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王满仓、施继元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长高成程、总裁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西安市信托投资公司,1986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系国有独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信托业清理整顿中予以单独保留。2003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换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08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亿元。2009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亿元。2011年7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8亿元。2011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整体变更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5888亿元。2011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5888亿元。2014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46022857亿元。2016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3亿元。
2.1.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ang'an International Trust Co.,Ltd.(缩写:CITC)
2.1.2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2.1.3 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公司邮政编码:71007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aitc.cn
2.1.4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董事会秘书 谷林强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陈拓
联系电话:029-87995909
传 真:029-87990856
电子信箱:chentuo@caitc.cn
2.1.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时报》
2.1.6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4层
2.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6层
2.1.8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住 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云图中心十五层
2.2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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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 股东
3.1.1公司股份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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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海淳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和西安广播电视台为事业单位,其注册资本为开办资金。
3.2 董事、独立董事
3.2.1董事
表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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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选任日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时间。
3.2.2独立董事
表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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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选任日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时间。
3.3 监事
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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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周文革先生、田洪涛先生、衡春妮女士和刘朵女士的“选任日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时间;刘静女士和刘斌先生的“选任日期”为第三届监事会成立日期。
3.4 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注:上表“选任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3.5 公司员工
表3.5
■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经营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财富保值增值需求为核心驱动,以合规经营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信托功能优势和专业特长,不断做强做精信托主业,打造一家真正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稳健发展。
4.1.2 经营方针
公司坚持创新、进取、专业、务实的企业文化,以全面满足客户的投融资需求为目标,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为着力点,以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通过持续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不断完善产品和客户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专业、诚信的综合金融服务。
4.1.3 战略目标
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为做“高净值客户的最佳金融生活服务商”。公司将通过打造专业化事业部来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公司已经组建了六大事业部,分别是房地产事业部、政信事业部、资本市场事业部、金融同业与固收事业部、长安财富中心和家族信托事业部。各事业部聚焦细分市场,形成专业化壁垒,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天候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及服务。通过组建并成立事业部,实现专业化和高效化,建设精品信托公司,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获取高附加值业务,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情况
表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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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情况
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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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市场分析
4.3.1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2020年,在坚守受托人定位、回归信托本源、坚持法律关系、细化开展主营业务的大背景下,公司自上而下推行事业部制改革,主动顺应资管新规对行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优化公司业务架构。随着公司事业部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初步形成了以房地产事业部、政信事业部、资本市场事业部、金融同业与固收事业部、长安财富中心和家族信托事业部为基石的发展新路径。事业部制改革既是公司组织架构的不断优化,也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方向的再一次深化与聚焦,逐步形成公司核心业务品类,助力公司更好的适应大资管时代日渐激烈的竞争环境。
4.3.2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2020年全球经济遭受“新冠病毒”侵袭,国内宏观经济在短期内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信托行业发展带来一定压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疫情冲击下部分实体经济领域风险加剧,为信托公司开展业务以及期间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公司对合作伙伴的选择与风险甄别较以往难度加大;二是随着央行加大货币市场流动性供给,市场中资金量充裕造成了信托产品投资收益持续走低,对公司财富端销售带来了一定难度;三是当前资管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并伴随着行业“去通道、压降影子银行业务规模”等监管要求,在新的业务模式尚未成为利润增长点时,传统信托业务模式受限造成的展业压力日益凸显。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治理主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了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和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保证经营合法合规;有效整合资源,确保经济、高效地实现公司目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规可循;保障各项业务有序进行、信息传递畅通无误;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质量。
公司重视并积极培育内部控制文化,强调内控建设人人有责。公司从控制环境、制度文化、行为准则等多层次、全方位营造内控优先的管理理念,通过咨询、培训等方式,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措施;通过制度规范、宣导教育、考核激励及全员问责等多种方式,倡导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2020年,公司根据《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制定年度信托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五年工作规划及配套方案,通过成立信托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各项活动落地,信托文化建设将为公司内部控制文化夯实基础。
