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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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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史亚政董事根据其代表利益的深圳市易建科技有限公司和桥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弃权,未陈述理由。请客户及相关利益人特别关注。

注:本报告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407号)及《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4号)相关要求编制。

1.3 独立董事袁东生、熊焰、朱青、鲍治认为本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董事长吴庆斌、总裁胡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庆斌及财务会计部负责人隋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ZHONGTAI TRUST CO., LTD.

2.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F区(西座)32层和33层

(2021年3月,经监管机关批准,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已由原“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1600号17、18楼”迁至此处)

4.邮政编码:200001

5.国际互联网网址:www.zhongtaitrust.com

6.电子信箱:zhongtai@zhongtaitrust.com

7.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系人:赵凤英

联系电话:021-63872058

传真:021-63872700

电子信箱:zhaofengying@zhongtaitrust.com

8.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

9.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F区(西座)33层办公室

10.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22层

11.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官园国英一号三楼

2.2组织结构

图2.2

三、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六家;持有公司1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表:

公司前三位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表:

公司股东华闻控股、广联投资与新黄浦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德瑞股权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华闻控股100%股权,华闻控股持有广联投资65.69%股权,华闻控股及广联投资分别持有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华闻”)50%的股权,上海新华闻持有新黄浦25.07%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3.2董事

(1)董事

(2)独立董事

3.3监事

(注:报告期内,原监事会主席刘卓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审议,焦远超先生被选举为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3.4高级管理人员

(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并经上海银保监局核准,胡杰先生就任公司总裁。)

3.5公司员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93人(不含外部董事、监事),平均年龄37岁,大部分员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秉承诚信服务、专业理财、创新思维、理性投资的精神,坚持与新老客户、核心产业和区域经济一起成长的理念,注重提高创新能力,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管理、规模结构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在信托业务、创新产品构建、资产管理业务、信托产品销售能力建设、基础管理工作方面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深化公司治理及运营体系的优化调整工作。

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内控体系,不断提高对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能力。以深化信托行业转型、强化创新和夯实管理为抓手,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始终坚持市场化、差异化、规模化的发展路线,致力于在明晰的发展战略指导下,依托优秀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人力资本体系、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运转流畅的资产管理体系和财富管理体系,着力提升资产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真正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注入业务实践当中,形成多层次多纬度的信托产品,推动公司信托业务回归信托本源,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各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公司未来将继续贴近市场,加强研发,以业务和产品创新为核心,提高创新能力,形成新的创新业务布局,强化对市场的前瞻性判断和对业务的准确把握,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公司将立足受托人本位,探索创新以受托服务为核心的服务信托,将金融服务与财富管理服务相结合,在家族信托、家庭信托、员工利益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账户管理信托等方面积极开拓,运用金融科技结合具体场景,满足客户多元需求,提高信托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将公司建设成为制度健全、内控到位、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金融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固有业务除长期金融股权投资外,主要运用是活期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国债回购等,2020年实现投资收益21,712.60万元、利息净收入419.94万元、其它业务收入2,891.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49.30亿元,负债总计2.0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7.2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4.57%,净资本为37.91亿元,净资本/净资产的比率为80.28%,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比率为622.50%,均远高于40%及100%的监管标准。公司的净资产保持稳定和充足,公司资产保持较高的流动性水平,信托业务运行平稳,为公司下一步大力拓展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0年,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在以专业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民生保障类事业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的基础上,中泰信托员工第六年参与“鞋盒礼物”公益项目,为乡村儿童准备新年礼物。应对新冠疫情,公司除了对外捐赠防疫物资,公司响应中国信托业协会关于设立“中国信托业抗击新型肺炎慈善信托”的倡议,认缴善款。

2020年是信托文化建设的教育年,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各利益相关者的宣传引导工作,针对投资者,在9月“投资者教育月”,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信托文化专题内容宣传。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小组积极工作,公司组织包括“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反洗钱宣传教育活动、“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等,并在日常工作中审慎、妥善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及时处理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意见。

