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独立董事雷世文、史锦杰、王友伟、王淑慧、黄俊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负责人翁振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吕维女士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刘影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历史沿革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准,获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含美元1,565万元)。
2004年末,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6.3373亿元,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10226530H002)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0001800019)。2007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7〕461号)批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0051H250000001)。
2010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552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37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4.3873亿元,公司股权结构由单一股东持股变更为多家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该事项于2010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500000000005609)。
2015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渝银监复〔2015〕114号《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名称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873亿元增至128亿元,该事项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91500000202805720T)。
201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189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50亿元,该事项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1.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重庆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ongqing International Trust Inc.
英文名称缩写:CQITI
2.1.3公司负责人:翁振杰
2.1.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9号附7号
2.1.5邮政编码:401147
2.1.6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qiti.com
2.1.7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8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吕维
联系电话:023-89035888
传 真:023-89035998
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9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
2.1.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2.1.11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原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11、12层
2.2组织结构
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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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前3位股东
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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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东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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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12月,公司股东大会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通过陈忠先生任公司股东董事,其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
表3.2-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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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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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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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员工
表3.5(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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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的经营目标: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多途径、深层次服务实体企业融资需求,调结构、谋转型、促发展,构建多元化业务体系。公司积极回归信托本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强化控制、驾驭风险的能力,依托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在稳居行业头部公司地位基础上,努力将公司建设为国内一流金融机构,打造成为信托行业“百年老店”,充分实现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和谐共进。
公司的经营方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树品牌,以稳健谋发展,以创新促改革,发展壮大与风险防控并重,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公司的战略规划:立足重庆,紧跟“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投资为核心,大力发展信托主业,不断探索前沿业务,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力争公司信托规模、管理水平、盈利能力不断迈向新的高度;同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引进优质战略资本及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开展资金信托、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信贷(票据)资产转让、投资银行等业务。
4.2.2公司信托业务的主要品种是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信托,按运用方式分为投资类信托、贷款类信托、财产(财产权)管理类信托。
4.2.3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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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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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场分析
当前全球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攻坚阶段,面临着世界经济衰退、国际贸易和投资萎缩、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国际交往受限、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一些国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等不利局面。从国内情况来看,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期,经济发展前景向好,但也面临着结构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加上新冠疫情冲击,后疫情时代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一定压力。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十分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4.3.1有利因素
4.3.1.1行业转型方向明确,信托行业步入“新常态”
信托行业现已步入回归本源、转型发展的“新常态”。随着包括“资管新规”在内的一系列监管政策陆续出台,监管部门对于信托业未来的发展定位已经基本清晰,信托同业对于“做精融资业务、做强投资业务、做优标品信托、做大服务信托”转型方向的认识也基本趋同。信托公司需积极顺应新发展阶段新要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新征程,正确认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信托行业发展客观规律,找准发展路径,补足发展短板,积蓄发展势能,涵养发展后劲,提质增效。
4.3.1.2监管新规密集出台,引导信托行业转型发展
2020年初《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规范信托公司股东行为,促进信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末《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明确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准入标准,引导信托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助推信托业转型发展。目前,《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也在酝酿之中。新规的密集出台,将引导信托行业回归受托人定位,集中精力打好防范化解信托行业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
4.3.1.3财富管理行业前景广阔,信托工具优势凸显
2020年,面对剧烈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市场动荡,全球各经济体均承受了巨大的压力。2013至2020年期间,我国个人财富积累复合增速达13.60%,财富管理市场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伴随着财富管理需求日益上升,财富管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是以高净值群体为代表,基于长期的投资习惯对固定收益或类固定收益资产有着持续性需求;另一方面资管新规下市场中符合投资者要求的优质标的存在一定稀缺性。信托公司应紧抓信托具备财富传承、风险隔离等天然优势,全力打造家族财富管理类信托业务,助力信托行业回归本源。
4.3.1.4夯实公司资本实力,紧抓信托文化建设
截至2020年末,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76.80亿元,资本充足,资产优良,各项经营指标持续稳居行业前列,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抢抓信托文化建设战略机遇期,严格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信托业协会要求,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以推动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为抓手,以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底线,大力弘扬信托文化。公司形成了以优秀文化涵养发展基础,以高质量发展打造品牌文化的良性循环局面。
4.3.2不利因素
4.3.2.1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因素尚存
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2021年世界经济有望开启复苏进程,但世界经济最终表现将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以及宏观对冲政策的有效性,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就国际市场来看,受疫情影响欧美央行采取了量化宽松政策,利率、资产价格等出现波动,还需密切关注全球宏观及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变化,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
