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贵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28.7亿元,该事项尚待股东会及证监会批准。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贵生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4月23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及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4月23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拟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陈贵生先生,财务负责人郑剑芳先生,独立董事林立永先生,董事会秘书狄旸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按照财政部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06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