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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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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熊佩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裁李英峰先生、财务总监马彦钊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小平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 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51.66%,主要系外部融资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减少57.15%,主要系红土基金出售所致。

3.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9.34%,营业成本同比增加59.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24.53%,主要系报告期内,国内及海外燃机项目售电量同比大幅增加;固废处理项目陆续投产,垃圾处理量同比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项目售电量同比增加。业务量增加导致了收入、成本及利润的增长。

4.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57.74%,主要系计提企业年金所致。

5.2021年1-3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实现上网电量98.8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上升41.99%。其中:燃煤电厂49.97亿千瓦时,燃机电厂19.77亿千瓦时,风电12.52亿千瓦时,光伏发电3.36亿千瓦时,水电3.71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9.51亿千瓦时。报告期公司所属环保公司累计处理垃圾量233.9万吨,所属燃气控股公司累计销气量2.93亿立方米。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9号文批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深能G1)。根据公司2017年11月20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其中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18年3月31日投产,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于2020年3月1日投产,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0年8月1日投产,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于2020年7月1日投产。截至2021年3月31日,17深能G1募集资金已使用99,999.00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0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16.5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简称:19深能G1)。根据公司2019年2月14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其中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于2019年1月18日投产,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项目于2020年12月18日投产。截至2021年3月31日,19深能G1募集资金已使用164,969.9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0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号文批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2019年第二期人民币11.5亿元的企业债券(债券简称:19深能G2)。根据公司2019年6月14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项目、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其中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于2019年8月28日投产,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于2020年4月30日投产,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项目于2020年12月28日投产。截至2021年3月31日,19深能G2募集资金已使用97,915.14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17,084.86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4月19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补选王琮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1.个人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

许云飞,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沙角B火力发电厂高级技术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国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安全管理处)负责人(挂职)。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深圳市能源技能鉴定所所长,中华水电执行董事,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能源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理事长。

(2)许云飞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许云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许云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许云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公司李平、房向东、刘东东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许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许云飞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许云飞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聘任许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议案》(详见《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立分离式保函及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1亿元。新增保函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止。

2.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人之间调剂分配上述担保额度并进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

1.同意公司按62.86%的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5年期、人民币4.9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801.40万元。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开立保函的业务需求,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的保函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公司拟使用本公司银行保函额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或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所属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1亿元。新增保函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人之间调剂分配上述担保额度并进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

上述事项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完成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开立保函需求

预计202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开立保函需求约为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人民币8.91亿元。具体如下:

备注:资产负债率按2020年12月31日与2021年2月28日孰高为准。

三、保函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担保余额、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均按2020年12月31日计算。

参照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并进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能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发展)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7YFRU0H。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大厦3407-3408。

法定代表人:何绍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股权结构: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占55%股权, 瀚宇(沈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占45%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再生资源加工;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环保发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环保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环保公司持有环保发展55%股权,公司持有环保公司98.8047%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瀚宇(沈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环保发展45%股权,杨宁、肖艺分别持有瀚宇(沈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权。公司与环保发展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272923Q。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老虎坑环境园渗沥液处理站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徐文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以上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的设计、购销和研发,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的集成、制造,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电厂环保设施运营管理。

资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资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公司与资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北海市一净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市一净城)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MA5NH9PA5Q。

注册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贵南综合城A36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姜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万元。

股权结构:环保发展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建筑外墙清洗服务,建筑物管道疏通服务,河道整治工程,保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消毒服务,害虫防治服务,灭鼠及预防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维修、租赁,货物道路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的回收,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生态农业技术、智能环卫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海市一净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海市一净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环保公司持有环保发展55%股权,公司持有环保公司98.8047%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瀚宇(沈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环保发展45%股权,杨宁、肖艺分别持有瀚宇(沈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权,环保发展持有北海市一净城100%股权。公司与北海市一净城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燃控)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TCEU4C。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301(整层)。

法定代表人:王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销售、运输、仓储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管道燃气投资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汽车(船舶)加气站经营,分布式能源投资经营。

深能燃控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深能燃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深能燃控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公司与深能燃控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电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8666838。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志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100%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能源项目的投资;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售电业务(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需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售电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售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售电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公司与售电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新疆深能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售电)

成立日期:2018年3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MA77WPW02M。

注册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领翔路东侧(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宋清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股权结构:售电公司占85%股权,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15%股权。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新能源投资;光伏农业基地投资;其他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售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疆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售电公司持有新疆售电85%股权,公司持有售电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公司与新疆售电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售电)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7MA0D5HRJXB。

注册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建业路003号高技术服务产业园研究中心2层。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股权结构:售电公司占70%股权,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占30%股权。

主营业务: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售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河北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售电公司持有河北售电70%股份,公司持有售电公司100%股权;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持有河北售电30%股权,公司持有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公司与河北售电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签订具体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燃料贸易、项目建设及运营、售电、投标等业务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由于各企业资质不同,银行开立保函的条件一般要求支付保证金,且保函费率较高,通过公司本部开立分离式保函,可免于支付保证金,保函费率也较低。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保函业务需求,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或由财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是必要的。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管理需求,确保其业务可持续发展。预计新增的保函额度中,环保发展参股股东瀚宇(沈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售电参股股东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总体上,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立分离式保函及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1亿元。新增保函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止。

(二)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人之间调剂分配上述担保额度并进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

(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人民币1,229.79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本案正在一审中。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62.86%的股权比例为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洋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的5年期、人民币4.9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801.4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完成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樟洋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365456XM。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雍景花园路4号。

法定代表人:伍东向。

注册资本:14,285.04万美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62.86%股权, 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占34.00%股权, 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占3.14%股权。

主营业务: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樟洋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持有樟洋公司62.86%股权,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43.91%股权;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樟洋公司34%股权,蔡国伟、邱焯华分别持有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与樟洋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樟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樟洋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5年期、人民币4.9亿元授信额度内发生的债务按股权比例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801.40万元,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公司按62.86%股权比例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801.40万元。

(三)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樟洋公司自2008年改用天然气发电以来,经营现金流正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2020年度樟洋公司实现“扭亏转盈”,净利润人民币1,247.6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3,342.48万元,较2019年度同比增加353.11%。

樟洋公司此次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4.9亿元授信额度是为了衔接到期债务,保障樟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申请授信需要樟洋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樟洋公司参股股东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樟木头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均同意按其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按62.86%的股权比例为樟洋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5年期、人民币4.9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801.40万元。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人民币1,229.79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本案正在一审中。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713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806 公司债券简称:18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提案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提案6: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7: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议案。

提案8: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提案3、提案6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6已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八次会议、监事会七届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七届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7-8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完成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公告》《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联系人:何烨淳。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七届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公告》《关于为樟洋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