4.3.2.2国内风险挑战交织叠加,信托公司展业面临挑战
2020年为缓解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中央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信贷支持,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支撑作用。但要看到2021年国内风险挑战交织叠加,形势可能依旧严峻。受疫情冲击、市场主体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企业债违约风险有所上升,信托公司展业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4.3.2.3监管政策持续收紧,行业内外竞争日趋激烈
2021年,监管政策的持续发力将对信托行业业现有的市场环境、展业逻辑都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目前“资管新规”过渡期进入倒计时,信托行业内外的竞争压力超预期,信托公司转型发展已处于重要的关键时期。信托公司需要找准定位、迎接挑战,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资管行业中巩固立足之根本。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三会一层”的权责和制约关系,公司经营班子与下属部门也形成了有效的授权分责关系。
公司坚持“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效率与效益,综合运用激励与福利机制,在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体系中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进步。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职责明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组织构架之间协调运作,相互制衡。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业务;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出任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有效控制公司重大业务的决策风险,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以便更好地起到内部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经营班子下设了项目审查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以保证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重大业务项目的经营风险,并针对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授权审批形式。
公司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置内部各部门。前台部门(业务部门)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台部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审查和事中控制;后台部门(财务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通过内部约束机制达到强化中、后台对前台的控制反映和监督评价。
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反洗钱管理办法》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促进公司业务规范、稳健发展,加强了公司内部管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通过公司内网、会议、座谈、报告、讲座等方式,公司经营班子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互动和交流,相互传递政策信息;通过公司外部网站及报纸等媒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向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及时披露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控机制通过内部的自我完善和外部的检查督促来实现监督、评价和纠正,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一是自我检验纠错,二是经监管部门的检查提示,在出现遗漏或不足时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
公司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20年,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出具各类内审报告201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要求限期完善或整改,并采取后续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对防止风险出现或扩大,促进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2020年末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资产五级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为:(1)正常类资产2,774,645.46万元;(2)关注类资产168,265.14万元;(3)次级类资产无;(4)可疑类资产无;(5)损失类资产无。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0、期末数为0。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信托业务,侧重于选择业绩面好的股票,设置较低的质押率;同时引入了保证金追加制度和止损线,以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外币业务,不受汇率市场变动影响;公司的信托贷款项目大部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投资者的收益及公司信托报酬影响较小。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为实现公司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清理、修订、拟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提高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同时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加强流程控制;对于外部事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实行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信托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带来的影响,顺应政策要求合理设计项目方案;加强公司员工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合规考试,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事前加强对交易对手及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强化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在信托产品设计中明确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做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三是事中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流程控制、多手段并用,对重点项目实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苗头;四是对重点项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密切跟踪处置情况,及时化解已发生的风险、降低损失程度,最大限度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受益人利益;最后,事后对已结束项目进行审计和后续评价,以获取管理经验。
在自有业务方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的短期投资主要投资于质地优良、风险低的金融类产品;2020年末,公司存续固有贷款余额243,599万元,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在信托业务方面,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受托人职责,按照公司信托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立项、审批、报备、登记、产品发行,到项目后续管理、风险披露、清算分配,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2020年,公司未出现到期未清算项目。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吸引人才,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对产业市场、资本市场等领域实行分散投资,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提升风险意识和市场敏感度,充分甄别存在问题与瑕疵的考察项目和交易对手,确保落地项目质地优良、风险可控;强化日常风险监控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根据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对业务及风险管理制度、法律文书等等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和规范;坚持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不同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在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上使前、中、后台部门分设和人员分离,业务交易、会计记录和后续管理监督分离;加强对员工行为监测、法律合规知识及的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提升全流程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对审批、印章使用、凭证保管等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奖惩机制等措施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研究,提高预见性;公司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对交易行为或合同进行内部审查,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开展项目法律审查和咨询,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和座谈、员工行为管理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诚信尽职地履行受托人义务,向投资者销售风险匹配的信托产品、充分披露信托产品信息,对新产品发售注重风险揭示、投资者教育和体验,提升公司信誉度和美誉度。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6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牢记服务实体经济与地方经济发展的使命宗旨,坚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用心回馈社会。
4.6.1同心同德多措并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可以动员的力量,积极投身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当中。2020年春节期间,公司仅用半天时间成立“万众一心共抗疫情”慈善信托。同时,公司作为主要参与方,与中国信托业协会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支援湖北疫情防控信托计划”,短短三天筹集3,080万元,全部用于支援新冠肺炎的防控救助工作。截至2020年末,“万众一心共抗疫情”慈善信托总规模达1,046.50万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疫情初期,公司广泛发动各方力量采购应急物资,并向本地一线医护人员捐赠N95口罩等紧缺物资。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公司又组织向海外友好国家援助抗疫物资,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司因此荣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爱心单位”等荣誉称号。
4.6.2深度服务重大战略,全力支持复工复产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创新引领,转变业务发展思路,借助信托制度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实业投行的作用,运用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模式,从国家战略部署中寻求新的业务契机,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提供综合金融支持,大力拓展公司服务社会、服务实体经济的空间。截至2020年末,公司在“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辐射区域内存续信托业务规模2,024.97亿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存续信托规模345.47亿元;服务京津冀地区存续信托业务规模744.64亿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存续信托业务规模179.79亿元。