4.4.2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历来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措施。2020年,公司结合经营战略,围绕业务转型创新,继续深入探索将合规风险、内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及反洗钱风险管理闭环贯穿在信托业务全生命周期,建立一套符合COSO整合框架等国际惯例和监管底线性要求、具有信托特色的管理体系。
2020年,在内部事业部制改革背景下,公司围绕“业务逻辑、管理逻辑、经营逻辑”,初步形成“三层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思路,对风险分级与差异化风险授权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基于风险分级管理的分层、分类、分级业务授权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业部风险管理履职管理工作。
此外,公司积极推进责权利体系建设工作,以问题管理为切入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一方面建立责权利体系问题改进的常态化及快速响应机制,通过集中梳理、上报整改、督导落实等持续改进;另一方面,通过特定流程梳理及时将新问题、新情况纳入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管理规范化水平。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在与外部信息交流方面,一是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及时报备业务方案,汇报公司管理、经营情况及监管政策执行情况;二是与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通过拜访、微信联络群等方式,积极促进了信息的沟通;三是树立良好外部形象,通过公司官网及时更新和发布公司动态、产品推介、信息披露等方面信息;四是借助公司内刊《信长安》向客户及合作伙伴传递公司声音。
公司在内部信息交流方面,一是通过总裁办公会、季度工作会等各种会议和行业业务动态及信托业务月报、风险信息快报、工作周报等各种内部文件,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并快速解决业务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二是通过公司OA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交流的便利性、保密性;三是建立问题管理机制,通过问题发现、上报、梳理、整改、督导等不断改进,加强内部管理信息沟通与反馈。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内控监管体系: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审计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导落实整改。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2020年,公司以“业务逻辑、经营逻辑、管理逻辑”为纲,秉持“风险技术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坚持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严守底线,在大力推动业务转型的同时,始终将防范风险作为持续经营和业务拓展的第一要务,不断优化完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事业部制下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通过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创新风险管理手段,加强培训考评及资质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后评价机制等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力度,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一是探索事业部专业化转型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基于宏观公司层、中观业务层、微观项目层的事业部“三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宏观公司层,制定公司级经营策略、风险策略以及风险差异化授权方案;中观业务层,明确事业部各类业务展业标准,通过“标准、评估、纠偏、调整”机制,形成事中制衡和事后监督;微观项目层,在公司风险管理基本标准及原则下,事业部细化风险管控细则及核心控制规程,最大限度发挥特定领域风险专业化、集约化管控优势。
二是有序推进强监管背景下的合规管理。2020年信托行业转型步入深水区,公司一方面积极配合不同层级监管检查,深入自查整改;另一方面与监管机构保持良性沟通,及时明确业务边界,获取监管对公司转型的支持。同时根据事业部制改革运行实践和经验积累,优化完善具有信托特色、涵盖合规管理、内控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反洗钱管理“四位一体”,符合COSO整合框架等国际惯例和监管底线性要求的合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事业部制度创新在公司合规内控有效范围内进行。
三是构建期间管理全面监控体系。公司在原有投后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不同业务类型管理的监控要点与重点环节。以经营风险为导向,以实现全流程、全员工、全品类、全风险、全覆盖为目标,以“标准化+差异化”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模式为支撑,对传统债权类、股权投资类、标品投资类、服务信托类、其他类项目制定了差异化管理策略,加强资金端与资产端产品适配性监督,结合精细化数据流进行风险管理。
四是搭建风险项目管理体系。通过多层次的制度建设,针对重点处置项目的清收处置、案件管理等重点工作,形成体系闭环。同时,风险项目管理体系与公司全面监控体系、事业部改革工作相衔接,使信托项目全流程管理更加完整与顺畅。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约所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金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回购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约而使信托资产或固有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5.2.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或利率波动而导致的对金融产品或其他产品的资产价值产生负面波动,主要表现为因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信托资产和固有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
4.5.2.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公司信息系统还不够全面,内控程序和结构还不够完善,以及人员操作不规范和责任心不强等造成损失的风险。
4.5.2.4 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人员道德风险等。
4.5.3 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2020年,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的管理架构,主要从业务准入、期间管理和兑付管理三个环节进行严控,提升整体风险管理质效。
1.业务准入环节。一是适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及时捕捉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顺应监管导向,结合自身业务特征,不定期对房地产业务、政信业务、资本市场业务、服务信托业务等领域风险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提升方案设计水平,发挥风险管理指引对信托业务的引领作用,从业务准入端有效把控风险。
二是深化业务创新,争取转型先机。在行业传统业务普遍受限的背景下,公司主动出击,加强投研,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操作性强、市场基础广泛、具备复制和推广价值的创新业务模式,并实现业务落地。
三是细化业务风险分级,差异化合理授权。以事业部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基于“经营风险稳定性、风险补偿能力”维度,细化业务风险等级标准,实施差异化授权管理方案,厘清业务风险管理责权边界,建立配套监督后评价制约,实现“合理授权、审慎用权”的目标。
四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防范过度信贷风险。重点加强对房地产融资、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同业通道等领域授信管控,防范过度信贷的风险。构建房地产和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体系,继续严格实施区域和交易对手集中度限额管控机制,进行量化管理;实施房地产领域投放规模总量管控,定期进行房地产等业务压力测试;加强政府融资平台业务合规性审查,杜绝对地方政府违规授信,严把风险准入关口。
2.期间管理环节。一是夯实“标准化、差异化”风险监测基础,初步建立了基于项目分层管理的业务风险图谱,制定“五级监控体系”,针对不同监控等级的项目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二是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工作思路,定期、不定期加强风险排查频次,提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业务监控力度。三是搭建风险信息内部传递和共享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内外部沟通和舆情管理能力,发挥风险管理协同效应。
3.兑付管理环节。严格按照兑付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执行管理动作;在兑付排查全覆盖基础上,针对到期紧迫性,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针对兑付期识别的潜在风险,前置化介入时点,制定“一户一策”的风险化解方案,以时间换空间,提升风险化解工作质效。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关注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一是在投资方案设计和审查端,抓住大类资产配置的核心风控逻辑,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限制单一资产集中度,限制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限制对冲策略的风险敞口;二是建立公司层级投资管理人和外部合作伙伴准入管理机制,通过名单制管理,筛选和引入历史业绩优秀的头部合作伙伴,提升投资收益水平,平滑市场波动及回撤幅度;三是针对证券类业务,加强运行期间盯市及预警管理,充分履行受托人职责,严格落实合同关于盯盘、关注预警、止损的管理要求,及时监控市场波动,准确把握不同市场行情下资产风险敞口大小,及时提示风险。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通过流程优化再造、风险经验合理化分布、金融信息科技支持、合规内控审计自查等方式,持续管理和防范操作风险。
