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249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 25日9:15至2020年1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作为提案7的关联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 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1、《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 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①审议事项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审议事项1-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24145(信封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卞宏群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邮政编码:22414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6”,投票简称为“辉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41亿元,同比增长33.8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1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与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的制剂产品销售等不超过800万元,与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酒店、物业服务不超过500万元,绿化工程服务不超过150万元。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 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表决结果:3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或“公司”) 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含辉丰股份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网”)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450万元,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5,867.47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0年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99196903H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裴彬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16号楼1层C129
成立时间:2014年5月5日
主营业务:销售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食用农产品;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2,617.17万元,净资产 -1,059.33万元;营业收入11,598.32万元,净利润590.14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591195654Q
注册资本:9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加全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迎宾大道1号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7日
主营业务:旅游景点设计、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宿管理;国内旅游业务;出境、入境旅游业务;票务代理;工艺品销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苏郁金香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0368.47万元,净资产7224.46万元;营业收入27696.47万元,净利润 2315.93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股东仲玉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之女,因此公司与郁金香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农一网控股股东为盐城农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仲玉容为盐城农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公司与农一网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郁金香是以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农一网是销售农药、化肥、化工产品等为主要业务的服务于农资零售商和种植大户的专业电商平台,其业务正在不断扩展,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向关联人销售农药: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酒店、物业服务,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等服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方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我们认为该议案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议案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石化”)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丰区大丰港二期码头凸堤内南港路南侧(仓储二大道)
注册投资: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金兰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209820002019070300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除危险化学品】)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港口仓储经营;润滑油、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粗白油、化工产品、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塑料粒料、钢材销售;联运服务;货物配载;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773.29万元,所有者权益:49,402.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294.78万元,营业利润213.05万元,净利润89.83万元,资产负债率54.5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有利于减少母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子公司担保之和为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3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4%。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那个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的报酬为16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注1:2018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18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备查文件。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0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裴柏平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陈晓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韦广权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杨进华女士、独立董事杨兆全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50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因公司2013-2015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自2013年度起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GF201132001029)(证书有效期:2011-2013年度),自2014年度起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GR201432000046)(证书有效期:2014-2016年度),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3年12月31日
■
2. 2014年12月31日
■
3. 2015年12月31日
■
4. 2016年12月31日
■
(二)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3年12月31日
■
2. 2014年12月31日
■
3. 2015年12月31日
■
4. 2016年12月31日
■
(三)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 2013年度
■
2. 2014年度
■
3. 2015年度
■
4. 2016年度
■
(四)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1. 2013年度
■
2. 2014年度
■
3. 2015年度
■
4. 2016年度
■
(五)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四、独立董事对更正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化工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告知函》
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号)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一企一策”综合处置建议,你公司部分产品和工艺转型升级难度大,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已出现老化,为降低潜在的安全和环保风险,达到“两断三清”要求,你公司须拆除现有生产线、设备及相关设施,重新规划建设新生产线。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对嘉隆化工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除保留三个厂区的办公楼及配套资产、光气资产外,其余资产均纳入拆除范围。
2.1保留资产价值如下(金额:万元):
■
2.2拆除资产价值如下(金额:万元):
■
经测算拟拆除资产应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43.94万元,计提后嘉隆化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574.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43.94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24,350.1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43.94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 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 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合理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4 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21 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由于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11月修订)第13.2.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辉丰股份”变更为“*ST辉丰”,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4.60亿元。
公司因2018年5月上旬实施停产整治,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粉唑醇产品外已经全部实现复产,持续经营能力已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辉丰”变更为“辉丰股份”,证券代码仍为 002496,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4月27日、28日、2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等公告,根据审计工作进展,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部分会计处理进行重新认定,预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预计公司 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4,180.77 万元,利润总额 -38,911.3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54.95 万元,基本每股收 益为-0.19 元。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1年4月27日、28日、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