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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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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智先生、李建生女士、罗毅先生、李红成先生申明:本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暨董事长肖鹰先生和财务总监曹志强先生申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The National Trust Ltd.

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Natrust

法定代表人: 肖鹰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邮政编码: 100011

互联网网址: www.natrust.cn

电子信箱: info@natrust.c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付然

电话: 010-84268088

传真: 010-84268000

电子信箱: florafu@natrust.cn

信息披露报纸: 上海证券报

公司年报备置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K000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429120804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二、组织结构图

公司治理

一、股东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情况如下:

(注:股东上海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璟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股东恒丰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二、董事及独立董事

董事:

独立董事:

(注:原独立董事王向燊先生自2020年12月1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三、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年龄分布、学历分布,列示如下:

经营概况

一、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一)经营目标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标、以转型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等核心领域,探索服务信托科学发展模式,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客户创造财富,打造具有凝聚力、竞争力的员工团队,致力于成为灵活、创新、高效、合规的国内一流综合金融服务机构。

(二)经营方针

以“改革、转型、发展”为总体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严守风险底线的总基调,通过全面加快转型创新、全面做强本源主业、全面推进风险防化和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客户提供最佳的综合金融服务。

(三)战略规划

发展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银保监会监督管理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公司业务结构均衡、收益回报优良、风险总体可控、经营指标稳健合规的高质量发展。

业务类型:从以项目为导向的投融资业务加快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业务和以资产管理为主业的综合信托金融服务。

短期策略:为顺应内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和信托行业发展新态势,公司坚持“改革、转型、发展”的总体战略方针,全面完善运营体系、管理制度和内控流程,优化升级金融科技基础,建立高效灵活的管理决策、市场营销和服务支持体系。2021年,公司将在持续推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建设、打造多元化资金渠道、提升产品研发和投资能力、确保各项监管指标稳健合规,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业务能力基础和人才储备基础。

中长期策略:以推动建立优秀企业文化和信托文化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信誉度。持续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逐步扩大市场和产品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优化客户投资解决方案和服务流程,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服务信托等领域取得实质成效,探索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

长期策略:通过构建优秀企业文化、不断完善治理架构、优化升级内部管理体系、打造专业化团队等方面的多措并举,努力实现业务结构多元均衡、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协同发展、支柱型业务与创新型业务多点开花、“客户、股东和员工”多方共赢的高质量、可持续性发展。

二、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固有业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详见下表: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资产分布中,对“其他”事项的说明

(二)信托业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详见下表: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资产运用和资产分布中,对“其他”事项的说明

三、市场分析

展望2021年,全球新冠疫情或将得到一定控制,外部环境将发生积极变化;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进一步稳定了市场预期。随着“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全面落地,信托行业加快回归信托本源,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展标准化业务、净值化管理探索资管类信托产品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还可通过服务信托的灵活性,进一步拓展信托业务服务领域。服务信托、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或将迎来高速发展的契机,成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的重点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然而,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信托公司展业和业务转型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首先,信托同业竞争不断加剧。一方面,头部信托公司由于具有品牌信誉度高、资金渠道广、产品线丰富、客户依存度高等优势,行业市场份额加速向头部机构集中,对于中小信托公司的生存空间造成挤压。另一方面,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相继成立展业,资管行业的竞争也将更加白热化。其次,金融行业整体风险规模仍然较高。由于宏观经济尚未企稳,且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冲击,市场上债务违约事件明显增多,加上部分企业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存续项目的期间管理难度和潜在风险将不断加大。

四、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和文化

1.公司治理机制

按照《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置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决策和制度;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主要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起了分工明确、权责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并持续进行改善,实现了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经营活动的合理授权和有效监督。在经营管理层面,公司搭建了权责明确、合理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高级管理层、内审稽核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公司合规管理(含反洗钱)、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内控文化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形成了诚实守信、稳健经营、恪尽职守的内部控制文化,树立内部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优先的审慎经营理念,积极培养员工的合规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强化合规经营理念的培育,公司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调整,及时梳理和完善相关内控规章制度,调整操作流程,不断推进公司内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公司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公司定期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合规意识和道德水准,包括通过制定和实施《员工行为规范》,加强员工业务知识培养;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制、培育合规文化从而不断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合规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一方面通过培训、学习、研讨、测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全员对合规文化的理解与认同,提高合规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合规审核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合规风险识别、防范能力。合规管理的基础是公司员工了解、熟悉现行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能遵守执行,随着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合规管理压力逐渐增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调整,加强对全员合规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及时解读,引导全员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强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将风险内控管理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营造风险管理环境。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四个层级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和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风控管理的原则,逐步完善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面的内控活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融入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保证各个部门和岗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

