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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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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7版)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表(单位:元)

(二)公司对资产负债表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7,705,234.34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单位:元)

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

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281,391.35元,其中应收账款30,006,800.03元、其他应收款-3,725,408.68元。

2、固定资产减值依据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期五九集团因转让白音查干煤矿产能指标,该矿未来不再产生经济收益,因此对该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6,222,772.72元。

3、在建工程减值依据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期五九集团因转让白音查干煤矿产能指标,该矿未来不再产生经济收益,因此对该矿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13,305,599.72元。

4、无形资产减值依据

无形资产应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摊销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本年度公司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涉及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331号),对原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4,305,209.84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3,986,625.69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26,039.03元。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涉及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331号);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统一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对于新旧准则衔接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通知规定,作为境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在准则衔接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2,并选择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资产租入业务(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较少,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拟购置智能化综采设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置设备事项概述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全区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能煤运字[2020]262号)文件要求,2023年全区所有井工煤矿必须实现智能化开采。目前,五九集团两对矿井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必须具备一个智能化工作面。为落实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整体要求,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五九集团计划购置智能化综采设备,预计投入资金5011万元。

上述事项经五九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购置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选型

经技术论证和综合分析矿井采区接续及各采区煤层赋存情况,选择配套设备如下:MG200/456-WD3型采煤机,ZY4000/11/24型液压支架,SGZ730/400型刮板输送机、SZZ764/160型转载机。

2、适用范围

该型号设备开采煤厚1.3-2.2m。适用于牙星分公司5#3煤层,同时该设备与胜利煤矿辅助采区使用的综采设备通用,便于两矿井调剂使用,实现两用一备。

3、资金预算

预计投入资金5011万元。

4、资金来源

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设备采购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为落实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整体要求,实现智能化开采,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存在的风险:无重大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购置智能化综采设备有利于五九集团实现智能化开采,进一步提升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符合五九集团长远发展利益,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

四、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牙星分公司

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建设事项概述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为践行绿色环保、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37号)、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牙政字[2018]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五九集团将对牙星分公司现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及矿区集中供热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总计费用2370万元。

上述事项经五九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1、锅炉供热系统现状

五九集团牙星分公司现有三座锅炉房,共安装7台锅炉。

(1)主井工业广场锅炉房:安装2台8吨、1台2吨蒸汽锅炉,型号分别为SHW8-1.25-AII、SHW2-1.25-AII,2008年投入使用,负责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物及部分居民住宅集中供热。

(2)副井工业广场北锅炉房:安装1台10吨、1台4吨热水锅炉,型号分别为SZL7-1.0/95/70-ALL、SZW2.8-0.7/95/70,投入使用时间为2011年和2002年,负责办公区域建筑物及大部分居民住宅集中供热。

(3)副井工业广场南锅炉房,安装2台6吨暖风炉,型号为RFLJY4.2,投入使用时间为2013年和2018年,负责副井井下空气加热供暖。

2、改造方案

(1)取消现有三座锅炉房,新建一座锅炉房,建筑面积约2400㎡,安装3台15吨燃煤锅炉(2台运行、1台备用)。报批环评手续,配置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2)改造矿区地下供热管网700米,提高供热效率,满足矿区生产生活及供热需求。

3、建设地点

牙星分公司副井工业广场东南侧。

4、工程概算

本工程项目概算2260万元,其它费用30万元,预备费用80万元,总计2370万元。

5、建设周期

预计一年。

6、资金来源

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为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和矿区供暖需求,五九集团拟实施牙星分公司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存在的风险:无重大风险。

对公司的影响:供热系统改造后,每年预计降低运行成本约500万元,符合五九集团长远利益,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

四、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大洲”变更为“*ST大洲”,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规则对照情况

(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1261号)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内字[2021]000272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910.80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97,538.0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49.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05.20万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456.86万元。

(二)与规则对照情况

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14.3.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49.73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705.20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为97,538.09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49,456.86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 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13.3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910.80元,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运作,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经自查,公司以前年度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年报披露日,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均已解除。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49.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705.20元,虽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的情形,但不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3、公司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暂停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 13.2.1 条第(1)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 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49.73元,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705.20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规定的暂停上市的情形。

根据过渡期安排“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但触及了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1-032),上述公告第三部分“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的说明有误,错误的原因是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根据上述终局裁决,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天津恒阳、海南实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在2019年及2020年因本案计提的预计负债(担保损失)将予冲回,预计冲回101,142,283.11元,并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更正后:

根据上述终局裁决,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天津恒阳、海南实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将按会计准则要求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2019年计提的预计负债87,515,616.44元转入2020年未分配利润,2020年计提的13,626,666.67元直接在2020年损益中转回,预计影响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01,142,283.11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王磊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业务总结和2021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545,978.07元,预计负债因违规担保仲裁无责转入未分配利润87,515,616.44元,按《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880,092.46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不进行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386,880,092.46元结转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分别对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有关本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的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正文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七)关联董事王磊先生、马鸿瀚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Lorsinal S.A.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原则同意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合营企业Lorsinal S.A.(以下简称“224厂”)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224厂50%股份,本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马鸿瀚先生现分别为224厂董事会主席、董事。关联人224厂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王磊先生、马鸿瀚先生为该交易的关联董事。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股东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出具了相关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本报告具体内容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相关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智能化综采设备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购置智能化综采设备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按照其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购置智能化综采设备,本项目预计投资5011万元。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牙星分公司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牙星分公司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五九集团按照其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实施牙星分公司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本工程项目预计投资2370万元。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拟修改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报告》。(有关本计划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截至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本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Lorsinal S.A.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6)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6)提案时,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7)提案时,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25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1年5月25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61050111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业务总结和2021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本公司经营亏损、资金紧张,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Lorsinal S.A.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监事会同意本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Lorsinal S.A.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十)监事会决定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