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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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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定00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定00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定位为一家以互联网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互联网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是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沉淀,公司确立了聚焦精品、玩家至上、注重长留等研发理念,在电脑端网络游戏和移动端网络游戏市场均推出了多款游戏精品大作,特别在MMORPG和多人休闲竞技领域建立了良好的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两条产品线分别为“征途”系列和“球球大作战”。“征途”在电脑端网络游戏时代以自研自发为主,主要包括4个产品:《征途》、《征途2》、《绿色征途》、《征途怀旧版》;在移动端网络游戏时代,“征途”系列做了新的尝试和突破,自研自发和与渠道合作共举,主要产品包括由腾讯独家代理的《征途手游》、自研自发的《征途2手游》、授权英雄互娱发行的《绿色征途手游》。“征途”IP是国战类MMORPG网游最知名品牌之一,《征途》电脑端网络游戏划时代开启了道具付费模式先河,电脑端网络游戏及移动端网络游戏全系产品累计收入超200亿元。《球球大作战》是公司自研自发的多人休闲竞技类移动端网络游戏,成为行业知名的优质IP,累计设备安装量达到6亿台,峰值DAU超2,900万人,曾登顶中国区游戏免费榜榜首,并长期占据App Store小游戏、智力游戏免费排行榜前五名。《球球大作战》具有黏性高、年轻化、男女性别比例相对均衡、强社交属性等特点,并开创了新的移动电竞品类。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30%以上的情况。

公司的网络游戏收入主要来源于虚拟道具收费模式;产品运营模式则兼具自主运营、授权运营及联合运营三种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7亿元,同比下降13.77%。其主要原因系多款新游戏产品处于研发过程中,尚未能为公司贡献收入;同时公司为了面向长期发展、聚焦核心业务,出售了部分与重点游戏赛道关联性较低的业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9亿元,同比上升25.48%,主要系公司投资收益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良好增长,带动净利润提升。以下是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成熟产品的运营工作,并积极布局新产品。

“征途”全系产品为公司持续、稳定地贡献收入。2020年,“征途”赛道完成了赛道内所有项目及资源的整合规划,并通过梳理、规范流程,大幅提高了研发、运营、宣发、服务等方面的推进效率,实现了赛道全资源快速共享机制。公司研发团队根据游戏市场、细分用户的变化,针对赛道情况建立了全新的整体策略一一“灵感来自用户”及和用户一起“共创征途”,并以此来调整赛道所有项目版本的研发和运营宣发节奏。目前,该策略在现有游戏的运营及新游戏的开发上都获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高效的运转机制和新的策略指导下,一年一度的《征途》嘉年华活动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启动,该活动首次纳入了“征途”赛道全系七款游戏产品,创新地引入“直播带货模式”,实现了“征途”游戏研发团队和玩家的密切互动。嘉年华活动启动后,“征途”全系产品日均活跃用户较活动前增长了30%。研发团队还坚持“到玩家中去”的理念,通过每月一次的玩家线上见面会,鼓励玩家参与研发、帮助游戏调优,这一系列的举措有效吸引了老玩家回流。此外,作为“征途”IP化战略的一环,《征途》电影于2020年7月24日在海内外同步线上发行。在国内,《征途》于知名视频平台爱奇艺上映,上映首周末的票房收入打破爱奇艺电影单点付费模式的多项记录;在海外,该电影于全球最大的流媒体平台Netflix发行,首周末进入Netflix全球电影电视综合榜第7名。同时,《征途》电影衍生短视频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总播放量超过300亿,微博话题阅读量超过11亿,讨论量超过200万,《征途》电影极大地提高了征途IP在海内外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在电影上映期间,公司还同步推出了影游联动游戏版本,继而巩固了用户粘性。2020年10月,公司在无锡三国城举办“征途15周年大型线下盛典”,到场玩家创历史新高,充分显示了“征途”品牌的活力和影响力。

《球球大作战》始终秉承“以用户为中心”的初心,通过数字娱乐与多元化IP联动的运营策略维持产品活力,并积极传递正能量。2020年,公司还进一步将“尽早见用户”环节制度化。为更好的落实“尽早见用户”,《球球大作战》于2020年更新了近40个大型版本。其中,寒假资料片《生存道具赛》及暑假资料片《百万双球鞋直播大派送》在打磨期时的版本内容能提前见用户,并根据用户反馈,保持日更新节奏进行迭代。《球球大作战》也一直保持与用户的零距离连接,通过举办线上线下的玩家见面会、在校大学生的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前后接触数万名玩家,真正落实到贴近用户开展研发工作,并在稳定运营期中根据玩家的反馈不断打磨产品,与玩家持续建立连接。