公司始终牢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使命宗旨,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为地方经济建设募集资金近1,860亿元,为人民群众创造财产性收入近800亿元,为促进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司依托在结构设计、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的大量经验,立足信托业灵活多变的特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2020年,公司新增服务民营信托业务规模312.41亿元,新增服务小微企业信托业务规模85.81亿元。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实体企业提供必要金融支持,并做好存续信托业务排查,通过展期、续贷、降费让利等多项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6.3助力脱贫攻坚结硕果,践行社会责任初心不改
公司坚持开展扶贫助困活动,积极探索产业扶贫,用“造血式扶贫”模式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设立“重庆信托·产业扶贫慈善信托”,信托资金60万元全部用于建设“重庆信托平安乡农副产品加工扶贫车间”,帮助重庆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之一的奉节县平安乡实现农副产品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销售,打造“平安味道”品牌。车间于2020年9月竣工投产,截至年末销售收入已达105万元(其中贫困户农户产品12万元),吸纳困难群众务工20人(其中贫困户9人),困难群众务工收入45,322元(其中贫困户务工收入25,258元),不仅打开当地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更为贫困农户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公司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用心回馈社会,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已累计向各类慈善活动捐款近2.52亿元,主要包括:“金色盾牌英烈救助基金”慰问救助捐款1.59亿元,累计救助慰问公安干警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超13,000人次;为重庆市政府募集50亿元资金支持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并捐赠2,500万元信托报酬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此外,公司积极参与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检察教育基金会及民建善德基金等公益项目,开展“春蕾圆梦行动”帮扶272名贫困女学生圆梦校园、“逐梦未来”关爱留守学生及特殊儿童等爱心活动。
公司2020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计划、有节奏顺利开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与企业文化建设之中。2020年,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业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理念,搭建纵向传导机制及横向沟通机制;公司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投诉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等制度;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机制,强化行为规范执行落实,在产品和服务全流程管控中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加强员工培训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效,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进万家”、“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宽宣教渠道,并荣获“2020年宣传服务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公司通过线上与线下宣传相结合,主题教育和常态化教育相结合,开展层次鲜明、具有特色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设线上“消保专区”专栏、推出“重信文化”系列金融消费者教育直播活动、开展线下公益课堂、拓宽送教上门阵地等形式,切实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本年度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接受内外部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公司所有信托计划都全部按合同约定及时兑付,未发生投诉及二次投诉情况,未发生负面舆情及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未发生消费者诉讼及仲裁情况,未产生侵害消费者基本合法权益的情形。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2.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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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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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利润表
5.1.3.1母公司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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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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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1.4.1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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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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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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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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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子公司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会计部和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19年12月12日共同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等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6.2或有事项说明
6.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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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重大承诺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单位:万元 表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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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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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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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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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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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表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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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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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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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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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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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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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按信托类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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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2主动管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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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3被动管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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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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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资产证券化业务
2020年,公司继续运用信托制度功能,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拓,主要担任受托人及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及资产服务机构,持续帮助优质企业盘活资产,改善经营。基础资产包括银行信贷资产、个人车贷、应收债权等。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共存续15笔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322.61亿元。2020年,公司参与发行了国内规模最大的ABCP“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同行1号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产品发行总规模30.60亿元,帮助中国中车有效盘活了存量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慈善信托业务
为响应国家脱困扶贫政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公司近年来以《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为制度基础,与重庆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发展。2020年,公司积极开展慈善信托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大力支持,如“共抗疫情”系列慈善信托、“重庆信托·中欧基金心意国际疫情援助慈善信托”、“重庆信托·三峡银行疫情防控慈善信托”等多期慈善信托,募捐资金逾1,000万元,全部捐赠用于援助湖北、重庆等地疫情防控一线的防疫机构、组织、医护人员和患者等。
