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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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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29 公司简称:吉视传媒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20,830.3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7,094,547.0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

(1)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18,709,454.71元;

(2)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55%,计102,902,000.88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1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主要依托有线数字电视智能光网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交互式现代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撑,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接收、转发和传输等基本业务;依托IP数据网、VOD交换网和DCN网三大承载网络,开展各类宽带互联网等双向数据增值业务服务。 同时,为了在国家“三网融合”产业政策全面放开、网络技术迭代加速等市场竞争格局下实现企业垂直跃升,公司以国家全面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指引,在吉林省内围绕政务信息化及智慧产业布局,开展各类社会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战略转型业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以“大力倡导追求卓越,注重细节,结果导向、如履薄冰的生存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勇敢正直、自我否定的企业精神;大力营造全心全意、立即行动、亲力亲为、负责到底的工作作风;大力构建明确任务、锁定结果,再造流程、锁定责任,考评绩效、锁定价值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发展核心理念。以“靠市场生存,靠竞争能力取胜”的经营理念,通过“不仅让用户满意,还要让用户感动”的服务宗旨,向“以人为本、充满活力、富于效率、跨区域、多元化经营的国家级现代文化企业”战略前景和目标不断迈进。

1.盈利模式

1.1广播电视基本业务

1.1.1广播电视基本收视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公司为吉林省广播电视用户提供高清、超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直播、VOD视频点播、数据广播扩展和各类互联网平台应用等增值业务服务。目前,该项业务收入类型主要包括基本收视费、视频点播费及各类增值业务服务费收入等。

1.1.2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费业务。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获得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授权,接收并通过网络向用户传输有线电视节目信号,为全国各地电视节目供应商提供网内落地传输服务。该项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国内各电视台在吉林省内播放节目向企业缴纳的落地费,企业在收取落地费后传送缴费电视台的信号;为企事业单位传输信号服务收入;需求单位线路使用维护费收入等。

1.1.3数字电视工程业务。公司根据城市建设、物价及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省内新建商品住宅提供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服务,并获得数字电视工程服务费收入。该费用包括有线电视从主干网至用户终端的施工工程、材料及其他费用。有线电视网络接入工程配套费用计入商品房成本。

1.1.4基于数字电视网络下的宽带互联网业务。公司通过广播数字电视双向网络向公众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各类应用服务,向用户收取有线宽带服务费。

1.1.5智能终端产品销售业务。本公司在有线电视数字化过程中,对机顶盒的发放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广电局制定的吉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3号)规定,在整体转换期限内,为每个有线模拟电视家庭用户的第一台电视机免费配置一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非第一台电视机使用的有线数字机顶盒,及后续由于换代或为承载更多业务内容而更新的终端,由用户自行向公司购买,公司获得终端产品销售收入。

1.2社会信息化服务业务

1.2.1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服务业务。公司依托“混合云构架”设计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政企用户提供强大的云计算资源、高效能存储、大数据应用,提供流媒体应用、VR场景、高密保护等增值服务,以服务费形式收费。

1.2.2集团客户数据专网服务业务。公司通过为吉林省政企客户、有分支机构的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等集团客户提供本地和异地间的专线网络,以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带宽需求,为客户提供数据、图像、视频、语音等业务的实时传输需求,提供及时在线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数据产品,以专网服务费形式收费。

1.2.3社会信息化应用服务业务。公司为集团客户提供所在行业或领域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数据存储、大数据计算、平台建设及相关应用服务等,并向客户收取方案设计、业务咨询、网络传输保障、平台建设、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等各类服务费用。同时,公司还向各级政府及政府主管行业提供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城市等智慧产业开发应用服务业务。

2.主要业务服务保障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96633客户服务平台为支撑的7×24小时立体式服务保障体系。全省客户服务工作由本公司客户服务部门全面负责,实行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考核标准的运行管理机制。客服热线以集中式呼叫系统为依托,为全省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提供广播电视基本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宽带点播交互业务和集团用户信息化业务的费用查询、充值缴费、故障申告及投诉咨询等服务。各分公司负责接收工单、上门服务和营业厅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客服热线对报障工单、投诉受理单进行100%回访,同时对客户满意度进行统计调查。对满意的客户,要形成回访记录;对不满意的客户,要形成催办单,督促原服务单位或部门继续解决处理,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三)行业信息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隶属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这一细分行业。按照行政管理要求,公司是吉林省区域内唯一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逐渐涌现,用户收视习惯发生了较大转变,有线电视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和转型压力。2020年2月,中宣部联合九部委下发了《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2020年9月,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进入快车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 141.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0%,归属上市公司的净资产69.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4%,资产负债率为50.72%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不再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明确或修订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和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8家,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家,为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大数据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吉视传媒全资子公司,本年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10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1人。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胜杰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20,830.3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7,094,547.0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

(1)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18,709,454.71元;

(2)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55%,计102,902,000.88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1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1.所处行业、公司经营发展及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属于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随着技术的进步,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受众对象、传播技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的普及,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逐步改变,随之而来的各类新兴媒体与智能应用产品对传统广播电视业务及用户分流作用日益明显,整个广电行业正处于规模体量较小,业务产品相对单一,资源优势尚不对等的市场竞争格局之中。