本年度,公司新发行信托产品19个,成立信托本金37.85亿元,包括存续产品分期发行和开放式产品申购在内本年新增信托本金合计48.75亿元;清算信托产品30个,清算信托本金78.68亿元,包括存续产品部分结束和开放式产品赎回在内本年兑付信托本金合计114.31亿元。全年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19.81亿元。

(注:“资产分布”项下“其他”主要为对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

4.3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1)经济结构转型为信托提供新机会

经济结构转型为新常态下信托业的转型创新、加速发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同时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信托业既应着眼长远的体制机制创新,又要满足“产业优化、消费升级、财富管理、新型城镇化、经济出海”等新兴发展主题持续产生的投融资需求,协调推进自身发展模式改革的深化,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在中国经济逐步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的过程中,伴随着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以及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未来的产业发展将出现新一轮结构调整,企业将出现并购重组潮流。对于信托而言,研发产业引导基金与并购基金能够有效对接经济转型中企业的需求,推动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有效地盘活存量,为企业发展注入流动性。信托业应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发挥制度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为实业转型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完成自身转型升级的历史性飞跃。

(2)国内居民财富的快速积累 信托财富管理前景广阔

得益于中国经济持续数十年的高速增长,中国高净值客户数量迅猛增长,已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高净值家庭数量第二多的国家和地区。通过近年数据比较,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及其可投资资产规模均呈现快速扩张的态势。这预示着资管行业迅速发展的态势没有变化,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信托业的财富管理领域具有广阔前景。

(3)金融监管重塑金融生态

近年来,各类金融监管政策的出台,意在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通道、去嵌套、遏制金融空转,引导资金脱虚向实,让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服务于实体经济。2020年中国信登信托登记系统新增数据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特色业务发展逐渐趋向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代表的服务信托规模占比已从年初的30.13%上升至年末的46.58%;二是财产权类信托产品规模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产品规模年内呈波动上升趋势,当年12月份涉及初始募集金额达5000多亿元,为年内最高,占当月所有信托产品初始募集金额的55%;三是工商企业成为年度信托资金最主要投向,投向金融机构的信托资金规模也有增长。信托公司将在监管政策的指引下,回归本源,进一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履行主动管理职责,加强风险监管,合规经营,坚持市场化导向,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4)科技赋能金融服务

新技术、新模式为信托公司的差异化发展带来新的可能,也将显著的缩短信托公司的成长曲线。2020年度行业年会上提到的信托公司能力建设,其中之一就是“信息科技支撑引领能力”。金融科技不断重塑金融行业,信托公司可以在此背景下,在合规前提下,充分利用科技,发展各类线上渠道,改善客户体验;通过建设更高效的运营平台,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并在生态化发展、开放式发展的大环境下,聚合资源,实现协同发展。

4.3.2 不利因素

(1)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短期冲击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冲击影响,各行各业都受到影响。企业延迟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偏弱,甚至出现部分企业、客户提前还贷的情况,又因疫情防控需要,信托公司正式复工较晚,加之人员出差和流动受限,日常的市场营销、客户拜访、面签等工作延后或者取消,叠加企业需求偏弱,大大增加了信托公司的经营难度。

(2)“去通道”背景下,行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

2020年,强监管、严监管的趋势进一步加强,以资管新规为基础,去通道、去刚兑、去杠杆、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仍是2020年信托业监管的主要内容。资管新规对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正确的指导意义,并且影响深远。强监管、严监管正常态化,体现了监管层意在督促信托业回归本源、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清晰政策导向。这意味着传统的业务都将成为过去,信托业转型是大势所趋。多方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实体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的资产质量下降风险,资管机构竞争和行业内业务竞争风险,以及供给侧改革背景之下监管趋严所带来的合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使得当前信托业的发展总体上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3)业务集中度较高,严监管下,行业亟需厘清转型方向

