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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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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兵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温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立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514,692,608.89元,较期初减少39.23%,主要是由于是货款回收票据占比降低所致。

2、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期段王集团下属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分红款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608,313,336.90元,较期初减少50.31%,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到期16冀中01公司债所致。

4、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140,757,298.85元,较期初增加643.32 %,主要是由于本期未使用所致。

5、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185,792,286.1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99%,主要是由于资源税税率调增所致。

6、研发费用发生额为32,540,028.4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0.56 %,主要是由于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7、投资收益发生额为14,113,411.1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93%,主要是由于联营企业盈利水平下降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发生额为14,710,744.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90.16%,主要是由于处置资产收益及产能指标转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发生额为3,476,850.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59 %,主要是由于核销无需偿付的债务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发生额为20,397,753.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4 %,主要是由于停工损失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820,191,808.3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80%,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89,821,845.7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40 %,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购置固定资产现金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165,189,089.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15 %,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到期16冀中01公司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6名,董事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和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出租人因出租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先予以资本化,然后在租赁期间合理分摊,原租金收入与折旧摊销适用新租赁准则,具体会计核算方法不变。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9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以上第6、7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以上第6、7项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6月18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 2021年6月16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 0319-2068666

电子邮箱: 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1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 临-01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致使网络投票时间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召开的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定-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