠杆”等政策变化,以及公司原控股股东流动性困难导致担保能力大幅下降等的影响,公司的流动性持续紧张,公司多方举措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综合物流和IT电子等综合供应链业务保持正常运营,公司资源能源供应链业务开展、拓展受阻,导致公司整体经营出现较大波动;同时,流动性紧张债务逾期等导致前期利息费用大幅增长,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根据实际状况计提了资产减值等,综合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大幅亏损。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公司于报告期内确认了相关债务重组收益,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281,340,474.51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2,288,089.8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76,078,035.50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776,078,035.5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积极推进公司重整事项,推动公司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截至目前,公司重整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以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争取尽快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并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推动公司尽快回归稳健、可持续发展轨道。

2、夯实存量业务,积极探索发展新业态。“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针对存量业务状况,公司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研究与分析,并结合公司的竞争优势等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布局和探索,争取推动快速恢复、发展留存的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并进一步夯实公司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盈利发展能力。

3、推动适时注入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进行调研,并开展相关可行性分析,推动将有助于发挥公司经营优势具有良好协同效应的相关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体系,发展壮大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改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积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强化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合规治理管控能力,防范公司经营及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

鉴于公司总股本已发生变化,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二、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力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及第九节部分。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4,607.1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845,679.31万元,利润总额826,900.86万元,净利润828,134.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8,134.05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041.61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19,398.82万元。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474.5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361,140,992.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2,288,089.8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76,078,035.50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8)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9)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特别是在清算状态下快速处置、变现的可收回金额,在参考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估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及利用评估机构的工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32,288,089.8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76,078,035.5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776,078,035.5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2,661,232,774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1,652,880,386股增加至2,661,232,774股。鉴于公司总股本已发生变化,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信息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回馈社会、回报投资者的股权文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的经营发展,满足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为各单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经营需要与有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提案。同时,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钦文先生、林志伟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工作述职。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6)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钦文先生、林志伟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工作述职。

注:①审议事项1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②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1年5月1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汪翔、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688、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0”,投票简称为“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注:1.如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该提案表决,不可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如对该提案选择了表决意见,其表决意见为无效表决。

2.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就每个可投票提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未作任何选择的,视为股东对该提案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3.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4.本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将积极敦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作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20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应对措施,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将敦促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相关举措,提升公司盈利发展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进行了审计,四川华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阅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现发表意见如下:

1、四川华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客观反映了有关事项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3、同时,监事会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加快推进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程,争取尽快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陆胜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吉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东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减少91.66%,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产品赊销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215.40%,主要系预付贸易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249.81%,主要系本期备用金支出增加所致。

4、存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120.51%,主要是生产用原材料库存增加。

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等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本报告期市场行情较好,产品销售数量增加、价格上涨所致。

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101.55%,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和贸易业务现金支出增加。

7、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4.33%,主要系本报告期在职员工人数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支付的职工薪酬相应减少所致。

8、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98.84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0.25%,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9、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较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本报告期产品市场行情较好,销量增加、价格上涨;二是上年同期完成了对大部分应安置职工的安置工作,本报告期在职员工人数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支付的职工薪酬相应减少;三是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0.76%,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支付了维稳费、审计费等有关费用所致。

1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97.36%、81.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等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29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了大额的职工安置费用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指出:2020年度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今年一季度实现了1,170.81万元的盈利,但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的状况尚未改变,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还比较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8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423 公司简称:ST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