在2020年中,《球球大作战》横跨多个商业领域。分别与《变形金刚》、《愤怒的小鸟》、美团、KFC、大嘴猴等进行多元化合作,搭建线上线下不同的场景联动,为年轻人带来更多的娱乐生活方式;在2020年7月的五周年系列庆典活动中,《球球大作战》联合知名音乐人杨和苏与徐梦圆一同打造球球线上DJ派对,创造性的将电音元素与游戏玩法相结合,让千万年轻人在线体验潮玩新方式;《球球大作战》开启“百万双球鞋直播大派送”活动,数次进入短视频平台热门榜单前10,直播累计观看人次超过300万,活动上线一周后,《球球大作战》日均新增用户、日均回流用户、日均活跃用户较活动前均实现超过20%的增长。作为一款在年轻玩家中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游戏,《球球大作战》还努力助力公益教育、弘扬中国文化。2020年第四季度,《球球大作战》与上海科技馆携手打造公益活动“鲸奇世界”,推动援藏教育工作;此外,该游戏还与上海美影厂、紫禁御猫房等国漫形象出品方合作,传递国漫精神,为年轻人输出更多国产文化新知识。

除上述两个系列的产品外,公司自主研发的独立手游《帕斯卡契约》、《月圆之夜》也有良好表现:

《帕斯卡契约》于2020年1月16日在App Store全球同步发行,在正式上线后连续多日位居iOS中国付费游戏排行榜第1名,长期位居iOS中国付费排行榜前列,被App Store评为2020年1月最佳游戏。该游戏国内安卓版于2020年5月29日在TapTap独家发行后,首日创TapTap付费游戏销售额新高,并多日位居热卖榜榜首。《帕斯卡契约》在海外市场也有不俗表现,上线首周即获得包括日韩,港台,美国等多个地区iOS付费游戏排行榜第一,累计获得苹果全球推荐21次。公司通过《帕斯卡契约》的海外发行进一步累积了公司发行团队在全球市场用户获取、渠道合作和口碑营销等方面的经验。报告期内公司还完成了《帕斯卡契约》大型资料片“遗忘之潮”的研发。

2020年度,《月圆之夜》共推出了“契约师”、“机械师”两个高品质的付费DLC,凭借着精心设计的玩法及优秀的产品品质,同期TapTap版本评分在9.5分以上,在Google Play的评分在4.5分以上,得到了全球玩家的认可和喜爱。作为较成熟的产品,该游戏在2020年度仍旧获得多平台奖项,还获得了TapTap及App Store多次推荐,其中App Store精品推荐累计195 次。该项目优秀的口碑和商业表现吸引了众多合作方,公司通过与海外华为渠道的合作,顺利在一年内完成了日韩葡德的本地化工作,有效地拓展了海外市场。

新产品方面,截止目前,公司自主研发、腾讯发行的手机游戏《胡桃日记》已于2021年4月16日正式上线。该游戏主角七濑胡桃源自日本JOYNET株式会社创作的一款表情包角色,公司获得了其全球范围内独家游戏改编权。该游戏上线后立即获得了苹果的Today推荐,登顶iOS下载榜,并在TapTap上保持8.4分的好成绩。以七濑胡桃名义诞生的虚拟偶像也在2019年宣布出道,随着手游项目研发的进行,在B站、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上同步进行着IP运营。

此外,公司尚有数款游戏产品处于研发过程中,包括基于“征途”、“球球”IP打造的新一代手机游戏、一款放置类手机游戏和一款射击类手机游戏。

2、报告期内,公司延续2019年启动的改革思路,在业务、组织、文化和人才层面进一步实施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措施。

业务层面,公司聚焦资源投向少数细分赛道与关键项目,努力打造符合时代潮流和用户需求的爆款产品。同时公司深入贯彻“中台赋能项目”的理念,强调围绕项目需求建设中台能力,理顺中台与项目的合作关系,并重新制定了中台部门的工作目标和激励方案。这些措施在重点在研项目的实践过程中,已显示初步成效。

文化与组织层面,公司对研发文化进行提纯,总结出如“长留是第一指标”、“灵感来自用户”、“产品要尽早见用户”等精髓,并推动研发文化的落地执行。公司还启用了OKR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内部信息透明化,鼓励知识分享,力求让一线人员也清楚公司战略方向和业务目标,加强组织的自驱力、凝聚力与协作能力,最终建立一个透明、高效、自我进化的学习型组织。