面对严峻的竞争环境,公司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及自主研发的广播电视光纤入户“I-PON”国家标准和“IPVB”国际标准,将产业升级与业务创新发展方向定位在社会信息化应用领域和城市、农村基础网络光纤入户市场上,打造了智慧医疗、智慧社区、雪亮工程、数字乡村等项目,并重点规划实施了吉林省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国有林管理局省共建示范项目和吉林省农村光纤入户建设工程等优质项目。同时,依托中国广电5G技术与战略发展规划,探索实施广电5G在行业的纵深应用,抢抓机遇在“新基建”领域谋求突破和转型发展。公司以上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大量现金支持,因此现阶段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2.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基础网络建设改造、光纤终端投资、宽带平台、IP数据网络与系统平台升级改造以及到期债务偿还。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态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现阶段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选择融资途径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适应货币政策的不断变化,选择灵活、高效的融资途径,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资金需求及金融市场形势选择最佳融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非金融企业债券类融资等金融类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1年5月14日。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5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爱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20,830.3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7,094,547.0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

(1)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18,709,454.71元;

(2)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55%,计102,902,000.88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1元(含税)。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现阶段市场空间、网络资产状况、业务需求,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基础网络建设改造、光纤终端投资、宽带平台、IP数据网络与系统平台升级改造以及到期债务偿还。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应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确认2020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应了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所以,我们确认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编号:临2021-013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的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余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02名、注册会计师585名,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6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7,387.03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7,679.47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181.7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收到行政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况等情况,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具体如下:

1. 收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0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5号),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一、对北京兴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宜军民、刘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85号),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一、对北京兴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8万元,并处以236万元罚款;二、对直接负责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丽娟、李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2. 收到的立案调查情况

2019年12月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9004号)。该调查主要针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该项目注册会计师为邹志文、贾俊伟。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2016年6月1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6377)。该调查主要针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该项目注册会计师为韩景利、姜照东。目前尚未最终结案。

3. 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2020年4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号)。该决定涉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控鉴证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警示函”。

2019年11月22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6号)。该决定涉及北京赢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注册会计师李冬梅、王永忻出具“警示函”。

2019年3月11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事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20号)。该决定涉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科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恒泰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注册会计师傅映红、时彦禄、陈红、张玉虎、梁修武、李斌、宋淑兰、王静出具“警示函”。

2019年1月2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号)。该决定涉及参仙源参业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警示函”。

2018年12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0号)。该决定涉及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注册会计师刘会林、叶茜出具“警示函”。

2018年9月17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1号)。该决定涉及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注册会计师洪一五、时磊出具“警示函”。

2018年9月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8号)。该决定涉及浙江盛天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表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警示函”。

2018年4月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2号、〔2018〕18号)。该决定涉及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注册会计师韩景利、杨金山出具“警示函”。

2018年2月22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7号)。该决定包括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并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注册会计师吴亦忻、卜晓丽、刘会林、陈跃华出具“警示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曼,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陈荭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即年度审计收费为8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收费为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 29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5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兼顾公司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角度,提出了较为审慎、稳健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20,830.3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7,094,547.0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及未来可能的资金需求,2020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

(1)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18,709,454.71元;

(2)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任意公积金55%,计102,902,000.88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1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20,830.30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7,094,547.0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31,050,133.87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533,334.7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随着技术的进步,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受众对象、传播技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的普及,人们的生活习惯也在逐步改变,随之而来的各类新兴媒体与智能应用产品对传统广播电视业务及用户分流作用日益明显,整个广电行业正处于规模体量较小,业务产品相对单一,资源优势尚不对等的市场竞争格局之中。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面对严峻的竞争环境,公司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及自主研发的广播电视光纤入户“I-PON”国家标准和“IPVB”国际标准,将产业升级与业务创新发展方向定位在社会信息化应用领域和城市、农村基础网络光纤入户市场上,打造了智慧医疗、智慧社区、雪亮工程、数字乡村等项目,并重点规划实施了吉林省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国有林管理局省共建示范项目和吉林省农村光纤入户建设工程等优质项目。同时,依托中国广电5G技术与战略发展规划,探索实施广电5G在行业的纵深应用,抢抓机遇在“新基建”领域谋求突破和转型发展。公司以上战略实施及经营规划均需要大量现金支持,因此现阶段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1,042,781.01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20,830.3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89,251.89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基础网络建设改造、光纤终端投资、宽带平台、IP数据网络与系统平台升级改造以及到期债务偿还。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态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现阶段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下转230版)

公司代码:601929 公司简称:吉视传媒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胜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223,806,574.06元,增幅39.90%,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1,064,000元,减幅37.50%,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到期收回资金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113,524,534.80元,增幅30.53%,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增加19,810,024.85元,增幅66.02%,主要原因是:计提中期票据和可转债一季度利息所致。

(5)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增加6,533,334.7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有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68,928,571.43元,增幅33.27%,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6,450,879.79元,增幅120.99%,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减少且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减少1,102,973.67元,减幅100.11%,主要原因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114,248.86元,增幅62.87%,主要原因是:房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0)营业利润本期比上期增加27,931,628.40元,增幅416.84%,主要原因是:影院投资公司经营同比好转,且主业成本压缩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期减少16,094,085.50元,减幅99.08%,主要原因是:收到稳岗返还减少所致。

(12)利润总额本期比上期增加12,051,754.09元,增幅138.72%,主要原因是:影院投资公司经营同比好转,且主业成本压缩所致。

(13)净利润本期比上期增加12,051,756.88元,增幅138.72%,主要原因是:影院投资公司经营同比好转,且主业成本压缩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期增加8,803,011.33元,增幅82.29%,主要原因是:影院投资公司经营同比好转,且主业成本压缩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25,432,638.93元,增幅62.49%,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增加379,629,869.22元,增幅9401.91%,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胜杰

日期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