一是启动公司层级流程再造。全面梳理公司现存各项流程制度,在满足合规内控要求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删减非必要节点、合并重复审批流程,确保流程中各审批节点责权清晰、与公司现行制度相匹配,提升流程合理性;同时加强对流程有效性的合规内控和审计检查、评价,加强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风险管理团队建设,提升风险管理人员结构、数量与业务的匹配性,经验分布合理化,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培训,提升风险管理人员稳定性,杜绝因“操作疲劳”导致的风险识别能力下降及风险识别有效性贬损。
三是秉持信息科技引领金融风险管控策略,加快布局风险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金融信息科技手段,加快合规内控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开发;建立全链条深度投后管理体系,借助信息系统实现风险监控、信息收集、数据分析、风险识别、跟踪预警;充分利用外部第三方专业信息支持服务,实现系统对接,以信息科技系统替代手工录入管理,标准化作业,提升效率,降低操作风险。
四是积极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市场乱象整治、资管新规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整治工作,加强反洗钱管理、案防管理、评级管理、关联交易、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管理等各项日常合规内控管理工作,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防范操作风险。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关注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分析与研究,加强与监管机构及同业的沟通交流,确保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各项规定。在公司事业部制改革下,及时对业务程序和操作指引进行梳理和修订。同时,不断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全员的合法合规意识,防范员工道德风险。
4.6 净资本管理
2020 年末,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净资本4,577,143,559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4,298,222,798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06%,净资本/净资产为59%。2020年,公司积极调整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净资本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监管要求。
4.7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0年,在监管机构的正确指导下,公司按照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署,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夯实基础,筑牢根基,持续健全消保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规范日常经营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消保工作质效,为提振消费信心,推进社会协同共治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公司将消保工作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信托委员会定期审议消保工作报告,并对公司消保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要求,积极有序推动公司开展有关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对客户投诉、信托专户、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一区双录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优化,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出台了业务审批、发行人员管理、客服热线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在产品准入方面,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布局业务转型,不断提高公司应对金融风险、化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隐患方面的能力。
在消保培训方面,为提升公司化解金融消费纠纷能力,使员工掌握金融纠纷解决要点,了解行业纠纷案例,根据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投诉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消保工作年度培训计划,公司组织了多项消保相关培训。邀请外部讲师对理财师进行投诉处理技巧分享、政策解读。参加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2020年调解员培训班,学习民法典、调解技巧、调解案例、调解规则及程序。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消保理念,提升消保业务能力。公司组织员工及客户参加了以“聚焦信托一一正确认识信托产品和公司”为主题的线上培训活动,加深投资者对信托的了解。
在金融知识宣传及投资者教育方面,公司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宣传要求,陆续组织了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10余场,涉及信托文化建设、清廉文化建设、扫黑除恶、资管新规、反洗钱、非法集资等多方面。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周”“金融知识进乡村”“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一系列活动。
4.8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长安心、百年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始终坚守着对股东的回报之心、对客户的诚挚之心、对员工的关爱之心、对社会的奉献之心,坚持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实现战略愿景的重要路径和依托。2020年,公司积极投身抗击疫情、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领域,发挥信托功能优势,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疫情蔓延之初,公司第一时间响应信托业协会号召,出资50万元,参与设立“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型肺炎慈善信托”,用于投入防疫新型肺炎的帮扶救助工作。随着抗击疫情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出资51万余元,设立“长安慈一一抗疫与共慈善信托”,用于支持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为了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公司设立“长安慈一一脱贫攻坚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慈善信托”,在陕北革命老区,以资助和赋能为主要方式,通过公益项目带动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群众参与,激活社会资源,最终形成资金流和服务流的自主良性循环,为推动系统性解决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打造范本,进而以点带面,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公益模式。
此外,公司始终以国家利益为重,在谋求自身稳健、创新发展的同时,恪守诚信之道,合法经营,坚持依法按时缴纳税款、积极履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连续多年被税务机关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树立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
经过多年的实践累积,公司已经形成了以自身专业化的金融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信托产品为驱动的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特色,并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塑造了负责任的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品牌形象,成为推动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力量。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详情见随后在公司官网披露的《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1) 2220号
审 计 报 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洪雄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晓荣
2021年4月28日
5.1.2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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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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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
■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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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报表附注
6.1 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无。
6.2 或有事项说明
无。
6.3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1
■
注:不良资产净额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并扣除已计提拨备;期初数按同口径调整。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分别披露。
单位:万元 表6.4.1.2
■
6.4.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1.3
■
6.4.1.4 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表6.4.1.4
■
6.4.1.5 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表6.4.1.7
■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
■
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1
■
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2
■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下转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