人才层面,公司围绕人才的“选用育留”,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和措施。为了充分调动精英人才的潜能,实现长期绑定,公司加大了对精英人才的激励力度。公司还特别重视年轻人才的培育和提拔,在试点项目中大胆采用了年轻人才“注册制”,让年轻人能在实战中不断进步。总之,游戏是创意产业,人才是最宝贵的资产。公司将始终把如何吸引最好的人才加入并留在巨人团队,不断提高人才质量和密度,作为巨人管理团队的长期核心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变化情况详见第十二节/五/44。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八/5。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临027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8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为3,946.46万元,其中自关联方接受劳务金额2.33万元,自关联方租入房屋金额1,904.76万元,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金额579.12万元,关联方借款利息金额1,460.26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会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海绿巨人爱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更名为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20),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益路47号3楼

2、法定代表:严靖

3、注册资本:人民币4,512.73万元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安防监控、信息咨询、移动设备、嵌入式软件、楼宇智能化系统技术开发与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信设备、办公用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何互联网信息服务)。

5、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9.94%股权,并派驻一名监事(公司董事屈发兵),符合《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11.02万元,净资产10,561.62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84.16万元,净利润661.3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年度关联交易仅涉及项目分成,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形。

(二)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梅路139号A区

2、法定代表:魏巍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8,181.62万元,净资产-2,291.86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14.28万元,净亏损3,241.3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86幢509室

2、法定代表:陈恺

3、注册资本:港币10,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除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制、生产、加工(限分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等功能性食品,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医疗、诊断、治疗、心理咨询除外),食品流通(粮食除外)、I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的批发、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且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8,640.55万元,净资产13,143.58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1,786.35万元,净利润1,994.2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绿巨人爱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3层02C室

2、法定代表:程晨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光电科技、太阳能科技、照明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光伏元器件、机电设备、工艺礼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工艺礼品设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咨询管理(以上咨询除经纪)。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45,416.20万元,净资产145,342.05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05.49万元,净利润298.77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且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99号2幢12室、16室

2、法定代表:王民主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0,243.69万元,净资产7,968.10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847.26万元,净亏损307.0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且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Alpha Frontier Limited

1、注册地址:Registered office: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2、授权代表:陈婷

3、注册资本:美元5.00万元

4、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869,328.78万元,净资产2,615,412.06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00,904.46万元,净利润468,644.7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游戏软件委托开发合作协议》

1、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诚实互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可在iOS、安卓、Windows系统上运行的《征途口袋版》移动网络游戏。双方对游戏运营产生的收益按合同约定比例进行分成,并依据游戏运营情况实行分成奖励 。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游戏研发分成按照实际运营净收入及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定期支付

3、合同期限

商业化运营起三年。

(二)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1、合作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办公需要承租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88号的房屋,包括主楼、辅楼以及员工公寓。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均为自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主要涉及宜山路700号办公楼租赁事项

1、交易内容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坐落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的办公楼。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均为自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与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借款事项

1、交易内容

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与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分别于2017年1月3日、2017年3月23日及2017年11月22日签订美元借款合同,由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借予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 2,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和6,200万美元。截至2019年8月20日,借款本金余额为6,772万美元。

2019年8月20日,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与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Alpha Frontier Limited共同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将前述债权(借款本金6,772万美元及相关利息)全部转让给Alpha Frontier Limited,原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商业条款均保持不变。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前述借款的利率均是双方基于美联储公布的Bank prime loan rate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如前述借款延期,或发生新的借款,双方将按照届时美联储公布的Bank prime loan rate为基础协商确定。

3、借款期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借款本金余额为6,772万美元,其中6,172美元本金及其利息于2020年11月21日到期,600万美元本金及其利息于2021年3月23日到期,已还款2,000万美元本金的利息于2021年1月2日到期。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借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及意图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多优质的游戏、拓展运营渠道以及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就目前情况而言,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是必要的。

1、与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扬讯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交易系公司“投资+产品或平台”的经营模式所导致的,对于业内优秀的游戏研发商和运营商,公司以投资参股并合作研发或联合运营的方式展开合作,由于公司能够对投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在游戏研发及运营优先权方面获得优势。

2、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需要较大的办公经营场所,集中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3、与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充分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提高房屋利用率。

4、与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Alpha Frontier Limited的上述借款均用于投资,有利于公司发展海外投资业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或行业公认标准,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本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的,一旦公司认为此类交易有失公允,市场化的渠道仍然是畅通的。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经与公司了解,公司以2020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1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02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1年4月28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任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韩睿先生,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刘国华先生,拟签字会计师为尤飞先生,前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睿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及2019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互联网及相关服务等。

报告签字会计师尤飞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华先生,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互联网及相关服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睿先生、尤飞先生及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国华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39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安永华明是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认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广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157,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82%,最高成交价为1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9,111,390.7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004,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9,733,121.99(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658号文《关于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53,191,48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6.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9,999,999.00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09,999,967.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617954_B03号验资报告。另扣除该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产生的相关的交易税费人民币2,500,000.00元后,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7,499,967.00元。202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55,888,923.53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2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