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持续和信托严监管的加码,2020年房地产信托的发行正经历“寒冬”,年末房地产信托虽有短暂回升,但受限于额度和房企的“三道红线”政策,该类业务新增规模的大幅增长难以持续。因此,从短期来看,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仍有待提高,存续业务中通道业务、房地产业务占比过高,业务结构单一而且有待优化。

资管行业统一监管后,原来信托公司较为倚重的通道业务、房地产业务等均受到较强的监管约束,严监管下,信托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对于信托来说,深耕服务信托、回归本源和受托人定位正“迫在眉睫”。

4.4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较为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分别履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及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受益人利益保护、重要岗位人员任职与考核、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及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完善各层级间的授权与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决策能够被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树立合规优先,严守风险底线的内控文化,并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来设置公司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分配,落实各部门权利与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4.4.2 内部控制措施

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作为公司内控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和修订内控制度,监督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措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公司通过修订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针对不同业务和管理事项优化内部控制措施,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的内控防线。

公司按照前、中、后台划分, 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使得各项业务开展都具备比较详细的业务流程规范。在业务流程上,公司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者结合防范风险,强调即时过程控制。各部门发生异常情况后即时汇报,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相互分离,部门设置和业务人员、业务信息相互独立,分别建账,分别核算。针对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的业务特性,分别成立信托业务评审委员会和固有业务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根据具体业务的不同特点,采取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具体内部控制对策。通过内部控制的环境、程序和措施防范各项业务风险。经营授权方面,实行逐级授权体系,公司内部相关的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关系和报告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环境的变化,结合内部控制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建设,制定、梳理和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类业务指引。公司开展了系统性的风险管理体系自评估工作,以“中泰信托”的法律人格为基本范畴,从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损失的现实风险点出发,从项目开展生命周期中存在的点状问题切入,进行从问题到危害再到解决措施的系统性分析。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履行风险的管理和监控职责,各项业务基本做到前中后台操作上的相对独立和相互制衡。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信息传递、披露和反馈的机制,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公司明确管理层、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范围和报告路径,通过定期工作报告和会商,确保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经营信息和风险状况。通过OA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建立了贯穿各部门的共享信息平台,及时准确的传递管理信息和数据。加大对信息化系统的投入力度,在业务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方面的系统集成功能不断改进和完善。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对外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对投资者、公众、监管部门等的披露方式和流程。定期或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等公司信息。通过网站公告、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依法对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信托产品信息。事前向监管部门报送拟开展信托业务的基本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集合资金信托异地推介信息。定期提交非现场监管报告,及时报送临时事项报告等经营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规范。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稽核审计部独立行使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职能。每半年对公司开展一次全面审计,囊括公司财务、业务、人事行政及综合等各个方面,对公司经营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信托项目稽核是通过对项目整体所有环节运作的动态审计并进行合规性评价;专项审计则针对重点风险项目或监管要求不定期开展;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要求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离职必须经过稽核审计部门的审计。

通过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中稽核审计流程审批节点的控制,持续对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复核直至整改结束,公司的跟踪检查及纠正机制得以持续执行。

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均通过审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使公司能够及时、有的放矢地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有效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保驾护航。

4.5 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严格执行银保监会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转型发展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潜在风险防控,加强尽职管理,加强风险评估,优化业务管理,严防道德风险和案件风险,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公司风险管理坚持全面性、独立性、连续性、审慎性、有效性等基本原则,以风险最小化、风险成本最低化为目标,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经营活动,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基于制度规范和流程控制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了前、中、后台相分离、信托资金运作与自有资金运作相分离的风险管理框架,力求将风险管理制度与措施贯穿到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实现风险管理覆盖公司运营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保障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适用,并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变化,定期对公司相关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固有/信托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来说,形成了由董事会及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各个业务部门全面联系的风险管理机制。具体风险管理职责划分情况如下:

● 董事会:进行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政策、最高风险承受水平设定和风险管理决策制定,监控和评价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审批重大业务项目实施方案,倡导公司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文化,并对公司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总体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对公司业务风险控制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管理层:负责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公司各项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时了解公司各类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确保通过恰当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 固有/信托业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公司各项业务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与承担风险的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对公司所有经立项的固有/信托业务项目进行评审,识别其各项风险水平,在综合风险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后给出评审意见,通过集体决策实现业务项目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有效控制。