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累计开展慈善信托/公益信托13笔,总规模约2.80亿元,持续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扶老、救孤、恤病等公益事业领域全面发力,已形成了稳定的产品发展模式。
3.消费信托
2020年,公司继续在消费信托业务领域持续探索,疫情期间,酒店消费行业受到持续影响,疫情好转后,为帮助酒店消费产业恢复客流,改善经营,公司与融汇温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发行消费信托产品的形式,吸引客户、促进消费增加融汇温泉产业收入,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设立的“重庆信托·尊享5号消费信托”以“理财+消费”的产品设计,使得投资者将投资理财和消费品进行了更多结合,得到投资者广泛认可,是公司服务消费、贯彻普惠金融的有效尝试。截至2020年末,公司消费信托产品规模余额约1亿元。
4.家族信托
2020年,公司利用信托制度功能,在家族信托领域继续加大投研力度,在财富管理端持续强化对家族信托高端客户群体的培育和转化,全年成功设立家族信托11笔,存续产品规模1.50亿元。公司已设立的家族信托产品均以实现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为委托人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激励、养老等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并根据委托人意愿提供定制化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信托活动。在信托成立之前,对委托人明示信托投资的风险,不承诺保底收益;在信托计划履行过程中,恪尽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所有信托项目均单独开户,单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从后期管理上,设置专职的信托经理,对信托项目实行及时跟踪管理和书面报告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信托项目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项目的运行情况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定期的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信托项目均按时分配收益,无拖延拒付情况,也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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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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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重大关联方交易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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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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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3固信交易与信信交易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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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本年增加3,076,118.92万元,本年减少3,301,258.36万元。
6.5.3.3.2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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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报告期末,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和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年度,公司自营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
本报告期初公司未分配利润648,441.05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44,898.4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489.85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2,244.93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48.17万元,扣除向股东宣告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60,000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7,352.90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1.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合并口径)
本报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26,112.95万元,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3,241.4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489.85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2,244.93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48.17万元,扣除向股东宣告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60,000万元后,剩余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3,367.82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
7.2.1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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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主要财务指标(并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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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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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华宇先生为公司股东董事、黄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已经监管部门核准。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因工作需要同意李静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选举邹恒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报告期内,祁绍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3.1.1固有:无未结、新办诉讼案件。
8.3.1.2信托:新办诉讼案件2件:
1.公司与重庆聚信美家居有限公司、重庆固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银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龙富勇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1.19亿元,该案于2020年7月28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该案件系事务管理类项目,公司根据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诉讼最终结果与费用由相关受益人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风险。
2.公司与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一方”)起诉长春融鑫置业有限公司、逄超越、逄宇峰、大连汇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汇盛投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本金146,991.18万元,该案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系大连一方与汇盛投资等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该民间借贷事宜与公司无关,不涉及公司任何权利义务。大连一方将公司牵涉进诉讼是由于公司将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汇盛投资并已收取全部转让价款,但因汇盛投资股东资格目前未获监管部门审核通过,故股权暂未过户仍在公司名下持有,大连一方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了公司名下持有的该股权。(注:2021年3月2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就本案达成的和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确认争议的民间借贷事宜与公司无关,本案终结。)
以第三人身份应诉案件1件: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雨润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桐城市雨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祝义财、吴学琴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3亿元,该案于2018年1月29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完成涉案财产查封冻结。该案中公司与原、被告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仅因作为信托受托人,持有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雨润肉类集团”)部分股权,原告为冻结该部分股权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收到法院传票并于6月1日向法院提交事实陈述材料。2018年12月29日收到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但原告有权拍卖公司持有的雨润肉类集团股权。2019年1月9日,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起上诉。2019年5月23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因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缴纳诉讼费,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工行安庆分行申请执行,公司将配合工行处置以信托名义持有的雨润肉类集团部分股权。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保监局根据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公司在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和完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全面推进信托合规文化建设;根据监管要求,继续强化主动管理,完成融资类信托、金融同业通道业务的有序压降;严控房地产信托,落实穿透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强化内部问责机制,确立持续创新,深入推进业务转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规范、持续、稳健发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0年8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164版披露《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0年,公司面对更加复杂更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攻坚克难,强化风险防控,深化转型发展,实现营业收入76.93亿元,净利润39.1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32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
董事会及各位董事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重大决策思路清晰,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0年,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坚持稳健经营,强化风险防控,深化转型发展,积极发挥公司资本优势,适时适度调整经营策略,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利润目标,实现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