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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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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版)

(1)凡2021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6号三七互娱大厦2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中文版全文及摘要、英文版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广告创意综合楼十一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3)7653737 传真:(0553)7653737

(2)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广告创意综合楼十一楼,邮政编码:241000。

(3)联系人:叶威 王思捷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5;投票简称:三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9:15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6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三七互娱(00255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帐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19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中文版全文及摘要、英文版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文版全文及摘要、英文版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确认: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了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报告》中文版全文、英文版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度报告》中文版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60,951,475.2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9,814,767.49元,提取本年法定盈余公积金101,981,476.75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509,926,022.61元,报告期实际分配2019年度利润633,675,509.1元,实际分配2020年半年度利润为633,675,509.1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0,408,295.15元。

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2020年,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其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本金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

控,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提供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的证券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确认: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了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