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0,549,605.6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89,466,082.7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01元。上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8,447,696.96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89,466,082.78元,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901,016.71元,公司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994,814,796.45元。
截至2020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审阅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相应的控制机制,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0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需支付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净资本审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性审核、关联交易审核报告、资产管理业务审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指标审计报告等),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1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在于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出租方面和融资租赁方式的承租方面,新租赁准则没有实质性的重大变化。财务报表列报,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新租赁准则的采用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依据是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本次会议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1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方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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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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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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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因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服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金融产品销售等日常业务而产生的收入,以及因关联方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而产生的支出,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相关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本次会议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1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辉,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1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股东应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邮编:650224
电话:0871-68898121
传真:0871-68898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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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5月18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