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25 公司简称:*ST松江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意见详见审计报告正文,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详见《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796,115,711.38元,2020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634,306.97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53,750,018.3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房地产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公司房地产业务以自主开发及销售为主,主要分为住宅开发和商业地产。2020年公司房地产开发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天津、广西,其中天津占较大比重。信息服务业务方面,主要利用虚拟化等云计算技术,为客户提供软件、云计算、系统集成、IDC建设与托管、IT产品分销、网络安全等“一站式”IT服务。

经营模式:

(1)公司房地产开发方面分为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住宅产品,包括高层住宅、多层洋房与别墅等。商业地产开发主要是以商铺、写字楼、公寓的开发和运营管理为主。

(2)信息服务业方面,公司面向智能城市和智能制造等领域,为企业、政府和各类组织提供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同时从事IDC建设与托管服务。

行业情况说明: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4%,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38亿元;利润总额-40.3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7.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9.53%。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5.46亿元,净资产为-33.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0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财务费用负担较重,且对房地产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同时,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2020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困境。报告期内,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主要围绕加快房地产项目去库存进度、加快壳企业出清、积极防范债务风险、拓展信息服务等新产业、化解各项不稳定因素等方面开展工作,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公司平稳运营。

(1)房地产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面临项目开发进度缓慢、去库存率低、营业收入增长乏力、成本费用居高不下、业绩大幅下滑的经营困境。2020年公司未有新开工项目,完成竣工面积5.727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底,公司拥有在建拟建项目10个(含智慧城市项目3个),较去年增加1个项目;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175,790平方米,在建建筑面积514,264平方米。销售方面,2020年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36,898.67万元,销售面积59,382.07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10,406.38万元,结转面积24,057.37平方米。

(2)信息服务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服务业务对外抓住市场空窗期,积极拓展、重点布局,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对内依托自身研发实力,不断研发改进信息化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已覆盖党政、国防军工、制造业、金融、教育、医疗等22个行业,并持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公司继续拓展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重点布局公司所在的京津冀、以及华中(江西)、西北地区(新疆)等地区,现已建设运营了4座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约2万个标准机柜,总电力容量357MVA,总出口带宽1000G。

自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卓朗科技以来,公司逐步在业务、人员、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协同效应逐步显现,但双方业务互补优势短期内未能充分体现,公司拟筹划出售卓朗科技部分股权回笼投资资金,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化解现有债务危机,从而进一步推动房地产业务正常发展。但鉴于公司诉讼风险未能改善,公司与意向方等相关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行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已终止。

(3)融资租赁业务方面

受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资金、人员等方面的影响,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不大。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运转正常。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附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规则规定,公司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23号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企业)10户,三级子公司13户,四级子公司(企业)6户,共计29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比上年减少1户,增加3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阎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27日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尊重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结论,并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吴邲光 李姝 李志辉

2021年4月27日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一一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0: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阎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坤宇先生、独立董事吴邲光先生、李志辉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周岚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授权董事李嵘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副总监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796,115,711.38元,2020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7,634,306.97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53,750,018.3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将继续加大对智慧城市板块的投资力度,2021年,公司计划投资约21.06亿元,其中,抚州云数据技术中心及机房集成工程投资5亿元;抚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投资3亿元;抚州智慧社区投资13.06亿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阎鹏、刘新林、李嵘、周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需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拟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可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可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调剂使用),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担保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提供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开展的IT产品分销业务提供相关业务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日常业务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可在担保范围内调剂使用。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担保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授权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对于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资金成本不超过12%,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借款,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融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阎鹏、刘新林、李嵘、周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4票,其中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2021年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拟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规模不超过60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15%,期限不超过10年。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融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制订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如下:

2021年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内容安排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4)。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会与关联方在接受/提供劳务、采购/出售商品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生态”)、天津市松江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科技”)、天津隆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创物业”)、天津市巨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安物业”)、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正文”)、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松江”),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因此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由于景观绿化、建筑智能化工程等能采取竞争性采购的,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部分工程关联方未中标,因此关联交易预计额和实际发生额有较大差异。

