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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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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1版)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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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五)管理层讨论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87,542.76万元、347,224.55万元和435,246.37万元。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期末减少40,318.21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公司资产总额下降。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9年末增加 88,021.82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LNG运输船只导致的非流动资产大幅增长。

从资产构成分析,2019年末,由于公司流动资产金额下降,而非流动资产金额比较稳定,导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从2018年末的59.68%下降至2019年末的56.48%。2020年末,由于公司购买LNG运输船只,非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较大,而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较小,导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下降至51.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负债的构成分析,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00,907.87万元、128,771.59万元和143,653.0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95.87%、97.52%和86.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8,658.73万元、3,273.19万元和22,422.96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应付款。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9,441.09万元、1,002,128.79万元和891,352.11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23,134.50万元、46,060.58万元和93,266.51万元,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216.19万元、58.73万元和1,043.0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很低,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8%,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LPG、LNG以及甲醇、二甲醚等产品的销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LPG业务收入分别为628,405.29万元、568,651.92万元和476,083.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5.33%、57.36%和53.87%,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LNG业务收入分别为464,234.41万元、381,896.00万元和366,575.1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0.87%、38.52%和41.48%。在国内市场对LNG等清洁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发展LNG业务,已成为公司另一重要的收入来源。

公司除主要经营LPG、LNG外,报告期内还经营甲醇、二甲醚及其他产品,业务收入分别为43,136.66万元、40,800.42万元和41,183.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80%、4.12%和4.66%,该类业务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协同效应,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自然延伸。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13.85万元、117,535.49万元和82,483.25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好的货款回收能力;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等,现金流出与公司采购活动和经营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52.56万元、-6,646.14万元和-70,450.6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的管网工程、气化工程、运输槽车、LNG船只等投资支出较大,使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出较大。

公司所处的能源服务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各期借款金额较大,构成了筹资活动主要现金流量。

未来公司盈利将仍然主要依赖LPG与LNG产品的销售,LPG与LNG的国际和国内市场供求情况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直接主要因素。

(六)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利润分配的顺序: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盈利状况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2018年3月31日的股本36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2.8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合计100,800,000元。

2018年7月9日,九丰能源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分红方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利已派发完毕。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不同层级划分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单体口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9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最终询价结果确定,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根据轻重缓急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267,736.3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67,736.30万元。若最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

二、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购建2艘LNG运输船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顺应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具备良好的产业环境,并且符合公司的现有业务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目前已具备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的业务规模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可行性。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依据分析

1、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

公司在能源领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并且具备与时俱进、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公司聚焦主业,努力经营,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49,441.09万元、1,002,128.79万元及891,352.11万元。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基础上,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预计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实现进一步发展。

2、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435,246.3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建2艘LNG运输船”预计投资总额为212,736.30万元,不超过公司现有资产水平,处于合理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38.16%,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但由于“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该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构建自有LNG运输能力,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业务进一步发展,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预计将得到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5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预计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渐得到恢复和提升。

3、与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在多年国际能源贸易中积累了丰富的LNG运输船运营及管理经验,也拥有支持LNG运输船运转的码头及仓储设施等优良资源,并且掌握了相应的技术经验,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保障。此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模式,保障公司高效运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业务规模,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强资金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实现进一步发展,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风险因素

除“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七、特别风险提示”外,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有:

(一)市场风险

1、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LPG、LNG,主要应用于燃气发电、工业燃料、城镇燃气、汽车燃料、化工原料等领域。目前,LPG和LNG的能源竞争产品主要包括煤炭、汽柴油及新能源等。一方面,各类能源的价格根据市场情况不断变化,企业、居民等终端用户根据使用成本、方便程度、安全性及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对比选择;另一方面,国家对能源领域的指导性政策同样会影响用户对各类能源的获取和使用。未来不能保证LPG及LNG会继续成为下游用户的主要选择,一旦出现能够替代LPG及LNG、更具环保和成本优势的新型能源,公司及行业内其他企业都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2、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能源领域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或者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的经营及市场开拓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因为地缘政治、国际政治冲突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全球经济发展出现长期性的衰退,公司及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也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虽然受产品销售运输半径的限制,同一经营区域内的竞争者数量相对有限,但若公司经营区域内出现新的竞争者,或现有竞争者的产品供应提升,或如果公司不能维持价格优势和较高水准的运营管理及服务,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潜在竞争对手进入主要经营区域的风险

公司位于东莞立沙岛的综合能源基地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完整的码头接收仓储设施,产品主要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工业及民生需求。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清洁能源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目前部分企业也开始积极申请新建储备接收设施项目,虽然发行人已布局了位置优越的码头岸线资源,但若潜在竞争对手成功在邻近区位建立新的接收设施,有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一定冲击。公司存在因为潜在竞争对手进入主要经营区域导致竞争加剧使得盈利能力受到影响的风险。

3、管理风险

公司拥有多个子公司及事业部,尽管公司具有丰富的行业及管理经验,且对各事业部、子公司制订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调整,从而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不能优化结构、提升管理效率和统筹协调各事业部、子公司经营发展,未来的经营将面临管理风险。

