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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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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4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医药医疗健康产业与金融投资”是公司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确定的核心产业,其收益水平高于现有其他业务,因此公司将继续增加投入,未来会给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需要保留适当的资金以保障公司的偿付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对本方案表示同意。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2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指派财务会计部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合同主要条款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投资方向、金额、期限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不含关联交易)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3、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预期收益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权限、审批流程,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2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3日,并于2014年1月16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刚,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工作以来,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洪波,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多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改制重组及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了匹配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了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暨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2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包括: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020年末,按照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工具计提坏账准备,合计计提271.67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020年末,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等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783.87万元。

3、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因为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明”)处于亏损状态,存在减值迹象,2020年末公司对新疆宝明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新疆宝明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106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75,680.26万元,其中:分摊至固定资产62,583.06万元、分摊至无形资产13,097.20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表示同意。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