四、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发生额均为签订合同额,景观工程及智能化等能采取竞争性采购的,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其中,景观工程及智能化等能采取竞争性采购的,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和计提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约314,57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依据会计政策,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款项收回情况,通过对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减值损失0.5万元、应收账款减值损失5,642.8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266.26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5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8.19万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5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冲回债权投资减值损失1,155.38万元、未到期利息减值损失7.22万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5938.7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由于受新冠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房地产行业受到了巨大冲击。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价格状况和公司近期存量房产销售情况,同时基于公司及下属9家房地产板块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破产清算,公司房地产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收回金额(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受到相应影响,综合考虑快速变现折扣影响,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10,271.03万元、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94,153.0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80.46万元,合计约308,104.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其他长期投资减值损失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投资的天津财富嘉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回收性予以估计并计提的减值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天津财富嘉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收到其所投资企业相关股权回购款,本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可回收性予以估计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08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223.85万元。上述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308,636.39万元

三、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约314,575.09万元。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1-05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准则规定,公司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2021-05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496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阎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国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关于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情况的通知》。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市政集团正在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期工作,市政集团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投资者。

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天津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这就使得津诚资本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超过30%,构成要约收购。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豁免津诚资本要约收购义务。2018年10月29日,公司接到市政集团通知,市政集团100%股权注入津诚资本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津诚资本负责推动市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以2017年12月31日为混改基准日,已依法依规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务处理、法律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代会及内部决策程序。《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已报请市国资委两委、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为确保市政集团混改工作顺利推动,津诚资本于2018年12月29日将持有的市政集团51%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项目信息正式披露。挂牌期间,该股权转让项目尚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市政集团混改工作的整体安排,经天津市国资委同意,津诚资本调整公告内容,于2019年3月26日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市政集团股权转让项目二次挂牌申请,于2019年3月27日将市政集团65%股权转让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披露时间为20个工作日。

2019年4月25日,津诚资本收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来的通知,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征得1家联合体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名称: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方。

2019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津诚资本出具的《关于市政建设集团产权转让项目进展情况的函》。由于有关手续原因,津诚资本同意意向受让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期缴纳交易保证金。

2020年4月,公司收到市政集团通知及市政集团转发的津诚资本出具的《关于重新启动市政建设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的函》。市政集团混改项目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于2018年12月29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披露,截至2019年12月28日公告期已满1年。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市政集团前次挂牌程序已结束,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者。经津诚资本研究决定,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审计及评估等工作,继续征集受让方,待征集到受让方后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后续公司将积极关注市政集团混改事项,并根据通知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原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剥离完成的资产情况如下:

原华通天香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表示:

“上述企业已停业多年,且未进行工商年检,因此工商变更材料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齐,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企业停业多年,原有债权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承担出资有限责任,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构成损害。目前,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及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扬瑜先生正在根据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作出的承诺,积极推进该项股权所属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工作。

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已由厦门市工商局于2012年4月23日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1月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对该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2013年8月9日我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中法民清(预)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对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4年5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组织了谈话,并表示将依法律程序继续进行清算;2014年12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作出了(2014)厦中法民清(算)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我司将根据2011年9月20日作出的承诺继续全力推进该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61%股权(对应卓朗科技10,675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卓朗科技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寻求新的投资人进行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13,5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自启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鉴于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涉及多起诉讼,本次出售标的作为上市公司资产面临被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因公司诉讼风险未能改善,公司与意向方等相关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行重大资产重组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经公司与相关意向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并于报告期内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17、018、019号公告。

4、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21司冻0209-02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青01执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274,102,592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1年2月9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详见公司临2021-029号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2021年2月20日、3月10日,公司收到下属子公司转发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公司子公司天津松江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共计7家子公司分别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2021年4月1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述案件移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法院管辖。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下属子公司转发的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下属7家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临2021-042号公告。

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下属子公司转发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法院《民事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天津同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受理债权人天津市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临2021-043号公告。

6、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津破申9号《通知书》,天津松江一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1年4月1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津02破申70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津02破50号《决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法院裁定受理一澜物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临2021-041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25 公司简称:*ST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