4、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为保障货源稳定和满足下游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公司与上游主要能源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1.04%、51.51%和43.34%。若前述供应商因为市场、政治等方面因素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保证产品的供应,将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因供应商集中导致的经营风险。

5、环保风险

公司经营的LPG、LNG、甲醇及二甲醚等均为清洁、环保能源,在储存、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极少,公司虽已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达到国家法规及相关环保机构要求的环境保护标准,但公司后续在生产过程中如未按章操作、设备故障或处理不当仍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如果公司不能持续符合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可能面临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等在内的环保处罚,并可能对公司声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未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新政策和新标准相应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建造环保设施和支付更高环保费用。上述事项都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6、境外采购风险

发行人主营产品LPG、LNG主要从境外进口,一方面由于境外采购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多个环节,在质量控制、运输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设立于马来西亚、新加坡、意大利等境外国家及地区的供应商直接采购产品,虽然该等国家及地区与发行人所处的中国目前均保持着良好的贸易合作关系,但同时考虑到公司境外采购产品的终端货源地主要还包括中东地区等政治与经济的局势多变的国家和地区,故国际政治环境、双边贸易关系以及出口国对华贸易政策等也可能成为影响公司境外采购环节的因素。若产品的境外供应出现障碍,或公司所在国与境外供应商所在国之间发生贸易摩擦,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7、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性事件的风险

公司境外采购的产品通过专业船舶运输至境内,并卸载至相应储罐进行储存。尽管公司成立至今尚未因为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但公司的运营仍存在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性事件而受到损失的风险,包括恶劣天气、火灾、台风、洪水、风暴、地震、恐怖主义、战争及流行性疾病爆发等。

8、难以租赁到合适的LNG运输船的风险

公司目前通过租赁LNG运输船进行LNG业务的货物运输。近年来我国LNG进口量的快速增长推动了市场对LNG船舶的需求,而LNG运输船的制造工艺复杂,是国际公认高技术、高难度、高附加值的“三高”产品,被喻为世界造船业“皇冠上的明珠”。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只有美国、中国、日本、韩国和欧洲的少数几个国家的少数船厂能够建造LNG运输船。因此若公司在目前租赁的LNG运输船租约到期后,难以成功续租或租赁到其他合适的LNG运输船,或者受LNG运输船租赁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租赁价格过高,则可能会对公司LNG业务的正常开展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8%。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92%、9.65%和14.26%,波动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采购价格随境内外市场行情波动所致。若上下游环节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产品的毛利空间缩小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随着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改革进程的推进,未来影响天然气销售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天然气市场售价的波动幅度可能增大,进而使公司面临毛利率波动风险。

尤其是2020年度,受2020年初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2019年以来日本重启核电对进口天然气的需求降低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LNG产品采购挂钩的JKM市场价格指数大幅下降,公司LNG采购成本下降,LNG毛利率显著提升,进而带动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但随着全球疫情防控的进展以及地区能源政策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变化,公司较高的LNG产品毛利率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且项目建成后产生效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难以在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了一定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水平与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相适应,公司存货周转率较好,但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存在存货账面余额高于可变现净值而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

4、新加坡碳氢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新加坡相关税法,新加坡碳氢2017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7%,2018年3月15日,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批准了新加坡碳氢全球贸易公司地位,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根据全球贸易商计划特定商品的特定收入适用不同的优惠税率,液化天然气适用企业所得税率5%,液化石油气及甲醇及所有衍生工具适用企业所得税率10%,租赁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率17%。如果未来新加坡当局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新加坡碳氢不再满足全球贸易公司地位相关条件而未被持续认定为全球贸易公司地位,则新加坡碳氢可能面临按17%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1、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的LNG运输能力,完善公司在清洁能源行业上中下游的布局,符合国家对清洁能源产业的支持方向,并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业务进一步发展。在“购建2艘LNG运输船”项目中,合同金额较高,在完成上市募集资金前,公司存在难以安排足够自有资金支付进度款的风险,及因无法按期支付进度款导致卖方不予退还前期已支付的合计300万元进度款等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因素所做出的,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或相关行业景气度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用以支付购船款项、船舶建造方无法顺利履约、项目延期实施等情况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将受到一定影响,存在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募投项目导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使得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存在因折旧费用增加造成公司利润下降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公司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资金合同、船舶建造合同、租船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目标责任经营合同等。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0年6月,ENI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发行人子公司新加坡碳氢、香港怡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构成曾与ENI签署的长期采购协议项下的“未提货”行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损失。2020 年8月,被申请人向国际商会仲裁院递交应诉答辩并同步提起反诉,认为ENI无权从公司获得赔偿,并应就“未供货”行为对公司进行赔偿。

经友好协商,2020年10月31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签署了新的长期采购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在原长期采购协议项下的任何索赔。2020年11月10日,双方共同向国际商会仲裁院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2020年11月13日,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定仲裁终止。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工业新区振兴大道西侧

联系人:吉艳

联系电话:020-3810 3095

传真:020-3810 309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沈璐璐、王浩楠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