在公司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下,内部控制的主要实施工作由内控合规部门、项目审批部门、运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内审稽核部门等具体执行。公司现有风险管理体系架构,有效保障风险管理程序的执行力,使公司业务运作和决策更为可控,也使高级管理层能全面及时地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风险状况并保证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执行。另外,我公司持续建设和完善信息系统,在支持业务发展的同时,帮助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涉及业务管理、操作流程及后台工作等,涵盖业务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报告期内,公司在贯彻现行制度办法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公司展业,公司制定并颁布了《证券信托事业部授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普惠金融事业部风控及合规授权前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证券业务内控合规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决策工作小组议事规则》《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信托受益权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信托业务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信托业务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修订了《信托业务审批管理办法》《个人房抵贷业务操作指引》等制度。

报告期内,在公司运营方面,公司修订了《资产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函件收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公司精细化管理夯实了制度基础。

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信托产品销售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销售人员薪酬分配机制,公司制定并颁布了《信托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销售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理财经理管理办法》,为公司促进信托产品直销及销售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为加强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洗钱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操作指引(试行)》,修订了《反洗钱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内控合规、廉洁文化建设,保证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公开、公正、公平履行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公司制定了《人员任职和业务回避制度》,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报告期内,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公司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考评办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办法》《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报告期内,为有效组织公司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公司制定了《监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为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公司制定了《案件管理制度》。

(三)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问题的后续追踪整改,对于持续监控、内审稽核、监管检查以及重大事件所反映的内控问题组织持续追踪整改。针对常规内审高风险项目中反映的制度和流程缺陷,公司通过合规部门关注重大合规风险识别、评估、整改要求,对重大违规事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持续优化制度和流程,从源头防范内控漏洞,以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业务部门落实整改执行情况进行逐项跟踪,对未按时整改的情况及时予以分析追踪和报告。

五、风险管理

(一)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包括由于交易对手和合作方的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的变化而导致公司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造成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压力主要表现在融资类业务中,对于此类风险,公司一方面从市场环境、行业、区域和集中度等几个方面制定整体风控策略和标准,另一方面严格要求前期的详细尽调、中期的独立审查与评估、后期的及时跟踪管理,同时针对交易对手信用资质情况,要求提供相应的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一些增信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流程对投资类业务进行信用评估,选取具有较高信用资质的交易对手,同时从多个维度对投资业务设定风险额度来控制信用风险,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控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严格履行受托人管理职责,到期主动管理融资类项目均实现了顺利清算,信用风险可控。

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对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的合法经营中,因市场利率、汇率、股指和商品价格等市场参数的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市风险和通胀风险等。

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涉及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不动产投资信托业务等。对于此类业务,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合理配置资产,通过合理的交易安排和严密的管理措施,勤勉、尽职履行受托人职责,最大限度保障受益人的资金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资产投资、固有资产投资的市场风险正常。

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控制程序和系统的不完善、人员操作失误或外部突发事件等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各项业务的开展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及业务操作流程。此外,公司还根据市场环境、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变化,不断加强内控管理,调整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并将多项制度的执行信息化、自动化,降低操作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审批运营流程操作,未因操作不当造成风险。

4.其他风险状况

除以上三类风险外,公司还面临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员工道德风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的政策风险等。公司针对各项风险建立了较完善的防范、应对机制。其中,合规风险作为公司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是公司经营和管理各方面的红线,公司对于合规尺度坚持严格把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合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部门联动协同,严格防范其他各类风险,无其他重大风险发生。