● 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于中、前端风险管控,建立集中型的风险管理模式,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负责公司各类投融资业务的风险审查,实现业务决策与风险管理的适度分离,风险管理覆盖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与过程,与业务部门的风险自律形成制衡。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 稽核审计部:通过实行重大业务项目流程稽核,对单个业务项目进行事中和事后风险管理监督,开展定期全流程的全面内部审计,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及上级监管单位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 法律合规部:负责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银保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监管文件、监管意见和公司内部各类业务的合规准入标准、操作规范等事务的牵头、组织、优化、落实等工作,并围绕信托业务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工作,并为公司固有业务开展提供法律事务服务。

● 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研判项目风险和设计风险控制措施,构建调研、决策和管理职责相互分离的风险自律体系,承担与其项目相关的风险管理责任。

4.5.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或不愿履行其承诺,或者其信用等级下降时给公司权益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2020年末信用风险资产账面余额共521,919.96万元,固有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期初数为59,023.50万元,期末数为58,833.91万元,贷款损失准备30,716.06万元,其他各项减值准备13,896.31万元,均已按《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足额计提。故上述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不影响公司资产质量。

公司通过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管理体系来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具体来说,对交易对手进行前期现场风险尽调、综合信用分析,对信托资金的投向区域、行业进行合理布局,避免信用风险的规模化爆发。通过定期风险评估等手段,监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交易对手进行动态管理。在资金发放后,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等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贷后检查和抽查,形成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评审程序,合法合规,担保措施充足,交易对手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可控。

4.5.2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制定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与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的市场风险管理战略。信托业务方面,通过信托产品的结构化设计和组合投资,严格执行权限设定和止损操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场风险对投资人权益的影响。另外,公司建立充足的风险准备金,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锁定项目退出风险。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对固有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尚未涉及外汇业务,受市场汇率变动的直接影响不明显。其他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公司经营无明显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各类市场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策略,积极发展创新业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托人职责,市场风险可控。

4.5.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公司履行受托人勤勉、审慎和尽职责任,在运营和业务开展各个环节可能面临的最为普遍的风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主要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环节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体现制衡原则的前、中、后台岗位职责。通过管理层专项调研会,汇总前、中、后台对流程优化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总结整理各项业务规范,梳理操作流程。通过加强资源配置、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系统建设等举措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操作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内控制度体系基本覆盖公司经营的每一个过程和环节,各项制度和流程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并通过“大运营”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信托业务管控水平。报告期内无该类风险的发生。

4.5.4其他风险状况

除上述风险类型外,公司还可能面临合规与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包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对所有拟开展的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明确各类业务合规标准。重视交易安排和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强调各类救济措施的可操作性。在信托产品运行和管理过程中,根据信托资金的具体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提高公司全员的法律合规意识,及时掌握外部金融法律动态和监管政策,严格在现有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业务。报告期内,业务整体合规和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等进行结合,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意识,审慎经营和诚信发展。公司高度重视防范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声誉风险,强调在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主动有效地进行声誉风险管控和应对,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

五、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经审计)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全文

5.1.2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表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六、会计报表附注

6.1本会计报表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对发放的已逾期的贷款提起诉讼,全部已判决并胜诉,公司正积极对相关债权进行追讨。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有关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16年1月起调整了信用风险资产的统计范围,主要为将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新纳入信用风险资产范围。按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报告期末,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为58,833.91万元,信用风险资产合计为521,919.96万元(其中正常类448,251.18万元、关注类14,834.87万元、次级类12,496.29万元、可疑类10,921.56万元、损失类35,416.06万元)。公司已足额计提拨备,全面覆盖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故上述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不影响公司资产质量。本年度,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为11.27%。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仅反映报告期内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相关情况。

注: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信用风险资产合计=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合计/信用风险资产合计x100%

6.4.1.2 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