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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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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庆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子公司鹏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投资”)作为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石投资”)合伙人,于2021年2月向雷石投资认缴出资额16,267,200元,占该合伙企业股权的99.39%。

雷石投资主要业务为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鹏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向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完成工商设立,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认缴出资,鹏鼎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并签署《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以上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本公司原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黄匡杰先生任本次投资的基金管理人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明德春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黄匡杰先生已于2020年4月30日因董事会任期结束离任本公司董事,但尚未满十二个月,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投资设立展扬自动化(东莞)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富柏工业与自然人梁双共同投资设立展扬自动化(东莞)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富柏工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08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42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销售、加工:自动化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月,深圳市登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展扬自动化增资2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深圳市登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自动化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

4、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香港鹏鼎增资1亿美元,再由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30亿元用于建设台湾高雄FPC项目。具体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5、新加坡子公司向印度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新加坡子公司[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向印度子公司[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增资人民币3.5亿元或等额外币,以用于印度模组生产线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以上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指2021年1-3月投入金额。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公告编号:2021-02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议案公告、鹏鼎控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期间经过核验激励对象资料,发现有两人姓名因个别同音字与身份证明文件记载不一致,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是,核心骨干人员名单中,序号51的“董巍严”应为“董巍岩”,序号231的“王志峰”应为“王志峯”。

除此以上两名人员姓名外,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无其它更正。

本公告后附更新后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新后)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激励对象名单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金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1%,其中首次授予58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5%,预留1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