(二)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制度。在业务发生前,主要由业务部门对交易对手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重点确定业务的商业风险可控性、公司收益与风险承担的合理性;内控合规部根据业务部门的尽职调查情况对项目交易结构和合同条款的合规性进行审查;项目审批部负责对信托项目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审核,“两级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审核和评定,从而尽可能地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公司2020年度对证券和普惠金融两个专业化事业部分别派驻了专职的项目审查人员,在严格专业化审批的同时,提升审批效率。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风险排查、检查工作,多维度防范、预警项目运行中潜在的信用风险。目前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框架较为完善,存续项目信用风险敞口较小。

2.市场风险管理

控制市场风险的主要方法是加强对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强相关行业研究,必要情况下在具体项目尽职调查时聘请专业的机构参与调查,并在业务决策时,参考聘请的外部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的行业与市场分析。公司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结合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确定总体风险承受水平,并尽量采取分散投资、分散风险的办法。一方面,加强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研究,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建立止损机制,有效防范资本市场风险;另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对房地产和证券投资等业务进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以及动态估值,分析业务对外部市场变化的敏感程度和可能的影响,以制定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2020年,公司加强了对宏观经济和同行业业务情况的研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投资管理策略,防范市场风险的发生。

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起较完整的内控制度,保障各项业务正常、有序的开展。公司部门间实行明确的职责划分,部门内部细分岗位职责和权限,开展不相容岗位梳理,保证岗位的有效分离与制衡,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控机制。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及业务操作流程,同时将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内嵌至系统审批流程,使操作风险的防控效率、效果大大提升。

报告期内,为了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公司加强了项目全周期管理,继续推动流程优化和制度建设,并结合业务转型的需要加快推进IT系统的升级和改造,同时不断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和排查,有效防范了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分析和研究,提高对政策的理解能力,并与监管部门及时沟通,根据要求进行业务调整和制度完善;此外,还不定期与信托同业进行业务交流,探讨业务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度和执行力,从而有效地防范政策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法律诉讼部为法律风险的主要管理部门,不断强化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积极有效应对各类诉讼案件。对于重大项目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以强化法律方面的风险管理。同时,公司颁布相关制度规范外聘律师操作,防止出现道德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专门成立了流动性工作小组统筹公司流动性管理。公司坚持审慎性原则,持续监测在各产品、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建立流动资金预警线预警机制,并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流动性补充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

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防控,建立了舆情应对应急管理机制,未雨绸缪,防范在前。公司安排专职人员每日对舆情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涉及公司的相关舆情,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迅速进行舆情处置,保持各方面的沟通,同时加强对正面舆情的引导工作。

公司全面加强员工素质教育,防范道德风险。公司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监管部门开展的与信托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鼓励员工参加内部和外部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增强风险意识和预判能力,将风险控制理念融入到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六、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

公司报告期末的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财务报表附注

(一)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二)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明细

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不良资产率=(不良资产合计—不良资产已计提拨备)/资产合计,截至2020年末公司不良资产已100%计提拨备。

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前三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前三名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本年度无表外业务。

7.收入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他业务收入为合营企业的有关收益;2.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奖励收入。

(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固有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向关联方担保或即将发生垫款情况,也没有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我公司资金情况。

(四)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有数起作为原告方/被告方/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案件,本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该等法律诉讼与仲裁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须作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六)会计制度

公司固有业务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情况说明

一、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2020年总收入为63,162.19万元,总支出为40,660.98万元,实现净利润22,501.21万元。2020年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主要财务指标

(注:该指标仅包括本报告年度内已清算结束了的信托项目。)

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信托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一)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为299个,实收信托合计14,617,003.71万元,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5.39%,加权平均年化报酬率为0.27%。我公司已依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前述已清算信托项目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信托受益人。

(五)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我公司信托资产与关联方无新发生关联交易。

(二)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我公司以固有财产认购2笔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金额1亿元。

(三)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我公司以信托财产认购17笔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4,319.40万元。

五、会计制度

信托业务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12月,王向燊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股东会选举并经北京银保监局任职资格审批,李红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三、报告期内无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六、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情况

2020年4月,北京银保监局向我司下发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管意见书》(京银保监发〔2020〕123号),对公司治理及股权、风险治理、业务转型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意见。为进一步整改落实监管要求,公司已形成《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报送2019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并按时向北京银保监局报送,同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北京银保监局未对公司的整改落实方案提出进一步意见。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八、其他重大需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中国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向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遵守法规及政策,稳健经营,业务风险可控;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